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出门吃午餐,又让我发现这种白目至极的停车方法了。
年约六十岁的车主(男性)为了省30元路边停车费,就这
样把车并排在车道上,车主自然流畅地停车/下车,走进
路旁的眼镜行,完全无视正前方就有一个空的停车位。
台湾马路三宝鲷的逻辑思考,真的是异于常人,等他收到
这张2400元罚单时,希望他不要上网讨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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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条: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2项规定:“汽车驾驶
人停车时,有并排停车之情事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二
千四百元罚锾。”
https://i.imgur.com/i3MZefd.png
检举教学:
1.照片前后间隔超过三分钟,得以56-2条举发。
2.照片必须涵盖全景,证明不是因车流回堵而暂停于车道上。
3.必须拍到车辆右侧有停放其他车辆(自行车/机车/汽车)
或是右侧为空的停车格亦可。
检举做功德,还给所有用路人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