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上版来请教各位前辈
问题解决一半又有新的问题了,赶忙上来再次请教
目前车子已经打算走报废了
但因为车子部分还有贷款快要40万
这笔钱需要由全损理赔支付
但目前保险公司提出我们需要清偿后才可以车体报废,拿到报废联单才能进行下面的流程
变成我们要先支付约40万的贷款费用,报废后再由保险公司理赔全损费用
因为长辈认为,不缴车贷,银行就会去找车,发现全损,银行自然会去找保险公司
且认为我们一旦清偿,保险公司就会用各种理由拖理赔速度
目前保险业务告知清偿后报销+内部流程大约15-30天
若未清偿则会要先跑一堆文件流程才能报废,大约费时2-4个月
我们身上有一笔钱可以先处理贷款部分,想听听各位前辈的意见是否先办理清偿呢,还是
跟长辈说的一样让保险跟银行去拖呢?
目前保险方提供的意见确实都是倒向修车行收购,直接提拨现金给我们,我们清偿完办过
户,但我们还是希望能直接报废比较没有争议。
还是前辈认为我们不要再坚持了直接卖车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