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民好:
今天又要来教大家国道上检举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的技巧。
在国道上检举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适用法条是《道路交
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4款:“未依规定变换车
道”,罚款3000元。但该项处罚有六分钟/六公里的条件
限制,在未满六分钟/六公里的情况下,不得连续告发。
超过六分钟/六公里(任一条件达成即可)时,就可以重
复告发。
高速公路上因为景致大同小异,线上检举时必须输入违规
公里数,所以建议各位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违规时,可以在
车内复诵公里数,以利上网填单告发。
范例影片说明如下。
https://youtu.be/FfPxholANK8
今天下午从台中开车回台南时,在国道1号嘉义太保路段
遇到一台老盖美丽(又是盖美丽)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
这台车就这样一路任性随意地乱开,变换车道几乎都不
打方向灯的。
我就这样一路从嘉义太保跟到台南永康,一共抓了他六次
(破纪录),为国库进帐18000元,希望车主收到罚单后,
可以学会怎么开车!
后记1:
上一台盖美丽是告发五张(请参照第3点)
https://www.ptt.cc/bbs/car/M.1501672892.A.876.html
后记2:
刚刚在整理今天影片时,又发现一台变换车道没打方向灯。
听听我按下LOCK键时在车内复诵的声音,这叫什么呢?这
就叫专业!
https://youtu.be/R5vfLyjfW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