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sh3310 (QQTTQQ)》之铭言:
: 以toyota这种左转开法 老天注定迟早要把她收回去
: 只是差在撞上去的 是辆超速的BMW 或是一台煞不住的砂石车而已
: 以BMW这种超速开法 老天也迟早收回去
: 只是今天运气好 撞上的是辆软垫toyota 而不是一台准备左转的砂石车
: BMW千错万错就错在超速
: 超速只要没出事 你说什么都对
: 超速一旦出事 你讲什么大家都不会理你
: 在公路上面开到超出自己反应能力的速度 就是该死
: toyota就不用说了 根本就是人人唾弃可以开车窗比中指的开车方式
Bmw这种速度
不管路口是什么救护车、消防车、小朋友乱跑都是撞下去啦!
T牌车这样转弯,大部分人都有做过。
绿灯,号志无左转灯。
看见对向没车减速左转。
1秒前对向无直行车
下1秒时速一百多的车冲出来
怎么礼让?
自己摸摸良心啦!
作者:
jiern (jiern)
2016-03-07 23:49:00不会用空中无人机侦测 前方二公里无车再左转
作者: nebulaforest (内含豆浆的菜包) 2016-03-07 23:59:00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3-08 00:09:00
就是一堆人这样转 才是可怕
作者: evensun (哈) 2016-03-08 00:11:00
推 这路口停下来也看不到BMW
作者:
RDSON (Rds(on))
2016-03-08 00:12:00四楼那个影片要推几次啦
除非有左转灯或是视线超好完全没人没车不然我不会这样转天天回家都要在比这案件路口视线更差的路口左转已经习惯要左转一定先完全停车再开...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6-03-08 00:39:00停车再开有屁用啊 还是被撞的分
作者: evensun (哈) 2016-03-08 00:59:00
是马力的问题
完全停车状态到转完弯要几秒,这个值乘以41.6公尺就是你不会被时速150公里的车撞需要净空的距离
作者:
Adobola (是阿布!!~~)
2016-03-08 01:21:00这停下来在开也撞好吗正常速度,100公尺外的车,你觉得他是威胁吗?但他跑完100公尺撞上你就是只需要2秒
会 不管看到多远的车我都至少等一秒看他的速度看到很远就觉得没问题,完全没有防御驾驶的概念....
作者:
Adobola (是阿布!!~~)
2016-03-08 01:40:00要不要实际去看看100公尺外的车有多小..= =
宽度就是你站着低头看一根脚趾的长度...也没小到看不到这种2+1的路就两条快车道是危险区,宽度也就七米左右不要为了省那几毫升的油慢慢转,两三秒也够通过危险区了
作者:
urocissa (caerulea)
2016-03-08 08:14:00某人嘴真臭阿,不会是想钓鱼的诉棍吧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3-08 08:48:00
左转车本来就应该完全静止判断直行车状况再动作的只是这案的B真的太快了,也是会有让人误判的可能
T牌抢快就抢快 米浆没超速到让人看不到的地步人会老 老了以后反应不好应该更小心更守交通规矩不是让其他人迁就你那不良的驾驶习惯如果你常做这种左转的话 左转平安这句话你比较用的到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3:19:00从 Google Map 的街景看起来,这个路口开 1 百多还是看得到看起来是有看到却要硬转兼误判,并不是无法礼让的问题..
速度开到150以上撞到三秒前还在100多公尺外,你怎么会认为转弯车从看到的时间点开始有足够的时间反应?那个地方路是微弯的,还有行道树挡视线,从看得到车到撞到有没有两秒都很难讲,要转弯中的车怎么反应?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3:34:00给某楼一个星期的时间证明我曾经在 BMW 工读或工作过,能证明我捐 100 万给社福机构,做不到你捐 3000 给社福机构怎样不知道该楼是不是只有打嘴砲和只会嚷嚷干他妈的这种程度?另外我怎么会认为?..就从街景图看起来我并不觉得这台车开到150 以上以这个视野没办法“礼让”呀..请注意,决定要弯的话没办法反应或闪过我同意,但是要说这个路口这个视野对照这个时速的车,没办法看到来车,等他过后再开进而避免这次事故我并不认同..至于行道树,长这样子的行道树有挡住多少视野吗?对了,那个 swanmin5566,有想要证明自己不是只会打嘴砲的话说一声,我好准备个 100 万以你的名义捐出去嘿..
永华路限速只有四十公里,你开三四倍速度以上,就是造成问题的主因,转弯车就算先开始转了碰到突然冲出来的高速车还是会被撞。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3:53:00是主因还是次因我没兴趣争论,这个还是留给法官来告诉我就好我只是对有些版友说这个路口这个速度没办法礼让的这点提出我的见解而已。至于速限是多少或是超速几倍,跟视野并无相关..在估狗街景图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我认为做到礼让来车不是问题再强调一次,我指的是“礼让”,不是“闪开”或是“反应”..
不是没办法礼让,而是开这样的速度,进入视野没多久马上会撞上,从现场看不见的340公尺外的上一个路口到碰撞的路口总共也不过8秒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07:00也不过 8 秒?..转弯车有良好习惯的话应该措措有余了吧..
另外这个案例也不见得是看到后还开始转,这时候他并不可能知道会有严重违规的车自远处开来,一旦过中线就没有多少选择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11:00以你楼上算式来回推,如果他不是看到车还硬转不礼让,而是真的没看到车前就转了,那么那台车的时速会到 400 km..(开始转弯到撞上约 3 秒)嗯..这台车的性能应该没有那么好吧
340公尺并不是视野距离喔,纯粹是上一个路口距离而已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19:00那就实际一点来算,150公里 3 秒撞上表示这台车是在 125公尺之外而已,在这个路口看不到 125m 以外的车吗?我不认为耶..那么,T 车是不礼让,还是没办法礼让呢?..
三秒的时间光以时速150公里算就有125公尺,那边视野看得到看不到125公尺外对向内侧车道的车都很有疑问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27:00我看你还是直接告诉我视野多少以内的车你看得到比较好讨论了a大,碰上其他推文里那种看来也没在国外考照过,就满口国外怎样又怎样的,你发文说也是白说不是?..XD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29:00距离当然有差 大部分的车走这段路要花几秒你会让?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30:00如果100米外的机车阿伯用考驾照的速度直行你让不让?举个极端例子只是表达你也无法看到有车就会在路口傻等更何况此例中左转车还不见得会看到蹦出来的直行车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39:00以我的情况来说,我会在路口“停下来”,确认对向来车速度和往来行人,从决定要弯到完成大多不过三秒钟,所以这台 BMW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44:00是呀,但是这个角度是转弯车决定要不要转时,该在这里就做判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45:00这例恐怕你有停起步的时候也看不到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45:00断的角度吗?..应该不是吧..怎么会用这个角度来做讨论呢?
只是讨论串现成的网址,你可以自己移动位置一下,选取适当的位置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46:003秒走完的车跟6秒走完的当然差多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46:00恐怕我也看不到..呵呵..是喔..我从一开始就是以在路口停下来再前进的位置来讨论了,倒是没想到你是用这个不贴切的视野来讨论..我也不知该说什么了..结果要 6 秒走完的车还不停下来看清对向的车及速度就这样子直接转,那被撞我只能说是迟早的事,没差这一次罢了..
作者:
ainor (><)
2016-03-08 14:50:00我车神吔,他光速开过来也撞不到我啦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51:00光速过来一定撞得到我的,但是你可以先找到一台光速车吗?XD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51:00抱歉我说的3 6是直行车 可能会错你意了你要说的你左转跨过2个车道7米这动作是3秒对吧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53:00是的...
光速都来了 笑死 你快去投胎吧 有光速车你还是别活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4:54:00我就说了,我从一开始就是以接近十字路口中央的视点做为我的讨论基础,哪知道你是以这个视点在讨论?问题是,要决定转弯是该在哪个视点时做决定比较贴切?显然不是你的那一个呀..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4:56:00恩恩 左转3秒是比左转6秒安全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03:00不过你说你有办法礼让 第一你要正确你判断车速第二你开始转即使没被撞到还算礼让?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07:00如果你现在才拿得出这个角度的街景图,表示之前在跟我讲什么行道树挡视野时要不就是拿错的角度要不就是根本还没看过街景图就来发表高论了..抱歉,我真的觉得下午那段是在浪费我时间
它视点比对街骑楼天花板还高,实际上开车的视点高度应该不到一半,这也会会影响视线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09:00我转弯时是能做到别人不用踩煞车我就过得去的距离,如果这样子没办法被你称得上叫礼让,那我只能说你的标准比我高很多喔
那个角度的街景图我昨天就看过了,你确定你想讨论的只有这点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11:00抱歉..我已经不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了..请自便..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12:00我只是觉得判断对方车速百三百四是很困难的办得到的绝对少数而你说你即使判断错了3秒也可以过但是即使三秒可以过百三百四的车还是要煞车的这便不是礼让你说可礼让的可能性的确我未曾想过我若有资源的话可以像电影Flight里面调查丹佐华盛顿酒驾过失的时候 以模拟的方式测试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17:00我不知道你哪里来这个结论..而我很确定我没有在对向来车时速超过 100 时我选择转弯,都是让对方先过我再转,所以不会有你所谓的我会造成百三百四的直行车要煞车的情况,谢谢..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17:00看数名驾驶人是否可以礼让时速百三百四的来车来作为要面除左转车责任到什么程度的依据你或许能够正确判断破百车速的车子,但是大部分的人能吗?
作者:
xie532 (景美路人甲)
2016-03-08 15:21:00不超速就不会撞到了 时速算70 1秒1.944公尺 100公尺外看到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21:00正确来说,就是因为我知道我不能,所以我选择在路口停下来判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22:00断对向车速及往来行人都 OK 之后以最少秒数通过这个路口
作者:
xie532 (景美路人甲)
2016-03-08 15:22:00看到100公尺外有车就停下来礼让 那在台北可能不用回家了
作者:
xie532 (景美路人甲)
2016-03-08 15:23:00正常应该是要停下来看 除非看不到对向 才往前噜一点点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23:00事故也没什么好奇怪了;而这个 T 牌驾驶就是一个例子,就说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24:00所以我主张即使停车再开也很难让其先行的直行车左转车要免除部分责任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24:00造他这样子开,迟早有一天会出事,只是差别是被什么车撞到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28:00公法的规定是“让先行” 停下来是比慢行判断更精准但是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停 是交由驾驶人自己判断判断错误肇事要负责 负责到什么程度后面再说
屁话一堆 判断错误就归西阿 然后家人赶快赔偿人家的车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5:52:00画面两车离 100 公尺不到 1 秒撞到 = 时速 360 km/hr...你确定没有哪个地方说错或是夸大了吗?..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8 15:57:00(咳咳) 所以说讨论这些物理量很重要下两篇K大的判断是3.4秒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3-08 16:18:00依你的数据来推算,该车的时速是 360 的这件事你怎么跳过了再来,你说由画面分析,该不会是说最原 po 那个影片的画面吧平丰路用估狗 Map 去量不过 6 公尺,就占整个画面约 1/2~1/3也就是整个画面了不起 18 米,T 车在画面中间,也就是距离画面左侧不过 9 米,请问你从哪里的记录画面看出有 100 米远的不知道你是要提出你的记录画面,还是罚自己再看 100 次呢?我就是因为看过了那篇才好奇你的两车距离 100 公尺在冲出来1秒撞到是怎么算出来的,你反而是叫我去参考哪一篇?..会讲出你推文的那些话表示你对 100 公尺是什么距离完全没有概念,也不加求证就讲出来了;在人家提出询问时却只想到要罚人家再看画面 100 遍却不懂得自己先想过,这种习惯很不好喔.说明可以简单,但是不是夸大,这样子对事情讨论并没有帮助..“画面T车离B车至少100公尺远”这句话是你说的,而这句话和你后来的说法兜不兜得上,我相信不言可喻..你是没说清楚还是夸大,甚至是硬拗,你自己开心就好,我没意见,就请便吧..
你可以这样无脑乱转 但别把有良好安全驾驶观念的人拖下水
行车记录器又不是国家认证 还讨论这么高兴 而且看google map 这安全岛不至于头要那么突出才看得到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