[问题] 原来可以这样检举龟车?

楼主: ASKA (The 羊男)   2017-12-25 22:07:16
网络闲晃看到一则今年初的新闻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5497
国道连闪大灯逼车 驾驶被检举挨罚
<quote>
前车无故不避让也会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7条第5款“前行车闻后行车
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如车前路况无障碍,无正当理由,不表示允让
或靠边慢行。”依法处罚1200-2400元罚锾。
</quote>
然后我去查了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7条第5款
还真的有这条... 表示以后闪大灯提醒后就可以检举内线龟车了吗?
第 47 条
汽车驾驶人超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罚锾:
一、驾车行经设有弯道、陡坡、狭桥、隧道、交岔路口标志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车。
二、在学校、医院或其他设有禁止超车标志、标线处所、地段或对面有来
车交会或前行车连贯二辆以上超车。
三、在前行车之右侧超车,或超车时未保持适当之间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离即行驶入原行路线。
四、未经前行车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即行超车。
五、前行车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如车前路况无障
碍,无正当理由,不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
作者: ChicagoFire (芝加哥)   2017-12-25 22:08:00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17-12-25 22:11:00
无法证明对方龟速阿好比一般人无法检举超速,除非警察相信你GPS时速
楼主: ASKA (The 羊男)   2017-12-25 22:12:00
行车纪录 + 别离前车太近,拍到前面路况应该可以?而且这条并没有提到车速问题... 看起来是没理由不让就可罚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7-12-25 22:15:00
就是一个让乌龟横行的过时法条,保障乌龟的玻璃心
楼主: ASKA (The 羊男)   2017-12-25 22:17:00
楼上是只看标题就推文吗? @@
作者: berryc (so)   2017-12-25 22:19:00
有没有正当理由看警察怎么判断我是觉得不可能检举成功啦。压路肩都能有理由了(承办员警帮找的理由)依速限行驶就是正当理由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7-12-25 22:22:00
没有啊,我一直都知道检举逼车很简单,检举龟车=0所以才说太多法条很过时,又等于保护玻璃心乌龟就像很多车自以为开最高速限,但我的表速跟GPS速度都还低于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上,他们就是不会加速,我也拿他没辙,因为我不是经济部标准局核可的检测仪器
楼主: ASKA (The 羊男)   2017-12-25 22:42:00
照正常做法应该是开单然后给龟车缴罚款申诉举证才对... (?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7-12-25 22:42:00
之前不是讨论过无法检举龟车
作者: sagat666 (只是个ID)   2017-12-26 03:31:00
这条的争点在于“无正当理由”这句。你如何举证对方没有正当理由不让你?就算你检举了警察还得通知对方来说明他是否具有正当理由,这是民主法治给予所有人答辩和申诉的机会,你觉得这有可能吗?然后假设真的通知来了,他说他身体不适没看到你闪灯或前方其实有状况你后车行车记录器没拍到而已,随便掰一个理由都申诉成功有没有正当理由是你检举者要举证的,不是对方受罚然后申诉,这样浪费司法行政资源。无罪推定原则啊
作者: lancelot123 (lancer)   2017-12-26 03:41:00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规定: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龟车主张他按此规定行驶于内侧车道就是正当理由了,难道照规定办事还不是理由吗@@?然后又回归到你没办法举证他开多少时速的古早命题了,所以想用这条检举不可能成功的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7-12-26 07:14:00
很奇怪的是法规这样写了 还不能检举
作者: centaurjr (QQ)   2017-12-26 08:44:00
sagat666 无罪推定只适用刑法,别乱用好吗
作者: l26921216 (很悠闲的生活~~)   2017-12-26 09:35:00
台湾法规很多都参考用的 龟车目前只能警察当场开罚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12-26 10:34:00
saga说的没错 警察都会以违规事实不明确,不予举发 最近检举车子违规都遇到这样 没有绝对明确事实民众检举难成功
作者: Gunslinger (串烧)   2017-12-26 10:38:00
无正当理由
作者: mild7no1 (地虎人)   2017-12-26 12:10:00
PTTer乌龟好男人加油!保障你我的行车安全!慢慢开错了吗
作者: sagat666 (只是个ID)   2017-12-26 12:45:00
喔?所以你行政罚就会无罪先罚了?我这边说的无罪推定不是刑法法理上那个无罪推定原则,是指违反行政罚不明确不会裁罚
作者: goldduck (哥达鸭)   2017-12-26 18:14:00
遇到乌龟车就自己闪好吗在速限内都可以
作者: vatog (...)   2017-12-26 18:41:00
很遗憾这是个经典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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