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vXurLB1VWo4
雾峰分局的回复
http://imgur.com/K44GFRK
(一)案经
派员查察,检举车辆ALX-0797红灯左转违规部分,举证资料不够完整(影像未拍摄到该车
行向号志),致违规事实不明确,依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
23条第4款之规定不予举发。 (二)若您发现有交通违规情事,请直接拨打110电话向本分
局勤务指挥中心反映,本分局将尽速派员前往查处。
闯红灯的检举被打枪了
回的这两点一整个困惑
是真的要拍到闯红灯车子的号志灯,才能检举成功吗?
我直行车一直到过了对向红绿灯,我的方向都还是绿灯
他除了红灯,还有其它的号志灯的可能吗?
第二个更是奇怪,等你分局派员来,人车都不在了,这点是根本没必要回复的吧?
还有一个是之前在检举处理完成都会回mail通知
台中市的检举却是我自己输案件编号查询了,mail才发出来
结案都是应该都会有自动回复的,不会是自己要查询的吧?
还是只是我没收到
我查询距他回复的时候已经过两周了
这还能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