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他国道内侧开97公里...被拦下急问罚多少

楼主: Microcc (微西西)   2016-03-08 02:49:03
他国道内侧开97公里...被拦下急问罚多少 网友:心情舒爽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近日天气正好,许多人驾车出游,不过驾驶人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选择正确车道行
驶,以免成了拖慢车流的元凶。
就有名林姓网友在“爆废公社”贴文求助,表示第一次搭友人车在国道上被拦,“因为走
内侧97公里”,急想知道会被开罚多少钱?
文章贴上网,吸引大批网友热烈讨论,
许多人拍手叫好,“恭喜你知道内侧不能开太慢”、“最低消费应该3000起跳”、“警察
开得好”、“终于有警察做该做的事啦”、“就是有你这种慢乌龟占用内车道”、“原来
你是传说中的三宝”、“很多开在内侧闪他大灯还
是一样慢慢开就很烦”、“加油人总是在错误中成长,你的速度是对的,只是选择不对的
道路。”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高速公路内车道为超车道,如有安全距离未驶回原车道导
致堵塞,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罚锾。
不过法律另有但书,小型车不堵塞行车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的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
车道”。
也就是说,被拦下的驾驶虽行驶快车道,只要以最高速限行驶也不会受罚。
原文网址:http://goo.gl/Czyh6x
原文网址附注如上,没想到被警察拦下来开单的第一件事是上爆废公社发文,
路队长被开单感觉就是棒。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作者: a27588679 (飞云)   2016-03-08 02:57:00
超爽der~
作者: keroromoa (发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陈雷)   2016-03-08 03:08:00
超速粉和龟车粉又有新战役解锁啦!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3-08 03:50:00
TOYOTA 不意外 龟龟的最爱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08 04:10:00
怎么看的出来林姓网友是开toyota?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6-03-08 05:09:00
97基本上就到100的速限了人又不是机器,能刚好维持在一百再加上测速器也有误差范围
作者: wallet6831 (true)   2016-03-08 06:20:00
三楼有事吗 那台camry是伪装的警车 搞不清楚就酸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06:24:00
如果是速限110的路段,开97被开单很正常的
作者: x076235 (Cloud)   2016-03-08 06:51:00
这个开单正常? 我都保持在100 我特地爬了一下文板上的人似乎都开的特别的快,都不怕罚单一样
作者: LeeFrank (小肉丸★)   2016-03-08 06:59:00
三楼可怜
作者: callmelanpo (陈亨利)   2016-03-08 07:12:00
开完回中间车道...很难吗?
作者: alurel (南无观世硬皮鲨)   2016-03-08 07:33:00
维持ㄧ百 应该连97都没有
作者: zx4983047 (Sun)   2016-03-08 07:43:00
开T牌就是原罪阿,乡民没搞清楚状况就酸也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Justchy (makesense)   2016-03-08 07:47:00
请问内车道开到速限还被闪灯怎么办?
作者: OrzOGC (洞八达人.拖哨天王)   2016-03-08 07:54:00
死好
作者: cyukang (123)   2016-03-08 07:54:00
内线100表速,麻烦跟GPS对照一下,我家的车表速100gps只有90
作者: tanklove2 (tanklove)   2016-03-08 07:56:00
不管速度多少,请不要用自己觉得合理的速度占用内侧车道才是对的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6-03-08 08:44:00
可见宣导不够 多开几张才能达到效果
作者: callmelanpo (陈亨利)   2016-03-08 08:45:00
不用宣导..台湾人就是教不会.自救卡实在
作者: waterr37 (miss U)   2016-03-08 08:51:00
回Justchy 这时候请切到中线~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3-08 08:52:00
开得好,垃圾
作者: wih1007   2016-03-08 08:55:00
x076235,就算你开300,后面的开350你也要让他过这就叫做超车道。在内线开100是想塞死谁?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09:04:00
楼上是跟某a一样要宣导在台湾是错误的观念吗
作者: ainor (><)   2016-03-08 09:06:00
你开350,后面400你还是要让啊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09:07:00
高速公路警察局最后说明可不是这么说的
作者: a22918097 (宝宝狗)   2016-03-08 09:09:00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09:16:00
高速公路超过170就扣牌了,就别讨论这种极端案例了
作者: wwg (狗)   2016-03-08 09:19:00
那讨论你开120但后车开150的案例?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09:23:00
高速公路警察局有说过这种状况可以不让,讨论很多次了行车礼仪上能安全的让就让,但开120内线不会被开龟车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09:26:00
超车的人就可以超速?观念真好!
作者: wwg (狗)   2016-03-08 09:26:00
会让就不是三宝了XD
作者: berryc (so)   2016-03-08 09:27:00
管你开多快(慢),后车闪灯示意还不加减速滚开的真的可恶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09:28:00
所以后面有车在竞速,前面的车全都要闪边吗?这情形不就是自己超速违规然后怪别人开太慢?这才三宝吧
作者: wwg (狗)   2016-03-08 09:30:00
楼上也要讨论极端案例吗XD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09:31:00
后面有飙仔 我一定让开的啊你哪来勇气挡车?内线超完回中线很难吗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6-03-08 09:34:00
牛头牌龟车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6-03-08 09:35:00
那个超过120的先不要谈好吗? 低于100的先拖走好吗?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09:35:00
怎么这么多人看不懂法条,明明写中文字
作者: songyy2003   2016-03-08 09:37:00
龟车被罚就是爽!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09:38:00
慢车占用内线,闪灯又看不见的驾驶真的很常见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3-08 09:39:00
内线为超车道 这六个字为什么一直在国道出现?
作者: RDSON (Rds(on))   2016-03-08 09:39:00
6000
作者: sai1268 (....)   2016-03-08 09:44:00
飙车过来我一定想都不想先让阿XD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09:45:00
Oo5566后面漏了"内侧车道为超车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车"说真的,后面飙车等到发现都很近了,让反而危险,他们会闪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09:57:00
开得好 自己实际速度不能掌握的 不要开内线 97被开单 应该是开在速限110kph的国道啦不然就是快乐表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10:05:00
说闪危险的不知道你是不是不注意后车动态的远远发现就可以打灯回中线了让飙仔切来切去是增加暴走风险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0:07:00
你遇过的飙仔都开内线?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3-08 10:08:00
不好意思是八个字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http://i.imgur.com/NUfuQPz.jpgCPQ讲的最高限速那个比较少见,而且要以不堵塞前提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0:15:00
喔喔,我讲的是红布条比较多 https://goo.gl/ymLYw1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6-03-08 10:17:00
干 真的酥爽在占用内侧道阿 废物被罚刚好
作者: Oo5566 (5566)   2016-03-08 10:23:00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0:25:00
开97被开单刚好而已啦~低于110还爱开内线不知在想啥
作者: kecon (肯先生)   2016-03-08 10:37:00
被开单超爽的啦 龟车继续龟内线啊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6-03-08 10:45:00
垃圾被开单刚好而已
作者: qaz630210 (皓)   2016-03-08 10:51:00
内线维持120都会被酸被闪了...
作者: sickiam (冷静与热情之间)   2016-03-08 10:53:00
遇过开超过两百的 老实说想让都没机会一瞬间就过去了
作者: hisssea (原谷子)   2016-03-08 10:56:00
终于 最无奈的是龟车闪他灯有的都不鸟你
作者: solidmiss (索德米斯)   2016-03-08 11:02:00
开战囉
作者: steverson   2016-03-08 11:09:00
中线没车 龟在内线的话真的很有事部份路段感觉外线才是超车道 囧
作者: southc (阿猩)   2016-03-08 11:22:00
龟粉言论也没错,但只是不能理解开不快为什么不去开中线?一定要在内线占著茅坑不拉屎?
作者: lase (醉翁之意不在囧)   2016-03-08 11:31:00
超爽的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1:32:00
开不到最高速限当然要让,但已经开到速限干嘛一定要让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1:39:00
舒爽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6-03-08 11:44:00
低于速限被罚,网友超爽的。 高于速限呢?网友:我要过你就是要滚啦。。。好个双重标准。
作者: shallow1112 (小扯)   2016-03-08 11:54:00
爽!228连假台南往高雄至少三台内线龟80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1:56:00
怎么会双重标准呢?标准就是比我慢的闪边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1:57:00
其实也不用吵了吧。在台湾 外侧最快 且开内线还会有被对向车祸撞到的风险。龟龟喜欢内线就去龟啊。
作者: shallow1112 (小扯)   2016-03-08 11:57:00
内车道为超车道,路上都有标语。没要超车干嘛在里面
作者: zxcv800530 (zhonglin)   2016-03-08 11:58:00
嘘CQB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2:06:00
有人真的都不看法条的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2:08:00
超车道不超车能干嘛?就以最高速限行驶啊
作者: saccharina (灰修)   2016-03-08 12:28:00
知道龟会被罚还龟!!!
作者: boa255451 (Duke)   2016-03-08 12:30:00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2:32:00
这些人一点都不觉得做法律要求以外的事情是道德要求
作者: eelifb (┐(─_─)┌)   2016-03-08 12:40:00
内线是超车道超车道超车道... 不是让你维持最高限速用的!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6-03-08 12:41:00
龟车滚开超车道!不要跟米虫公务员一样阻碍社会进步
作者: indoman   2016-03-08 12:43:00
作者: lemonmade (.......)   2016-03-08 12:47:00
2干 又是开toyota的三宝!
作者: clkdtm32 (恺恺)   2016-03-08 12:49:00
爽歪歪
作者: dcat (长统靴的猫)   2016-03-08 12:50:00
板上就一堆以为不管开多少都可以占用超车道的文盲
作者: ftwing (ftwing)   2016-03-08 12:51:00
还是有人觉得超车道可以拿来维持速度开,唉
作者: peehs (科科羊)   2016-03-08 12:57:00
慢就闪。逼人右侧超车根本害人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3:03:00
板上就是一堆人不看法条不遵守法律硬要超速行驶超车,叫合法驾驶让开的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13:07:00
当有人可以从你右侧超车时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3:07:00
如果法规真的太难看不懂,直接看图吧,高公局的https://goo.gl/DK0UZQ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13:08:00
你还是坚持内线最高限速行驶 我就无言啦我是一定让啦 他要冲他的事 挡他干嘛
作者: dcat (长统靴的猫)   2016-03-08 13:15:00
法条就是在“不阻碍”车流得以行驶你挡到后车就是阻碍车流了 , 懂?
作者: cpan2   2016-03-08 13:16:00
照楼上说法 只有一台车也算是车流??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3:17:00
楼上法条根本没看清楚,去查清楚了再来战法条http://www.freeway.gov.tw/Print.aspx?cnid=1688&p=2650(五)2前行车辆的速度,已达到该路段之最高速限时,请勿超车。还要战吗?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13:22:00
蛮趣味的楼上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3:43:00
C大,请受我一拜,有这句话终于不用再吵什么决对路权了想超速超车的不用再搬法条了,一句话压死你啊我都忘了有人会战说你GPS时速表120不准,我的表才90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3:45:00
其实 法条建立的初衷必以顺畅跟安全为主要前提。不断吵同一点 悍卫自己用最高速限行驶而忽略占用导致的塞车情况跟原先立法的初衷岂不本末倒置?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3:46:00
对,所以我们应礼让超速行使之车辆,不该阻挡他们但不代表不让就是该死该滚好吗?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3:49:00
所以是高公局跟公警局的回应联手打脸后车无敌派
作者: erick5288 (Exas)   2016-03-08 13:49:00
除非修法啦 仅限超车使用
作者: cpan2   2016-03-08 13:52:00
台湾高速公路的使用率跟车辆密度 修法改专用很难吧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3:57:00
修法大型车更难过啦..我讨厌的就是主张不让该滚而无视最高速限的人
作者: erick5288 (Exas)   2016-03-08 14:02:00
就目前情况 最高速限就是可以内车道 超速不在讨论范围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4:09:00
不过这篇资料很快就会被无视 明天后车无敌派又会开新文来战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16:00
这样说起来应该要2被安全距离才是可以驶回原车道的条件吧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6-03-08 14:26:00
超爽
作者: loveisdie (认真就输了)   2016-03-08 14:27:00
最赌烂龟车龟内线
作者: jim0226 (幼稚园)   2016-03-08 14:38:00
爽 赞啦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4:54:00
我也觉得超速不在讨论范围。但两车皆无超速 也无低于最低速限。后车较快时。何解?skyapple airmike?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4:56:00
这种情况我是后车我就自己外切了 两车都合法啊 也不是高公局跟公警局认定的堵塞行车 退一万步啦 如果你说这种状况前车有错假设可以开单 那又要定义后车到底顶到前车几秒钟才算违规? 才算堵塞? 根本定义不出来
作者: WAYNE978 (罗三毛)   2016-03-08 15:02:00
别人要超速 那是他人的事 但你在超车道被后车咬住的话请让道 谢谢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03:00
楼上请往上面看推文,你错了!airmike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七条 五、前行车闻后行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05:00
那命题再加一条 此时中外线车速与前车差不多。这种情况下 您也认为后车自己外切对整体车流不会有影响吗?以您的做法就是包含内线车道都跟中外线一样的车速。只因内线前车合法行驶?试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堵塞行车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05:00
车显示超车灯光,如车前路况无障碍,无正当理由,不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mocha200e你的前题需要内线的前车不是最高限速才是堵塞行车内线车道为超车道及行驶最高速限小型车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09:00
老实说法条无法完整满足各种路况。内线法规很明显在某些状况下是矛盾的。所以回到原点 以维持车流顺畅才是高速公路设计的用义不是吗?CPQ 我知道啊。我不讨论超速条件。照你的说法 只要不是以最高速限行驶内侧车道 后方有以最高速限行驶的车辆接近时 前车应该让吧。跟airmike相反。可见同样属巡航派的车辆有不同见解。那又何不让到让已经以最高速限行驶的车辆通过?
作者: zelda312 (song)   2016-03-08 15:15:00
在超车道挡车就是以合法行为做白目举动的确没有错 只是白目罢了在版上看到某些人甚至是"故意"挡车的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17:00
如果前车已经开到最高速限 超车高公局是不允许超速超车的 退一万步看 假设前车开到最高速限-10, 我后车开到最高速限+10 我遇到的状况是有时前车会让 有时没管他让不让 我就自己切了 只要他不是真龟车 我不会苛责 毕竟我是超速边缘车辆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18:00
楼上 前行车辆的速度,已达到该路段之最高速限时,请勿超车。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18:00
同意楼上 用合法速限挡后方同样合法速限车 这不会堵塞行车?还要后车外切到跟中外线也许更慢的车速 这样的逻辑我不懂。明显拉低整体车流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21:00
CP大 我同意那法条啦 只是超车灯光跟逼车灯光 我不会拿捏 Orz~
作者: hisssea (原谷子)   2016-03-08 15:22:00
如果我后车比我快我会让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24:00
我重新设定命题好了 欢迎巡航派提出解释。"该路段最高速限为110。中外线车速约100。内线前车约105。内线后车以110接近。以上所有车辆皆属于合法速限。在这里也不讨论表速跟GPS是否准确以免模糊焦点。请问内侧车辆哪台车让道对整体车流的影响最小?"并欢迎提出证据解释。如果证据充足解释也很合理。以后绝不嫌内线有龟车。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25:00
m大 "因为堵塞行车" 不是单一车辆去看 是用整体车流去看前车既是法理上最高速限 如果没有并排 那整体车流看不太可能会堵塞车流 如果是单一车辆观点 那就是民众自己的主观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28:00
同意以整体车流来看。但很明显后车自己切出去 就是让此路段车流最高速只有105。反之前车 让道 至少内线还维持在110。不管怎么看 都应该让道啊
作者: cpan2   2016-03-08 15:30:00
有另外一种方式 叫作前车提速至最高速限后 视外线状况让道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31:00
对当局来说 车流100~119都归在车流在最高速限内 无不同如果大家不喜欢这种结果 要有一种公正的观察和裁量方式不然就只能接受它 因为这种机制太难了 所以德国搞无限速公路 但是无限速相关需要的配套太多了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31:00
cpan2. 如果条例里面有写这一段。那已经蛮明确说明内线前车应该让道了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15:32:00
蛮有趣的 高速公路超速的一堆 还在那边跳用生命去告诉违规车辆不准超车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33:00
所以版上很多巡航派都是让自己维持最高速限+5~10的状态去跑啊 大家凭良心做事 也不少人超完一群车会回中线 我也是但是在合法范围内 就没什么谁对谁错了 我不喜欢讨论那种只能主观裁决的做法 那很容易陷前车不义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3-08 15:33:00
让道不代表输了什么好吗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34:00
airmike......100-119哪里不同了.......当局指谁?在哪做过说明没有不同?你的解释 合理看成是模糊内线车辆车速不同时的焦点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37:00
我与airmike见解些微不同,以mocha大点名我问的问题为例当前后车同样时速皆已明确超过速限(110)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38:00
当局=高公局+公警局 两者解释的最高速限不是一个值 是一个含缓冲值的区间 在这速度区间内开内线 没有构成堵塞行车的要件 不满的想要更细执法判定的 可以想想怎么弄出可行的"执法取缔"和规范"堵塞行车"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39:00
则前车被闪灯后没有礼让之"义务",因为这都是在超速的范范畴内不得超速超车是有写在法规内的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40:00
sky大 我也认为超速容忍值内的行车没有礼让后车的义务 这是因为公警局和高公局的补充有明确说明 认为需要让的CPQ大贴出的法规 但是我认为国家交通法规的基石是"不能超速"这一条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41:00
虽然当我是后车,而前车开100~110我也绝不会主动闪灯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41:00
内线车道就是超车道+行驶最高速限小型车啊,有分谁的路权大吗
作者: cpan2   2016-03-08 15:41:00
我不是很注意条例的人 只是将心比心互相尊重而已 假设我用最高速限GPS120在跑 后车追近 我就看心情处理 假设我不到该速度 可以让我就让 不然就是拉高速度到跟旁线拉出可超越或让车空间 再决定作法 开车时本来就有自由衡量的空间对我个人而言 只要没有违法 无所谓对错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42:00
CPQ大,问题就在于"不堵塞行车"这模糊的单字阿C姊中肯! 就是看到无速限超车派在呛120巡航派感到不爽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44:00
我开内线最高速限时也是看心情让的,违规逼我车一定不让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44:00
我看到,中线有得闪我就闪,中线有车会影响切换车道顺畅就交由后方去烦恼,就这样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45:00
唉所以其实还是没有人回答到我的问题我只想知道。在我的命题底下哪一种状况最容易堵塞行车老实说我绝对支持巡航开一百二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47:00
当已经过110这速限时还有堵塞行车的问题吗?
作者: cpan2   2016-03-08 15:47:00
严重违规或找碴时 我承认我会玩他....台湾高速公路在合法范围内要玩人还蛮容易的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47:00
但是针对我的命题。承认前车不让就是会影响车流 很难吗.....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5:47:00
m大你的命题已经是道德层面了,实务上是不会开单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48:00
你的命题的意思是,前车从105降至100不算堵塞吗?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48:00
我的命题一直都没有以超速当作条件。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5:48:00
道德上当然能安全的让有机会要让,但法律跟道德是两个层面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49:00
都开最高速了还堵塞行车喔?你觉得车流应该要快才够?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49:00
恩,我看到了,前车105,这就是执法的缓冲空间于情,该让,于法,不抓,就降,前车没有礼让的"义务"虽然我可以开一定开到120
作者: cpan2   2016-03-08 15:51:00
好吧 就有车流而言 会 因为后车踩煞车会有联锁效应 导致后跟车流可能连续踩煞车 但是这要在连续车辆均未保持安全距离下比较可能发生 但是不论如何均非前车责任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51:00
法理上的"最高速"就是速限正负10,这点应该没啥好争议的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51:00
所以我说条例上是矛盾的。但实际上就是会影响。上面已经有人用道德层面来做解释了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51:00
mocha 因为你的堵塞行车定义和公路警察局不同 所以你有此困扰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52:00
速限110,前车开100,后车开110,前车要让啊当然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52:00
当车流已达法理上的"最高速",理应无堵塞行车的困扰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53:00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5:53:00
概念上应该是说只要能开到速限(不是速限+10)就不能称作堵塞车流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53:00
老实说我只是要一个 在我的命题下 前车不让就是会影响的答案而已。因为调理上已经无法满足每一种状况。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53:00
当然我承认,把"堵塞行车"和"最高速限行驶"始放同一句是挺奇怪的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54:00
条例#老实说我认同巡航派用条例来说明。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55:00
感觉mocha200e在小圈圈巡回了,上面都有回答了啊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55:00
但是从你们的推文中发现有矛盾点的时候。就变成往道德层面来解释了。也就是不管哪一种都对巡航派有利。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5:56:00
我的想法是道德上前车要让是好的,但法律上没这样要求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5:57:00
都没超速,后车要超前车,前车要让,不让的话47条规定要罚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57:00
因为从法律层面解释就是这样啊! 100~110 "不开罚"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57:00
不是小圈圈。而是巡航拍针对我的命题其实不敢直接二选一
作者: cpan2   2016-03-08 15:57:00
我认为开车本来就是道德层面的反应 硬要拿死的条例套活的人会比较困难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5:58:00
所以我很讨厌某些人过度延伸到后车超速也拿法规要求前车让的说法,当然这不是在指m大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58:00
这样解释的话,CPQ的的逻辑认知应该是100~110已堵塞行车这样解释我觉得我能接受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59:00
mocha说的就是堵塞行车的条件啊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5:59:00
看到CPQ的解释了。也看到w大说法。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5:59:00
我同意mocha 119的后车会顶到105啦 而且心情会不太好 CPQ大说的其实105应该要让 但是实务上公警局不会对105开单只会对99以下的开单 这就是他们的堵塞行车定义 我是接受了啦 总是要有一个明确通盘的执法方式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5:59:00
但是执法上应该是无法开罚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6:00:00
让我觉得 感到欣慰XDDDD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00:00
mocha觉得“让我没办法更快就是堵塞”反过来公警局只觉得99以下堵塞
作者: cpan2   2016-03-08 16:01:00
airmike说的认同+1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6:01:00
以上讨论可以浓缩成一句话:超过速限的人请闭嘴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6:02:00
嘿啊,超速派理直气壮很讨厌。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6:02:00
可惜airmike的认知在某些人眼里被骂做废物 (摊手)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6:03:00
唉啊说到底还是道德啦不管超车还是被超的,真的被开单有几个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03:00
mocha您在第15页问得所谓的“不敢面对”的二选一答案其实在第8页的连结就有答案了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6:04:00
极端超速派的都挺厉害的,遇到照相会急煞过了再加速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04:00
@cpan2:常言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6:07:00
重申 超速不列入讨论。其实我很喜欢这个议题。因为这个是标准在于情于法上都有矛盾的问题。喜欢讨论的原因是因为他必须具备完整的逻辑。我很讨厌在这个议题上非理性的讨论。就今天的讨论 老实说我满意了。祝大家行车平安。这里也大推巡航120的你们。
作者: niuniucat (扭扭猫)   2016-03-08 16:08:00
你没办法证明后车超速,你也没办法证证明你已经开到最高速限,但你肯定是占用内车道挡到人很难懂吗?一直说超速超速,你红斑马?你车上有国家认证测速枪?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6:09:00
楼上你乖XDDDD
作者: niuniucat (扭扭猫)   2016-03-08 16:10:00
我表速开到300除了国家执法单位以外,谁能证明我超速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6:10:00
^_^ 大家一片祥和之气 怎么有人想要重置副本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11:00
大循环跟小循环
作者: niuniucat (扭扭猫)   2016-03-08 16:11:00
没打到副本,RESET洗经验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6:12:00
XDDDDDD 干 我大笑。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14:00
大概跟水龟作用相反吧 温度不够就开启大循环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6:17:00
其实我之前有对这条法规的解读有疑问,不过查过近期政府解释后大概结论是统一的早期真的有一个官方说法是偏后车一定要让的就是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20:00
后车要让谁?请问一下有人在超车道检举47条成功过的吗?
作者: CPQ (CPQ)   2016-03-08 16:20:00
其实都在这https://goo.gl/ymLYw1 包含堵塞超车道前提是违规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08 16:30:00
速限110,那只要开100~110之间基本上就不会有事,一堆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6:31:00
抱歉打错,是说后车闪灯的话前车一定要让,曾经有过这样的说法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08 16:31:00
人紧咬著速限的上限或120是怎么回事?车流顺畅的时候我觉得120是有点慢了,但这是现行法规的无奈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32:00
我比较不满国三在内车道上方放下两个交流道的地名
作者: TNTKK (喜欢得冬天快来)   2016-03-08 16:33:00
GGG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33:00
不就指示往这个地方要走超车道?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6:40:00
弱弱的问一下,是没打到什么副本?我也有同样的疑问,既然没有认证的测速仪器,怎么会知道自己是行使最高速限?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6:44:00
你找个半夜订速表速130和GPS130分别跑一段有测速的地段过一阵子就会有认证结果寄到你家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45:00
...那一次就扣6点了耶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6:46:00
就是因为仪器不精准,才会有速限10公里的缓冲值,本意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开到119或109。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3-08 16:49:00
误差较少的车子表速130,GPS说不定超过120一样超速实际掌握自己车子表速跟GPS速度的误差才是车主应该做的而且现在包含手机在内,GPS应该算是满普及的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6:51:00
会这样想是因为“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快”的想法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6:54:00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赌烂超速的危险架驶,但那应该针对超速的本身来解决吧。我个人是很希望可以加重刑责,吊销驾照、或是按收入比例罚款,甚至装一堆测速照相机都好。
作者: samjhang168   2016-03-08 16:57:00
询问有关超车道的问题,高公局回复:“小型车于交通顺畅、车流量低之行车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惟考量前后车速度仪表之误差及速限宽容值所引发之认知落差,为避免争议及维持内侧车道超车道功能及车流顺畅,本局仍持续宣导用路人于道路交通量较低时,在超车后尽量勿占用内侧车道。”“在交通未壅塞状况下,内侧车道小型车是否堵塞后续车辆行车之认定部分,原则仍以内车道以最高速限行驶为标准,惟因前述考量前后车速度仪表之误差及速限宽容值等因素,部分用路人可能因此导致堵塞车道,故仍请用路人在超车后尽量勿占用内侧车道。”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6:59:00
有无超速就交给认证的仪器判定,或是有确立的检举制度。交给乡民嘴炮时速多少,没人会信服不是吗?现在手机或是导航机GPS的速度,法院会采纳吗?所以我觉得除非有认证仪器的时速证明我以最高速度行驶,或是证明后方车辆超速,不然有车逼近的话,我都就应该让出车道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6-03-08 17:14:00
就算此路段速限100也该罚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7:14:00
sam大所贴之高公局回复,不就是一种模糊空间吗?"部分用路人可能因此导致堵塞车道" 堵塞定义到底在哪?就算看着表速开超过110,也很难低于100吧? 堵塞?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7:17:00
其实不用"我觉得吧" 公警局怎么执法的已经很明确了 大家有那么多体力药水 可以副本重新打了又打吗?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3-08 17:17:00
用路人对自己速度的掌握本来就是自己要负责是阿...执法标准就是"内线开速限正负10公里不开单"剩下的讨论都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惹...orny的说法我懂,但这样的说词正是无限超速派最爱说嘴的被拍到开单才算超速,但那也是我的事,前车乖乖让开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7:32:00
真的很明确 就测速枪打出来+10/-10公里的好球带一点不模糊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7:34:00
但这也是事实不是吗?既然我没办法证明他超速,我就应该让道。如果我没办法证明后方超速,就认定后方车辆ㄧ定超速,不就就变成有罪推定,如同昨天宪兵莫名认定魏先生犯法,就直接去抄他家。这样不好吧。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7:36:00
只要车速超过速限就不会被开龟车罚单了后车是否超速并非是必要条件两车都在宽限值内就回到m大的问题了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6-03-08 17:44:00
法律模糊地带。用道德层面辅助宣导 不要占用内车道。我觉得以楼上的巡航派ㄧ定都做的到。
作者: orny (射后不理)   2016-03-08 17:45:00
既然乡民没有认证的仪器证明自己行驶于最高速度,或是证明后方逼近车辆超速,就应该假定两台车都在宽限值内。较慢者不就该让道,不然就阻碍车流。
作者: William   2016-03-08 17:48:00
道德上我同意你说的,法律上执法标准不是不然反过来说乡民也没有仪器知道自己有没有超速吧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6-03-08 17:50:00
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为什么公警局执法标准这样设计? 如果后车顶前车就叫做阻碍车流,国库至少一天多一万张单子吧?要怎么执行叫公平? 要怎么执行不会沦为后车报复前车或整前车的工具? 如果每件事情都本位思考 就这样没完没了然后吵完一轮 发现还是只能让警察来当公正单位
作者: sobia (晴天霹雳~~~)   2016-03-08 18:11:00
3楼很中肯啊
作者: seabeach (派大金)   2016-03-08 18:54:00
送啦!舒服~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6-03-08 18:55:00
龟车 上次新闻不是有说5400起跳? 比超速三十还贵
作者: pold123 (ooxx)   2016-03-08 19:40:00
罚单开得好
作者: feng760804 (胖胖胖胖胖胖虎)   2016-03-08 20:03:00
爽 不然每次开内线都会塞车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6-03-08 20:50:00
爽啦
作者: midmid   2016-03-08 21:13:00
梯牌不ey
作者: vexchy (low-key)   2016-03-08 21:50:00
内车道开120 还被闪灯的话 再上去就超速了吧@@?
作者: ts01788532 (Jxx)   2016-03-08 21:53:00
爽 龟车滚
作者: eyelace (你的思绪在我之中)   2016-03-08 22:33:00
爽拉 多开几张 龟车
作者: magi3Q (我不要困難把我馬及三)   2016-03-08 23:12:00
超爽!内侧龟车滚吧
作者: SakuraHana (樱花)   2016-03-08 23:44:00
某s就是逢t必反
作者: jungfu (史丹利吴)   2016-03-09 17:29:00
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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