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擦撞违停车后视镜 检方采信与饮酒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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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1日11:09
基市50岁林姓女子,今年4月间在住家饮用调酒后,随即开车上路,
后视镜不慎擦撞路旁自小客的后视镜,由于警方到场发现她的酒测值0.22毫克,
涉嫌酒驾肇事,被警方依送法办。林女供称,当时因为急着去洗车,车速快些,
才不慎擦撞到路旁车辆的后视镜,林女辩称,饮酒并未影响开车的注意力,
车祸也与喝酒无关。
检方认为,公共危险罪是指吐气酒精浓度0.25毫克,
或血液酒精浓度0.05%以上为要件,而林女酒测值仅0.22毫克,
显见林女未达公共危险罪标准,再者,处理员警証称,只闻到驾驶有酒味,
并无语无伦次,或意识不清、肢体不稳等酒醉情形,检方因此采信,
林女并未因喝酒,影响开车注意力情况。
另外,被撞的自小客因为违规停车,造成车道缩减,
擦撞与林女没有保持安全距有关,非必然是喝酒所致,不能安全驾驶罪嫌不足,
不起诉处分。(突发中心蔡进男/基隆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