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处拟蚵车管理自治条例草案
〔记者刘晓欣/鹿港报导〕未来蚵车都要取得合法身分才能上路!农业处昨天在彰化区渔
会举办“蚵车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说明会,处长黄碧海强调,这是“跨出历史性的第一步
”,但蚵车除了驾驶以外,附搭助手不得超过二人,如有违法将开罚。
彰化区渔会总干事陈诸赞表示,蚵农开铁牛蚵车在其他地方并不多见,这是因应彰化西部
沿海特殊潮间带地形,大多数蚵农都是驾驶铁牛蚵车往返潮间带作业,但长期以来蚵车缺
乏管理规范,就算采蚵过程翻车,蚵农也未受到保障。
明定规格、牌证、驾照及附搭人数
县议员林宗翰、陈一惇均指出,蚵车纳入管理,蚵农从事插蚵、采蚵才有保障,但也应正
视蚵农从自家开出蚵车到潮间带的需求,应画出可行驶的区域,让蚵农取得道路行驶权。
农业处副处长郭至善表示,说明会根据所拟定的草案倾听各界的意见,依草案精神就是让
蚵农取得蚵车合法采蚵权,蚵车规格必须通过县府检验,以取得县府核发的专用牌证、蚵
车管理执照,每二年还要进行蚵车定检,蚵农只要有汽机车驾照,就可合法驾驶蚵车。
郭至善强调,蚵车取得合法身分上路采蚵后,除了驾驶以外,附搭助手不得超过二人,如
有违反规定,届时未限期改善,得以限期停止驾驶,并依规定开罚。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8258
终于立法了,乡下一堆农用车趴趴走,根本无视行人及红绿灯,违规又没办法抓,
政府这次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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