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阵子被三宝攻击
状况是这样
小弟骑车直行前进
三宝在路边突然骑车冲出来
在物理极限下
小弟根本无法煞车
这两天初判表下来了
“应注意而未注意”
询问一下行情
我方还是要担3成财损
三小啦
这什么条款
如果他是假车祸 那我不就赔到脱裤子。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
2017-04-15 10:00:00就过失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7-04-15 10:00:00霸王条款 恐龙法官最爱
作者:
ssabjm 2017-04-15 10:06:00就是如果你没有超越常人的感官,无时无刻注意车前,左,右状况,你就要认哉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7-04-15 10:06:00应该是: 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能注意】才是关键有时候突然冲出来的根本不能注意最常见的是三宝乱钻自己偏过来撞你的也是不能注意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无聊)
2017-04-15 10:16:00就想像自己有鹰眼 3秒台以上应该发现的 就是应注意
车子是致命武器,驾驶必须尽可能避免事故,你必须确认无违规,视线良好,用尽一切方法无法避免,才能免责
作者:
hober (啊呜的季节)
2017-04-15 10:19:00恐龙:别人能为什么你不能
所以事故的发生全部都是应注意而未注意,只是被害人跟加害人的差别而已
作者: starsun135 2017-04-15 10:22:00
今天你完全煞停下来被撞就不会有这条了那只能认了XD
作者:
bbsabc (......)
2017-04-15 10:25:00行驶间本来就要随时保持可以煞停的状态啊,你停不下来撞
作者:
techih (Super)
2017-04-15 10:26:00有红绿灯吗?
作者: veryloveyou (猪) 2017-04-15 10:27:00
白话就是你不该撞到但是撞了
作者:
mmx9797 (MMX)
2017-04-15 10:28:00之前有人申诉反应时间不足成功 但是有行车记录器佐证
作者: starsun135 2017-04-15 10:28:00
或是你停不下来但是可以闪过啊 之类的
要证明对方真的是突然冲出 也只能靠附近的监视器或你的行车记录器
作者:
chchch (3ch)
2017-04-15 10:34:00把见闻色霸气修练到极限,你就可以预知几秒后的未来
作者:
YCL13 (静默)
2017-04-15 10:35:00初判不准,这种要送鉴定才行。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4-15 10:35:00这里是car板 骑车讨论请去biker
作者:
horb (猴柏)
2017-04-15 10:44:00台湾法官怕事 标准判法
作者:
YAHAMA (山寨机车)
2017-04-15 10:48:00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是过失的构成要件,驾车上路当然就负有注意的义务,能注意则是对该事故有没有预见回避的可能,有可能却又没注意那你他妈当然有过失的责任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7-04-15 10:51:00
初判表不是最后肇责认定
作者: gihsun 2017-04-15 10:51:00
说个笑话: 呆丸是先进的法制国家
作者:
YAHAMA (山寨机车)
2017-04-15 10:56:00进法院了吗?一审判了吗?没有的话上啥诉...阿关释宪什么事?
作者:
vicowin (Wade)
2017-04-15 11:01:00经过路边有视线死角有可能有三宝会出来=应注意
作者: neverwind 2017-04-15 11:04:00
初判表里警察最爱加的一条
作者:
love50921 (love50921)
2017-04-15 11:15:00去证明你"不可能"注意吧
作者:
bpwolf (小灰狼)
2017-04-15 11:17:00路是三宝铺的,他们进出都不用看其他来车
作者:
Oo5566 (5566)
2017-04-15 11:20:00这跑错版了吧?
作者:
bpwolf (小灰狼)
2017-04-15 11:26:00啊 原来少两轮 左转二轮版
作者:
gme1992 (小鳄鱼)
2017-04-15 11:34:00过路口不论路口大小你有减速吗?手放煞车做好准备吗?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7-04-15 11:38:00
应注意并能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jk01 2017-04-15 11:39:00
不私下合解,找事给法官做,当然判好判满,懂?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7-04-15 11:41:00
他根本还没走法院诉讼
能注意才是关键,无法确保意外发生的可能却坚信意外不会发生而不加以防范,如果出事了你也会有过失,就这么简单
作者: quiop37267 2017-04-15 12:06:00
可能觉得你骑太快吧
作者:
st86314 (永永)
2017-04-15 12:28:00键盘法官又来惹
作者:
impose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2017-04-15 12:35:00这只是警察的初判表,申请行车事故鉴定吧其实法官99%是依据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判的
作者:
impose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2017-04-15 12:42:00这个案子根本还没进法院,要骂应该是骂恐龙警察吧
作者: gn01246204 2017-04-15 12:50:00
因为台湾垃圾法官都搭高铁,所以都是应注意
作者: freecro 2017-04-15 13:05:00
法官认定吧
作者:
Sunal (SSSSSSSSSSSSSSSSSSSSSSS)
2017-04-15 13:20:00......法官根本就还没上场就在骂...无言 法治教育真的不够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鸟!)
2017-04-15 13:21:00你对台湾法律还有期待?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顺风! 飞翔!)
2017-04-15 13:31:00初判只是参考,上法院还是看法官的判断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现代丁添廖)
2017-04-15 13:52:00在台湾还要注意天空 被外星人飞碟掉下来砸到 你也有肇责
被陨石K或被外星人K有啥肇责? 这跟本文提的有三宝从路边冲出来不一样,人家也是用路人,只是行为是3宝,把陨石跟外星人拿来类比?难到他们是用路人吗?一般人不会预期陨石或飞碟砸在头上吧,但是路边有车跑出来很常见啊,如果今天的情况是三宝从路旁的单行道逆向骑
作者:
joctc (準備好了)
2017-04-15 14:09:00出事情都会说自己无辜,乡民真的什么都相信?
出来撞你那就无责啦,因为你可以主张单行道不该有人逆向冲出来所以你没有注意逆向3宝的义务,但如果改成路边冲出来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之前有一篇文就提到说快车道有人从距离你5m的树丛冲出来,你撞死他有没有过失? 有啊因为你有超速,所以要赔钱但是你有没有肇责? 快车道上有人违规穿越是肇室主因,而且因为距离太近所以你煞不住,你可以主张被你撞死的人出现在不对的地方(快车道);但路边冲出3宝你要怎么主张他不该从路边冲出来? 除非今天有一条法律明定:变换车道须等待直行车流通行完毕,那这样你就可以无责结论是:要完全无责很难,除非你在对的地方且静止情况下被撞,为啥?因为今天交通规则订出来是希望用路人遵守,避免事故发生(重点),那除非交通工程做到按车种把车流完全隔开,最好每条路都只有一台车在开,这样当然就不用去注意别人,爱怎么开就怎么开,但事实就是做不到这样,所以才需要用路人互相注意,这也造成为什么事故很少一方全责另一方零肇责的?因为本来用路人就有义务注意车身周围动态那车祸怎么发生的? 往往就是两方都在某瞬间闪神的时候至于原PO,如果真如你所说的是物理极限,你可说说你的状
况,让大家帮你评评理,如果你没错的话叫你扛3成都嫌多楼上y大沉住气,法院上真正有效的东西不是初判表,而是车鉴会的鉴定书,原PO也一样不要气,赶快去跟车鉴会申请,那个才是日后上法院时真正会被采信的专业意见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4-15 15:18:00没有应注意未注意,只有应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应注意、无法注意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4-15 19:06:00妳能提出,事发时间低于你的生理反应时间+煞车时间,就是无法注意。
作者: dodo577 (dodo) 2017-04-15 20:03:00
请大家一起努力打电话寄信给选区立委施压改革这条鼓励犯法落后国家的烂法律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04-16 09:24:00提那个‘能注意’是标准废话 能不能注意是法棺决定又不是你决定 法棺判决都不去写确定你能不能注意了 应注未注就是这条主要意思 法匠不用出来卖弄全文 一堆判例连从旁边冲出来撞你 被撞得都还有肇责比例 扯能注意根本是笑话真有在意这点就要现场模拟 你看哪个棺判这种有在模拟 切~
作者: moneypack3 (钱包三号) 2017-04-16 10:52:00
就是避免过失的要件而已意外不可避免,就看你能否减少避免意外发生的责任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4-16 10:56:00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04-16 11:29:00楼上那篇八卦版
#1OyiSOMZ 被推爆(包括我) 若是一般正常怎有那堆终于有 英明的推文呢? 正常本来就该这样去判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4-16 22:09:00我只是把我了解的情况回应给原提问者,贴相关新闻只是证明确实是有"无法注意"的情形,当然这个鉴定是由相关单位去推算还是法官自己计算我不知道,我只是不希望一直有人误解"应注意未注意"这种说一半的情况。
作者:
joctc (準備好了)
2017-04-16 23:54:00要是乡民是撞人那个最好就心甘情愿赔百分之百肇责
作者:
Linvail (...)
2017-04-17 14:38:00能注意 能注意 能注意
作者:
akay08 (Ara_K)
2017-04-18 08:09:00我也是遇到从路边出来的,被对方撞出去,但我没有肇责对方被开一条起驶未礼让直行车可能要看状况吧我的案子是对方起步还是逆向,突然就从路边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