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216/1013830/
原文内容:
UBER来台违法营业近4年,遭开罚约8千3百万元仍未纳管,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公路法
》修正案,未依法申请而经营汽车或电车运输业者,将依其违反情节,从现行处新台币5
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大幅提高至1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并可勒令其歇业。
针对非法营业车辆牌照及汽车驾驶人驾照,立院三读,将从原本可吊扣车牌2个月至6个月
或吊销,加重为得吊扣4个月至1年,或吊销。一旦遭吊销驾照及牌照,2年内不得考领驾
照或重领牌照。此外,若民众检具证据资料向公路主管机关检举,得酌予奖励,检举及奖
励办法授权公路主管机关定之。(曾盈瑜/台北报导)
心得/说明:
其实已经过几天了,只是前面有讨论Uber的文章,所以把他贴出来.
罚款上限大幅提高,但下限定成这样一样没用(?)
同时对驾驶人的处罚也提高
以遏止Uber为目的,对驾驶人开刀是有效率的,对Uber下手完全没用
不过这样有点放错箭,因为小黄烂的是基层,Uber烂的是老板啊...
(当然驾驶帮违法公司也有争议)
话说回来,如果未来Uber真的合法了,驾驶会不会变的良莠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