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泊停车场遭野狗啃坏 消保官:业者有责要赔
2017-07-14 18:24联合报 记者翁浩然╱即时报导
台北市议员简舒培接获市民吴先生陈情,吴爱车6月17日停在府前停车场却遭野狗“啃坏
”,但停车场不愿赔偿,还回应“狗不是我们养的”,简今天会同消保官勘查现场,消保
官指出,属管理缺失,停车场就难卸责,有责赔偿。
吴先生表示,爱车惨遭狗啃,造成轮圈、水箱等严重毁损,更新料件修缮需10万元,停车
场一度说要赔,后续又改口不赔,拖了数周未积极处理,过程只给过2千元慰问金,令人
无法服气。
简舒培说,事发当天早上9时,吴的爱车遭狗攻击已被路过民众发现po上网,但停车场却
在12时才发现,若有确实巡场不应发生,“分明有缺失”;而让恶犬入侵停车场,比起车
损,更可能发生伤人事件,停车场“怎能卸责?”
管理业者说,“狗不是我们养的”是事实,工作人员也照契约规定,24小时巡场20次,但
停车场有6个出入口,很难防止野狗进入,事发当天发现后也立刻请动保处协助处理,没
有拖延。
消保官强调,野狗破坏车辆,一句“狗不是我们养的”不能卸责,因为巡场排除可能引起
危险的异物是业者责任。停车场管理业者有维护场域人、车安全的责任,虽一般认定业者
不负保管责任,但若是能归责业者的事由,而造成人车损毁的情形,业者仍必须担起损害
赔偿责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83921
杀小?
到底是车太烂?
还是狗太强?
况且crv被狗咬一咬要修到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