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乡愿使然,硬是要双方都打屁股,强迫你替对方负责,分摊财损及人损。若是采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以及是否拥有上路资格来决定肇事责任,谁先违规就是100%,不论死活就是要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且取消折旧,就算是老车,保养得当,被撞了,结果只能赔偿残值,然后车主只能吞下去另外多花钱再去找寻其他车来用,这样心里会很不舒服吧!
举例1.闯红灯的被超速的撞到
我会认为应该是闯红灯的100%肇事责任,闯红灯的0%,理由很简单,不要闯红灯,就不会被撞到,不用说什么应该速限内或是路口减速就能避免意外的发生,那只是替闯红灯的找借口而已。
举例2.无照驾驶,除非是被闯红灯或酒驾的撞到,不然都该是100%肇事责任,不应该只是一张红单,其他照正常判定,否则国家设立考照制度做什么?就为了让警察开6000元的罚单而已吗?
举例3.酒驾vs无照,在同向车道发生事故,两个都不该上路就是一人50%。
简单来说按以下顺序来判肇事责任,谁先碰到,就是100%,到其他违规项目再来依照现行制度各打几大板才合理。
上路资格》绝对路权》其他违规项目
※ 引述《SakuraHana (樱花)》之铭言:
: 闯红灯 和 逆向行驶,都是因为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所以无路权。
: 行驶路肩 也是一样,但是却有时候还被当成直行车,
: 造成如果发生车祸,合法转弯的车辆反而不利,很不合理。
: 而且现在风向居然是叫你提早关门关到底,还要关到路肩甚至人行道,根本愚蠢!
: 是否应该规定除起步 、准备停车 、临时停车或转弯外,
: 行驶路肩无路权,出车祸一律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