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在车上放攻击型武器,因为我的拳头就是武器!
想当年我骑着我的破烂125去家里附近买饭,结果被后方一台载着马子的年轻人以长鸣喇
叭的方式逼车,我只好尽快靠边,但左右都是车,我闪不掉、他也过不去。
到了前方路口刚好红灯,我下意识的看了看后照镜跟回头看了一下究竟是哪台车这么赶时
间? 但说时迟那时快,一位目测年约20出头的小朋友就这样气冲冲的打开车门从驾驶座
冲下来并对我大声斥责:“干你娘你是在挡三小?!”
中间争执过程与对话就不赘述了,最后我记得他跟我说了一句:“你他妈的是流氓是不是
? 很大尾是不是? 干!”
无奈这点是小弟的罩门,正因长相关系常遭受到异样的眼光看待,所以我非常介意别人说
我像流氓... 正当我怒火中烧时对方突然一个勾拳打过来,而我因反应不及被对方的指甲
刮伤了脸部,然后我的理智线就断了... (说断也没全断啦,因为我有瞄了一下他车上有
没有装行车记录器,但因隔热纸太黑我无法确定,所以我就把对方推开后拉着他到他车后
方来场街头擂台)
双方经过了大约10秒的你来我往,期间我大概出了6、7拳,对方就这样被我击倒在中央分
隔岛上,然后满脸是血、泪眼汪汪的趴在中央分隔岛上的花圃对着我说:“你不要走,我
现在要叫警察....”(还好不是说要叫妈妈...)
想当然我是不甩他啦,我只回了一句:“包包等,哩a轰干a再来路上揪输赢啦!”
然后我就回家了...
大概10-15分钟后管区就到我家来按门铃问我干嘛在在路上跟人打架,还问我用什么武器
? 怎么把人打的跟猪头一样,还要坐救护车...
最终结果就是双方验伤提告互殴,一开始做笔录和简易庭时对方还不肯和解,最后上法院
时法官看了看笔录还一直当对方为什么要下车找人打架? 还打不赢? 还敢告?
最后是庭外无偿和解,但对方当时似乎还很不服气,但他也不能怎样,打也打不赢、告也
告不赢,就只能顶着他那包的像猪头一样的伤,神情没落的签下和解书...
PS:这大概6年前了,所以在满是监视器、行车记录器的现在不管用,如果遇到行车纠纷
还是别下车,报警或快点离开现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