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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说,直接上个警政署署长室回函
http://i.imgur.com/HlloG1H.jpg
事情经过:
在外游玩时看到一台车停红线被拖吊
但是后面那辆停在转弯处的车却没被拖吊甚至开单
根据"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内或消防车出、入口五公尺内临时停车。
上图:
http://i.imgur.com/At8v6H1.jpg
http://i.imgur.com/jzJUdEr.jpg
http://i.imgur.com/SeTRIrx.jpg
于是便开始了这次漫长的检举路XD
1.向嘉义市警察局检举转弯处停车。
虽然我承认引用的法规不对,但是弯道处应该有说对...
结果:只说会派人量测,没办法像国道警察一样知道有没有开单。
http://i.imgur.com/aihpKvF.jpg
2.向嘉义市警察局局长室申诉:
结果:只说前面那台停红线所以依法拖吊,白色车辆没停红线不违法。
http://i.imgur.com/TJOiq73.jpg
3.向警政署署长室第一次申诉
结果:跟第二步结果一样,还无反应只是个NPC
http://i.imgur.com/PxFVMZy.jpg
4.向警政署署长室第二次申诉
并附上行政院网站问答:(简单来说转弯处十公尺内不管有没有红线皆不得停车)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5&f=6
http://i.imgur.com/m1UZM4e.jpg
Q.交岔路口10公尺未划设红线可否停车?
有关交岔路口10公尺内不得临时停车部分,考其立法意旨,
乃系考量交岔路口多为汽、机车转弯通行之处,若许停车,
势必影响不特定汽机车驾驶人于交岔路口转弯通行时前悬视线死角之安全判断,
妨碍车辆之进出及转弯,对交通之往来顺畅显有影响,足见此情形,
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车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机关划设或设置标线、标志,
倘于交叉路口10公尺内,划设有禁止临时停车标线、标志,无非加重提醒、
督促驾驶人注意(台湾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号裁定意旨参照),
如有违规停车当依上揭规定处理。
结果:终于派人量测并划上红线加开单,真的要仔细成这样才会理民众?
深深体会到“法律是在保护懂法律的人”
http://i.imgur.com/W0hcuoh.jpg
5.向警政署署长信箱建议嘉义市警察局应该好好加强法规训练
结果:嘉义市警察局直接寄公文到我住所
表示一切合乎法律程序并且已经开单,并无不当之处
WHAT?????
我是建议嘉义市警察应该要加强相关法规训练
为什么要到我向警政署长室信箱申诉两次并且贴上行政院网页后才开单
警察应该比民众更懂交通法规吧?
我不是在质问整件事情有没有符合程序
我是觉得嘉义市警察专业不足!
我是在建议加强训练!
(因为为纸本,没有扫描下来所以不复图)
6.再向警政署署长室
结果:因为那边没有红线~所以为了避免争议所以一开始不开单喔~
还有你已经陈情两次了,为了避免浪费资源,再对此事陈情的话我就不理囉^^
所以以后在没红线的转弯处停车,不要遇到驴小小的民众检举(比如我)
就不会被开单囉?
http://i.imgur.com/HlloG1H.jpg
心得:
不知道是白色车的车主太大咖,还是嘉义市警察想敷衍了事
也不用怪别人一直违停啦,因为民众检举有时候就是会失败(不论何种原因)
不过说起来新竹市的警察局就有心多了...
开单员警字迹太潦草,导致我无法上监理站网站查到红单资讯
跟监理站反映后才知道红单字迹太潦草,出生年月日被写错,才会导致系统KEY错
所以我又向新竹市警察局建议加强员警训练
隔天就有员警打电话给我,向我说明并且说有加强训练了
就跟工作一样,有认真的警察也有不认真的警察
希望认真的警察越来越多,让台湾越来越好....
http://i.imgur.com/DkO9JE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