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在快车道内线超速撞死人有过失吗

楼主: joson4921 (特务)   2017-04-10 12:09:10
※ 引述《assassinASHE (assassinASHE)》之铭言:
: 之前晚上我在快车道的内线
: 时速七十飙回家
: 但我后来想
: 如果当时有一个人躲在分隔岛的草丛里面 正要冲出来 通过马上
: 而我在内线超速撞死他
: 这样我有过失吗???
: 我偷偷想
: 如果超速有撞死 那可能还算好
: 就怕五十六十 撞个半生不遂
: 不就养他一辈子??
原PO提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议题,刚好这学期有上到相关的课程
小弟不才,只针对原PO提的个案和板上常出现的"应注意而未注意"这几个字
==============================原PO提问=============================
假设快车道内线开70(超速),这时一个人从分隔岛的草丛冲出来
这种情况下撞到对方有没有过失?
===================================================================
先说答案:
有,当然有过失
这时候通常会想到几个字: 应注意而未注意
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完整,完整的说法是
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对,你没看错,就只是中间多出 能注意 这3个字而已
以原PO的例子来说,只要超速肇责就不会是0
宽限值10km这东西只有警察抓违规的时候才有,肇事是没有宽限值的
哪怕只比法定行驶速度多1km都叫作超速
那何谓 "能注意" ?
→就是在不违法的前提(没有超速)之下,驾驶人当下有没有能力让情况不变得更糟
以下举例说明
=======假设:驾驶时速60km/hr(=速限),煞停距离80m(举例,非精确数字)=======
→情境一,驾驶人发现时距离撞击点 < 80m:
这种情况就算刹车踩到底也煞不住,然后把人给撞了
一般会认定这种情况下驾驶人"能注意且有注意"(有看到并踩下刹车
但距离太近煞不住,通常无责的机率比较高
→情境二,驾驶人发现时距离撞击点 > 80m:
   和情境一的差别在于理论上驾驶能避免事故发生
(驾驶人距离碰撞点的距离大于煞停距离)
但事故发生了,这时候驾驶就有过失了
过失的点在于驾驶无法肯定意外发生的机率为0
但却不去设想如何避免可能的突发事件,以致最终无法避免意外的发生
没错,这就是防卫驾驶的重要性(应注意)
所以就算路权是我的,也不代表事故发生我就一定没有责任
因为驾驶人本来就有责任留意车身周遭的动态,
而防卫驾驶就是让你更早察觉异状,争取更多反应时间
防卫驾驶不只是保护别人,也是在保护自己
哪天带赛的时候你会比别人多一点时间反应,有没有撞上去可能就差这一点
在 能注意 的前提之下
有踩刹车还是撞到人 跟 完全没踩刹车撞到人 ,肇责也不会是一样的
小结:
现在行车记录器普遍都有,真的没有还有路边的监视器,证据取得比以前容易得多
警察也都学过如何计算刹车距离,只要由此反推刹车前的时速,加上上面讲的证据
就能得知驾驶在事发前是 "能注意" 还是 "不能注意"
若 能注意而未注意 那通常要0责是比较难的,
反之,若有留意到异状并加以补救却还是无法避免事故发生, 通常是比较容易0责的
最后祝各位板友行车平安,不要吃到三宝饭
PS.道义责任那又是另一个层面的事情了
如果真的吃到三宝饭,就算零肇责,你还是要去探望啊送个水果啊
这样到时候上法院就不会被对方拿来说嘴什么 撞死人没有悔意啊 之类的
然后上法院的时候西装笔挺出席,千万别穿拖鞋掉嘎的
当然不要吃到三宝饭最省事啦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压妈摸豆)   2017-04-10 12:41:00
请问原PO若是行为人超速,但客观证据显示纵使行为人没有超速仍无法避免撞击发生,这样是有过失或无过失?请以客观归责理论作答 3Q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7-04-10 12:54:00
超速跟没超速撞出来结果不一样吧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4-10 12:55:00
感觉楼上这个问题,依台湾脑残法院的判决都是超速在先啦!!反正速限60你开61跟开100撞上去就是超速开太快只是造成伤害程度不同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4-10 12:56:00
一楼 我比较喜欢相当因果关系不行吗QQ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压妈摸豆)   2017-04-10 12:58:00
相当因果关系论述不够严谨啊... 实务上都马我说有就有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7-04-10 13:02:00
台湾没有讲路权在国外,就没事了
作者: realestate (不动产)   2017-04-10 13:45:00
所以就算路边5公尺冲出来 时速60(未超速煞不住)撞死免责;时速61(超速且煞不住)撞死有责?这样也很奇怪 不管有没有超速 这个距离都不可能避免撞上 也无法避免死亡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04-10 13:47:00
不会有60 61这种问题,时速推算没这么准确你问 60 70 80 还比较合理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压妈摸豆)   2017-04-10 14:09:00
60 70其实也一样... 那种突然从路边窜出的,几乎没什么反应时间,更遑论煞车距离。这种情况下,60没超速免责70超速有责,值得探讨......
楼主: joson4921 (特务)   2017-04-10 14:41:00
确实如楼上几位说的,差1km结果差那么多是不太符合常理,还好我原文没讲死说一定无罪或有罪,只说0责机率较高/低…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7-04-10 15:26:00
虽然都无法避免撞击,但超速者该承担额外的伤害。至于线该画在哪里,这老问题或可依某种比例分配
作者: ccachen (moto)   2017-04-10 21:29:00
可以用信赖保证吗? 意谓 在内侧车道不应该出现人,这和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上不应该出现行人一样,撞到可以有免除范围,但这个会有道德风险问题 保险赔不完,但 对岸的有 而且之前在深圳新闻上有出现过 的士司机 快速道路上撞到人免除刑责
楼主: joson4921 (特务)   2017-04-11 14:20:00
昨天问老师,他说实务上用50.60.70撞都是无责,就像楼上说的用信赖保证没错,但是超速撞人要赔比较多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压妈摸豆)   2017-04-11 16:13:00
呃... 应该是信赖保护,但是超速的情况下肯定没办法引用你自己都违规超速了,怎可能还信赖别人会遵守交通规则?信赖保护的前提是,自身没有违规事由,且客观事实无法事先避免。更正确应该是讲信赖原则啦 信赖保护是行政法的东西
楼主: joson4921 (特务)   2017-04-12 20:57:00
所以小结一下:要无责的话必须要在信赖保护的前提下,这样子违规撞死人要赔比较多钱似乎也合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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