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BMW试乘车撞丰田 1死5伤

楼主: vatog (...)   2017-01-23 19:46:32
※ 引述《GOGOMTK (MIRA)》之铭言:
: ※ 引述《panex0845 (胖克思)》之铭言:
: : 大家不要再吵了
: : 实务案例 最高法院刑事判决 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三一九号
: : 上诉意旨:
: : 上诉人当时行车速度为每小时六十至七十公里,纵有超速,难认是肇事主因。
: : 况上诉人确有注意车前状况,被害人从支线道出来,非属车前状况之注意范围。
: : 上诉人系行驶于干道,有优先路权,可责性低,纵有过失,应属肇事次因,
: : 原审认系肇事主因,亦与鉴定意见不符,致量刑失当。
: : 大意:
: : 交叉路口限速50公里
: : A驾驶与干道,超速30公里(即时速80公里)
: : 撞死对向未礼让的B驾驶
: : 判决:
: : A为肇事主因,B为次因
: : 管你是不是干道,超速就是该死,董?
: ------分格线------
: 这件案子已经判决出来了,业务员严重超速,无关路权,判10个月的样子,内文可以去
: 查看判决书,所以别再有路权至上的观念
台南地方法院 105,交诉,68
主 文
刘冠宏犯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壹年。
事实
...
本应随时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且不得超速行驶,而依当时天候晴、日间自然光线,柏油
路面干燥及无缺陷,且无障碍物、视距良好等情,并无不能
注意之情事,竟疏于注意上情,即贸然驾车前行并严重超速
行驶...
...
另被告于驾车肇事后,犯罪未被
有侦查权之公务员或机关发觉前,即向据报到场处理之员警
表明其系肇事车辆之驾驶人而自首,并坦承犯行进而接受裁
判,此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纪
录表1份附卷可参(相验卷第19页参见),爰依刑法第62条
前段自首之规定,减轻其刑。
...
爰审酌被告刘冠宏身为汽车销售员,以驾驶车辆为附随业务
,为从事驾驶业务之人,于为客户试车展现汽车性能时,仍
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以维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
安全,惟竟严重超速行驶于一般市区道路上,且疏于注意车
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致因煞车不及,撞及告
诉人罗弘典驾驶之车辆,并因此造成1死3伤之惨痛后果,除
告诉人罗弘典、罗○语、罗○豪等人身体各受有不同程度之
伤害,并使其等尚须承受丧失至爱与至亲、家庭天伦破碎、
永再难弥补之钜大悲伤与痛苦,是其过失情节重大,且对告
诉人等所造成之心理及经济上之损害均属无从弥补,复因赔
偿金额部分尚无从与告诉人等达成调解,并衡酌被告并无前
科,素行良好,有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在卷可参,
犯后自始即坦认犯行,自责甚深,应有悔意,及其于本院审
理时自述智识程度为大学毕业,已婚,育有1子仅1岁10月等
一切情状,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资惩儆。
...
中 华 民 国 105 年 12 月 15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林臻嫺
感想
1. 严重超速是肯定的 整篇判决文没提到告诉人的违规情事
如果告诉人有违规,通常会在判决书上写告诉人亦有过失,因此blahblah
因此此案件,说不定告诉人完全无责呢
2. 这种情况自首有什么好减刑的啊? 大白天一堆目击者 车也撞烂了跑不了
除了"表明其系肇事车辆之驾驶人"之外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徒步逃跑?
3. 在法官面前哭哭装可怜,说有小孩要养还蛮有用的嘛
这位女法官心肠真软 最高可以判5年才判了1年
作者: T8 (wow)   2017-01-23 19:48:00
法官的妈妈: 真闲 吃饭囉~
作者: Tosca (hi)   2017-01-23 19:52:00
判一年大约关半年就能申请假释 其实很不错了
作者: hokkaidosky (平凡就是一种幸福..)   2017-01-23 20:07:00
现在监所都接近超收,不假释会没地方关人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3 20:12:00
告诉人是否有疏失通常警方或调查单位会问BMW驾驶是否有需要提出.如果BMW驾驶没讲或放弃阐述.就不会去写或许那位驾驶应该真的“表现”有悔意.不想或不敢多说.怕将来跑民事或更难处理而且.这看来是有指望保险会赔的常见做法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7-01-23 20:15:00
先判赔1000万,再关20年吧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3 20:21:00
跟以前乡野传说砂石车撞死人直接认罪然后保险公司赔的做法其实完全一样.这时去争对方过失只是让保险公司爽到能少赔.但对自己毫无益处.所以宁可干脆认罪.直接丢给保险赔偿全部责任…
楼主: vatog (...)   2017-01-23 20:25:00
民事的部分 我看汎德永业也是被告之一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7-01-23 20:26:00
死者表示:
作者: GOGOMTK (MIRA)   2017-01-23 20:27:00
就我接触的案子,很多保险公司摆明让你们去走刑民,很多最后被告保人被判刑后反告保险公司的纵使被告自认应该要全赔,保险公司也不会答应,所以开车多小心,有时保险公司是不鸟你的,当然推销保险时就不同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3 20:38:00
保险公司几乎都老经验的.估的赔偿价.通常差不多就是将来走法院会判的赔偿.至于被告诉人死活.是真不会去管所以被告诉人不去争的话.到法院较容易判全责.如果法院判全责.如果保险有保到足够金额.法院判多少.保险一定要给到多少.但如果法院判比例.只会让保险公司更多找借口少赔
作者: navalmouse (Whisper)   2017-01-23 20:41:00
多看点判决再下评论 没肇逃的几乎都有那段减刑的论述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3 20:43:00
所以.营造“有悔意有诚意”.可以让肇事人减少刑责.多附的赔偿尽量丢给保险公司才是对自己最有利做法
作者: GOGOMTK (MIRA)   2017-01-23 20:47:00
楼上作法正确,但大部份的人没那想法,一昧的想帮保险公司省钱而推责XDD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7-01-23 20:49:00
都死人了一定要找律师吧..... 律师就会教了
楼主: vatog (...)   2017-01-23 20:49:00
保险公司若是态度不佳让告诉人不爽 告诉人可能不愿配合保险公司的文书作业 直接提强制执行 保险公司要慎选啊XD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纬)   2017-01-23 21:09:00
你的感想2.3真的很中肯....撞成那样不自首才奇耙吧...大白天 路上都是人还想跑去哪?! 现在行车纪录器一堆 很难跑莫名其妙被撞死的真的很倒楣
作者: vinmo (小强)   2017-01-23 21:22:00
老实说车祸造成的过失致死判1年已经算重了
作者: f18g16h14 (A4)   2017-01-23 21:24:00
这种案子关多久也不是重点,陪多少才重要吧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3 21:32:00
赔多少别太期待,甚至很可能重伤的比死的赔还多
作者: leoegg (LEO)   2017-01-23 21:37:00
监所超收不代表正义要打折 垃圾法务部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3 21:39:00
这好像跟法务部关系不大,人家也是依法办事,立法的不是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7-01-23 21:39:00
认同如你所说直接认罪让保险赔,不去凹对方过失,免得不赔
作者: Killercat (杀人猫™)   2017-01-23 21:48:00
初犯除非夸张到一个极致 不然通常不会太重刑法其实一直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民法庭不是说丢去关不重要 而是实质金钱追得回更重要点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1-23 22:26:00
看告诉人有无过失等民事囉过失情节重大加上未和解,给一年呵呵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7-01-23 22:34:00
市区道路时速破百这叫做危险驾驶,触犯公共危险罪违规左转叫做违反交通规则。危险驾驶了还谈什么路权?两个撞在一起,谁责任比较大很难判断吗?没路权的顶多违规罚款,市区时速破百就像酒驾一样根本是一颗路上在跑的不定时炸弹
作者: commonfish (小雨)   2017-01-23 22:52:00
又一个恐龙法官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7-01-23 23:07:00
想请问法官是怎么认定超速的?是依据事故现场的丈量推算,还是也可以用一般的行车纪录器推算?
楼主: vatog (...)   2017-01-23 23:22:00
法官背后有其他国家机器帮他判断 有兴趣自己去看全文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7-01-23 23:57:00
这判决明明有瑕疵 超速认定就自打脸
作者: poco0960 (poco)   2017-01-24 00:23:00
这种的法官一年判得下去,干0粮业务过失的公司应该也要揹责任吧
作者: GOGOMTK (MIRA)   2017-01-24 00:44:00
这种刑事法官一定会送肇委,不至于会用推论判断速度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7-01-24 09:24:00
干 市区 50限速, 60就严重超速 但我每次开4X都被逼车 干上诉人当时行车速度为每小时六十至七十公里--这根本正常我敢说大家平常市区都>=60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7-01-24 09:53:00
上诉人自称60-70 结果8x up 作伪证应该要罪加一等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7-01-24 10:30:00
早就说会业务过失致死来判了,当初一堆键盘专家还质疑此业务非彼业务,现在裤子都不知道冲去哪了被告不适用伪证罪,因为被告本来就有说谎的权利是证人和关系人没有说谎的权利,所以检察官都先用关系人约谈,让你无法说谎,采证足够就把你转被告,基本检察官钓鱼手法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4 10:47:00
感觉被告也没说谎呀.检方问是否严重超速.他又没否认.至于超速多少.本来就交由鉴识单位去举证合情合理.一般出事瞬间谁会清楚当时瞬间车速多少只能说这被告有做到表面上该有的悔意了私底下有没有悔意谁管.难道要斩鸡头还是去关公面前发誓吗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01-24 11:34:00
60跟80 100分不出来...别唬烂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7-01-24 11:40:00
坦白说自己开60 or 8x 除非表坏掉 不然不可能不知道
作者: MUMUKON (XD)   2017-01-24 11:48:00
怎么查是那个判决书的啊 我好想看内埔重机货车相撞的结果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7-01-24 11:52:00
出事瞬间一定把专注力放在事故上.绝不会特地去看表.不用说事故.一般山路过弯时大部分人也不会知道刚弯道时速多少过的.只会记得弯前直路时速多少
作者: apoenzyme0 (apoenzyme)   2017-01-24 22:46:00
当初有回文万年条款,应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大家很爱骂这条,但又忘了有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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