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辈发的文很有感触!
如有违规,我会自行删文感谢!
我爸的91年美规LLA从我拿到驾照开始,就交接给我了!
其实我爸早早就想把他报废掉了!
但因为我坚决要留,
所以我爸唯一的条件就是自己养车!
LLA比我大了两岁,从小陪我一起长大!
好多好多回忆都在里面!
接手后就慢慢的一样一样慢慢整理他!
想跟着他跑遍台湾!
前阵子还开着他战上下著雪的合欢山!
合欢山回来之后花了快三万好好整理他,
结果意外总是来得突然
从保养厂大修回来的隔天,
出了车祸,像家人的LLA保护了我,
但也牺牲他自己...
拖回保养厂估完价,对方不愿处理,
说LLA只价值两万,也只愿意陪两万...
也没了下文,只能等对方回复了...
我心里只有愧疚,
心里好难过,哭了好几天
心里知道LLA绝大机率不会回到我身边再陪我二、三十年了...
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你...
谢谢你守护我这么久!
http://i.imgur.com/GObUEL9.jpg
相信你跟我一样,边写边掉泪....希望它还能起死回生~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6-30 04:17:00那要等英国脱欧入台
作者: nicayoung (大觉屋.师真) 2016-06-30 07:10:00
帮QQ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6-30 08:05:00一买新车难过就消失了~~~~
其实可以告上法院要求回复原状,得到的赔偿应该比2万多很多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6-06-30 09:21:00这种机歪人就叫他回复原状啦,只赔2万是要叫人骑捷安特上班唷,告下去啦,再大修一次唷,告下去啦,再大修一次
作者: W8570637 (W8570637) 2016-06-30 10:19:00
支持告上法院 恢复原状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06-30 10:39:00民法第两百十三条:"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应回复他方损害发生前之原状原PO,上法院试看看吧~
作者: oiolo (浜森守) 2016-06-30 10:56:00
原po加油 告爆对方 顺便申请精神损害及通勤损害等等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6-06-30 11:25:00我国民法以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请他修到原来的状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