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6811/1922679
美国政府打算规定卡车、巴士与其他大型车辆加装电子设备,限制大型车在高速公路上的
行车速限。
根据26日公布的一项提案,11.8公吨以上的新出厂车辆将以电子装置限制高速公路的行车
速限。主管当局考虑的时速上限包括96公里、104公里、109公里,但也可能改变。无论最
后敲定的速限如何,驾驶人将无法超速。
此方案由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与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共同提
出,不强制比较老旧的重型车辆加装限速装置,然而主管当局还在斟酌中。
美国涉及重型卡车的死亡车祸每年平均约1115起。美国政府说,新出厂大型车辆限速行驶
有助于减少死亡车祸,每年还可以省下10亿美元(新台币316亿)的燃料成本。
这项消息受到倡导安全驾驶的人士与非职业驾驶人欢迎,许多卡车司机则说,如果他们的
行车速度低于其他车辆太多,可能发生危险的状况。
公益组织“美国公路安全”10年前第一次请愿以来,这项构想始终陷于法规混乱。该组织
由亚特兰大金融顾问欧文斯及其妻子成立,两人的儿子卡朗2002年在维吉尼亚州被一辆超
速的联结车撞死。
欧文斯说,他将继续游说NHTSA强制出厂年份比较早的重型车辆限制行车速度。他说:“
提案只适用于新出厂卡车,排除我们至今还共用公路的数百万辆卡车。我们对此感到失望
,而且无法接受。”
NHTSA说,1990年以后出厂的大型车辆如果加装限速装置,成本可能太高,依年份不同,
费用可能界于100到2000美元。
相关单位将征求各界意见60天,敲定速限后,再决定是否实施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