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o2000 (800IM)》之铭言:
: 我爸最近买二手车,不知道从哪里听来,说一个人不能持有两台以上的货车,
: 所以必须借用我的驾照和身分证,过户到我名下。
: 但是我查了一阵子,没有查到类似法规,请问我爸是不是被骗?
: 我实在查不到相关监理法规,感觉怪怪的。
确实是有这样规定的,请参阅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3
附件1-1(自用小货车牌照申领审核规定) 摘录如下:
“个人从事第二项规定行业,并领有小型车以上之有效驾驶执照者,得检具下列证明文件
之一,申领自用小货车牌照一付......
以公司、行号名义申领自用小货车牌照者,应依下列规定办理:申请三付以下自用小货
车牌照者,经公路监理机关核有需要,得免审查营业额发给牌照。”
至于其他货车审核相关规定 (例如2位保证人之类的) 请自己详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