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mp527 (kemp527)》之铭言:
: 在巷弄内!路上并无划单双黄线,是双行道。无任何号志。两台车同向行进,行经某一左
: 转单行道路口时!汽车突然车轮打左要左转,我没看到打方向灯或有煞车灯,然后我就在
: 后方闪不及直接撞上汽车左前轮钣金处。请问这样的责任归属大概如何?
: 附上道路图
: http://i.imgur.com/pFGGSBD.jpg
: http://i.imgur.com/oFxl8mk.jpg
先假设照片的车子位置就是撞到时的位置
为什么会说机车骑士责任可能比较大呢?(实际当然还是要看责任分析跟法官判定)
首先,这是一个没有标线的道路,
按照道路交通规则第95条:
“汽车除行驶于单行道或指定行驶于左侧车道外,在未划分向线或分向限制
线之道路,应靠右行驶。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行驶左侧道路时,除应减速
慢行外,并注意前方来车及行人。”
也就是处理特殊情况要之外,就是要靠右侧,机车怎么会撞到左边呢?
我们再看第94条:
“汽车在同一车道行驶时,除拟超越前车外,后车与前车之间应保持随时可
以煞停之距离,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车让道。”
如果你在车子正后面,就是要保持可以随时煞停的安全距离,撞到就是未保持安全距离
结果你虽然要闪开,但还是刹不住,撞到的不是保杆,
而是比保杆还要更前面的车子左叶子板,表示根本无法在后方煞停住,安全距离自然不够
这时候,或许会说,
“我当时不是在正后方,而是要超车,所以在车子的左边,
车子忽然左转,所以我才会避让不及,撞上去”
这也是有可能的,就在车子左边超车了,车子忽然往左偏,我哪有什么安全距离可以煞停!
我们再来看第101条关于超车的规定,第3~5项针对超车前中后该怎么做的就不管,
只看第一项:
“汽车超车及让车时,应依下列规定:
一、行经设有弯道、陡坡、狭桥、隧道、交岔路口标志之路段或铁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车。”
也就是交叉路口不能超车,这是因为路口会有车子要转弯进来,
如果有车子超车,会造成逆向加死角,容易出车祸。
再看看那张照片,都已经到黄网区了,还在超车吗?
如果再去看第3~5项关于超车的规定,你真的有提醒前车自己要超车了吗?
所以,如果承认自己要超车,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3条,先罚300~600再说
“慢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一、不在划设之慢车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不靠右
侧路边行驶。
二、不在规定之地区路线或时间内行驶。
三、不依规定转弯、超车、停车或通过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争先、争道或其他危险方式驾车。
五、在夜间行车未开启灯光。
六、行进间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
、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
七、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
慢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前项第七款测试之检定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罚锾。”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当然,汽车转弯也有责任,不过机车要无责,应该不大可能,
就看法官是认定违规超车是主因,还是转弯时未注意后方来车是主因?
如果自己没超车,而是同车道,那双方只有前后车关系,没有转弯车与直行车的争议
后车责任比较大,甚至要负全责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667
http://goo.gl/gGVCek
所以,正如一开始所说,如果照片位置就是撞到位置,
我会认为机车责任很有可能比较大
最后要提醒大家,
很多人喜欢在路口从后方走转弯车的转弯侧超车(左转车的左侧、右转车的右侧)
其实,这都是危险且违规的,只是警察不大抓这个,
但是一旦出车祸,对方只要懂这些规定,乱超车的那方在法律上都很容易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