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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开车族注意,以前测速照相前几百公尺都会设立警语告示牌,但从明年起,这个警示牌就
要走入历史了。改以三角形测速相机图案标志替代,台东县警局先行施作部分,合并文字
警语和测速相机图志,让用路人得以先适应,吁民开车上道,看到测速照机图案就要减速
。不要误以为是“自拍打卡”加速前往,而荷包大失血。
开车上路,眼睛瞄到路边的“前有测速照相”、“常有取缔违规”等告示牌,就知道该踩
煞车了,因为前面可能有测速照相机等着你,但107年起,交通部参照美国做法,修正“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全国将取消现行“前有测速照相”、“常有测速照相
”等文字告示牌,全面改采一致的三角形测速相机图案标志,并采三角警告标志,让抵台
外国人也能辨识。
而106年6月18日增订及公告施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55条之2测速取缔标志
“警52”,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有测速取缔科学仪器,促使行车速度不得超过道路规
定之最高速限或低于规定之最低速限。本标志设于固定或非固定 式科学仪器上游,一般
道路应于100公尺至300公尺间,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应 于300公尺至1000公尺间,也吁请
民众看清楚不要超速。
心得/说明:
车版不讨论与车无关的事,关于浪费公帑、记者自以为幽默就不讨论。
但是这会不会太不明显了?而且没文字说明,一定有人看不懂。
以前考驾照没有考这个,老司机被罚不会很冤枉吗?
换个样式趁民众还没适应先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