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版的大大们你好,
前些日家人出了场车祸,
左转遭到直行机车擦撞,
因在乡下故无交通号志,
但因为是转弯车的缘故,
加上10几年老车,对方车速很快,
撞上右前轮后,人撞上挡风玻璃,
挡风玻璃碎裂,肋骨裂,
家人至医院嘘寒问暖这都不在话下,
接下来就是等调解委员会和解,
在无行车纪录器及保险的情况下,
只有强制险,车厂老板表示因为是老车
修理没那价值,建议报废,
车祸可能判定我方7成对方3成比例情况下
因车已撞毁,如何估价残余价值?
重点是调解委员会可承认此残余价值?
这点不是很清楚,所以想问板上大大们
近期考虑要购新车或买两手车,购新车的话
需在半年内,购买新车才有补助,
所以时间上可能有压力,
是否可先停牌,待确认购买新车后,在复牌报废?
关于报废领补助的流程想要确认这样是否可行?
先感谢各位大大的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