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请慎入
前几个礼拜男友在某个私人停车场倒车时撞到一部车的屁股,在这里称他为B车
当下也马上找到车主,并报警处理,而警察表示因为是在私人停车场发生的,不能写三联
单,所以写了事件工作记录单(应该是叫这个),警察表示这个记录单会归档,可供之后
保险公司调阅。
而记录单上就是详记事发经过,后面也请警察备注:A车(男友)愿意赔偿B车车损之维修费
用,B车车主看过后也同意签名。
而男友也很幸运地当初保了乙险,保险公司也很快的审核完,也跟对方联络好后续修缮事
宜,对方修车费用保险公司说会全赔
而我们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B车车主跟男友的保险公司要求租车费用,表示因为修车期间需要用车...
但保险公司跟我们说公司是一定不会赔,男友也表示不想...
保险专员是说如果不想赔的话后续可能就是要去诉讼,过几天B车车主要去修车,会再请
人去协调。
请问这种情况下,说不赔租车费用是站的住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