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骑车水花溅到人 警察居然开罚单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8-20 13:40:27
我早上看新闻有看到这则报导。
记得我以前骑机车时也遇过好几次,被汽车高速行经积水处泼水,
水量之大,泼得我全身都是,即便下雨已穿了雨衣也没办法挡。
考驾照前,看笔试的手册有看到报导中这条,要减速慢行,看来没人做到。
我记得手册中也反复强调两点:尽量不要按喇叭、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但在驾训班练车时,和同学练同一辆车,那位同学看到有人,就直接按喇叭,
还骂那个行人是白目,但明明那个人走的地方不是练车的车道。
此外,我记得手册中还有一项,就是停车不能造成别人出入有困难,
但我家楼下的楼梯间门口,常需要机车出入,却也常被停汽车导致无法通行,
但因没画红线,驾驶还常跟感到困扰劝阻的我或邻居理论,警察也说没画线无法开罚。
找到相关资料:http://www.995.tw/car/?p=2354 其中写道:
“陈站长:有关停车问题,似乎不完全是媒体引述交通大队声明‘路边停车只要没有划
设红黄线,就能自由停车,警方没办法告发、开单,而屋主当然无权赶人!’这句话有
所疑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1~112条有关‘临时停车与停车’之规定(机车大
部分适用汽车规定)其中‘显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处所,不得停车。’也就是说,并
不是没画红黄线就可能自由停车,若真是如此,恐怕许多住家或店家就无法出入了。”
这样其实要罚600~1200元:http://tinyurl.com/zbgyqv4 警察自己好像也不懂。
其实这些写在手册中的东西,一定是法规,不只是道德劝说而已,
但大部份的人考完试跟本不理会里面所写的东西,就连警察也好像不大了解。
一定要有人举报,才会注意是不是有这项法条,还表现得很意外找媒体来上报。
积水处减速、礼让行人、不随便鸣喇叭、停车不造成他人通行不便,
这不是常识吗?考试手册也有写不是吗?但到底确实做到的人有多少?十分好奇。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6-08-22 12:26:00
可以移车啦 ,如果你家有堆高机的话
作者: saccharina (灰修)   2016-08-21 21:26:00
门口 你可以告他妨碍自由 但除非申请变更不然他一样能停
作者: p00o99o (YA!)   2016-08-20 13:57:00
一堆人红绿灯都不会看了 你要他做到这些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8-20 14:02:00
你说的不能妨碍他人通行是指法规道路上你停人家门口,虽然停在路上,但是车库的车不是在法定路上所以车库的车只能认衰就像停车场车祸,交通法没用,只有一般民事问题
楼主: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8-20 14:07:00
或许要学报导中那个民众,告了便知有没有。
作者: lyi33tw (xxxx)   2016-08-20 17:49:00
法条是指通行,通行好像只适用于道路,私人土地不算
作者: misadventure (Aqua)   2016-08-20 17:53:00
在显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处所停车。在合法车库前停车就是违法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裁判字号】 97,交声,716可以看这篇在私人土地上停车就是另外的法条了
作者: kenation (BBS-KEN)   2016-08-20 19:48:00
“只适用道路”那就是说横停在私营收费停车场前也不违法囉?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6-08-20 20:51:00
行经路口要减速/停止,这点很多人连减速都作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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