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遇到一台车很爱乱钻又危险驾驶
刚好录到他闯红灯,就送出生平第一次检举了
结果警局回复:
据您提供采证之影(相)片,车辆交通违规属实,依规定掣单举发在案。
但是举发事项(法条)却是....红灯越线 !?
该车遇到红灯并没有停止,而是直接右转就跑走了,举发闯红灯是绝对没问题的
所以我就直接打给警局问个明白
该开单的警员回复是:
回复系统上,闯红灯和红灯越线是同一个选项,所以都会归类成红灯越线
本身是相信警察的,他应该没必要去帮违规民众省钱
只是觉得这系统原因有点瞎 XD
1. 因为民众检举网页这两条明明就是分开的,结果警局回复系统变同一条?
2. 两条罚锾跟法条不一样 (53条/60条),这样也可以归在一起?
3. 想不到这有什么技术问题是没办法改的
不知道其他人检举的经验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