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我前几天晚上23点40分的时候骑机车行经路口时
与一台汽车擦撞,我闪黄灯直行车,对方闪红灯
我撞到他汽车右后侧板金,但当下我倒地之后对方无下车察看就离开
对方肇事逃逸,我机车车头全毁,人则是双腿双手擦挫伤
今天到交通队做完笔录时,碰巧刚好遇到对方
对方表示自己做完笔录后要到我家拜访探望
对方跟我谈的时候,表示我撞到他保险杆他毫无感觉
他的车又是24年老Civic 以为是排气管的声音就无下车察看
之后表示如果他今天有下车查看,就没有肇事逃逸就是我追撞他
请问各位 这样我跟对方的对错比例谁多谁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