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一个月139人无辜被撞 6成驾驶粗心肇

楼主: inp0307 (pencil)   2016-02-27 09:58:35
北市一个月139人无辜被撞 6成驾驶粗心肇事
马路如虎口!台北市交通大队在交通会报上,统计出行人受伤的数据,光是台北市1月份
,行人跟汽机车发生事故就有290件,其中行人“无辜被撞”更高达139件,让市长柯文哲
说台北市根本不适合行人行走。实际勘察高肇事率的路段,几乎都是较小的路口、没有左
右转号志灯。
行人过马路一边玩手机,结果右转车辆也没注意而直接撞上,像这样行人走在斑马线上却
遭汽机车追撞的事故还不少,1月份光是台北市就总共发生290件,其中行人“无辜被撞”
就有139件。
民众:“也是要稍微看一下,我过马路的时候会看一下车子。”
其中事故率最高,德行东路和忠诚路的交叉口,德行东路因为路小、路口是一般号志,不
像大路口有左右转号志,左右转要是车速快就很容易就撞上行人。
同样的肇事原因,也发生在昆明街和桂林路,路口小让很多行人还得闪过右转车辆才能通
行,不像部份路段宽敞、会设置防撞设施,行人无法在绿灯秒数内通过,停在中间等待比
较安全。
北市交大事故处理组组长林洸贤:“行人未依号志规定指示行走,车辆因此跟行人发生交
通事故,行人穿越道的路权是行人的,车辆还是肇事的主因。”
根据统计事故发生原因,40%的行人未依号志行走,但有60%是车辆驾驶未注意或是视线死
角,不过依据法规,只要行人走在斑马线上就有绝对路权,虽然肇事驾驶得负较高责任,
但马路如虎口,不管行人或车辆都得再三注意。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41607/
看样子还是很多驾驶人不知道斑马线行人有绝对路权这件事(考驾照没教?)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6-02-27 10:07:00
有些行人边低头边过马路 绝对路权哈哈哈
作者: yulon99   2016-02-27 10:09:00
看到这篇新闻就想到前几天一位年轻人跨越分隔岛穿越马路居然还低头看手机走路,等机车要靠近时才抬起头...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2-27 10:14:00
行人绿灯穿越班马线本来就吃了无敌星星的绝对路权,有问题吗?
作者: DYE (跟脑残争最后都会变脑残.)   2016-02-27 10:23:00
如果说六成行人是无辜被撞 那另外四成就是行人有责任
作者: keckelly (请叫我企鹅先生)   2016-02-27 10:25:00
绿灯亮慢慢走 转红灯还在走
作者: Zeroro (存在感薄弱)   2016-02-27 10:30:00
一定没有6srs+esp
作者: Qaaaa (小Qa)   2016-02-27 10:40:00
行人在斑马线打滚一样当帝王啊
作者: joesoul (聚合的灵魂)   2016-02-27 11:09:00
1楼的观念真强
作者: richdanny (Daniel)   2016-02-27 11:43:00
撞了可以敲竹杠赞欸
作者: st930617 (宇)   2016-02-27 16:11:00
过马路低头真的算无辜吗
作者: berryc (so)   2016-02-27 16:29:00
绿灯走斑马线低头真的无辜..除非他去撞到别人
作者: u4u4 (荔枝)   2016-02-27 21:39:00
台南不知道几个人被撞,左右转车最大
作者: SakuraHana (樱花)   2016-02-27 23:55:00
台北市根本不适合行人行走?之前不是狂打压汽机车?
作者: bosco3827   2016-02-28 19:41:00
互相尊重很难?好手好脚在斑马线上龟步+滑手机很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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