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高速公路 遭客运逼车 >"<

楼主: bluedolphin ( GENAU)   2015-12-29 10:02:19
※ 引述《shensnet (蛋蛋侠)》之铭言:
: 见“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第一至三款所述,内侧车道既系法
: 规明订之超车道,故若已堵塞后方来车,即使已以最高速限行驶亦应让道。
: 惟中线并非法规所谓超车道,按法规其可供行驶于“紧邻之外侧车道”之车辆“暂时”利
: 用作为超越前车之用,不宜以大型车辆不得行驶内侧车道即自行主张中线为大车专属超车
: 道,并作为前车是否造成堵塞而应让道之依据。综合以上,即使后方来车未超速,行驶中
: 线之前车若无低于限速下限,亦无让道义务。
这个说明相当清楚的解释了内侧车道/中间车道的差别
所谓中间车道是大车超车道这回事并不存在
"大型车/慢车可以暂时超车"不等于"这是超车道"
一堆人在检讨原po是怎么回事?
1. 原po照速限在中间车道行驶 何错之有? (但是遇到恶意逼车为了自己安全还是快让)
2. 保持安全车距是后车的义务,大型车无视安全车距违规
3. 超车时首先应确保超车路径上有足够空间,不是你用逼车去要人家让出空间
这也是大车明显的违规
4. 我依然认同超车道即使你以最高速限行驶,遇到比你更快的车辆仍然应该让出超车道
因为"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状况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这则但书
5. 认同第四点不等于认同中间车道的小车要避让超车的大车
因为中间车道并非超车道
补充6. 大车速限比小车低,依照速限行驶 (edited:这边是我错了,20t+货车才有限速)
根本不应该有机会遇到中间车道挡到外侧超车这种事情
那遇到的时候我们该检讨的到底是照速限行驶的车辆还是超速又逼车的车辆?
: 此外,从那个刊出的法兰克福法规来看,其仅叙述应从左侧超车,并未明示左侧车辆具让
: 道义务,亦无未让道之左侧车辆违反交通法规之说。
: 推 bruceiq: 我不只一次国道上开110,还被国光客运闪灯,所以是我的 12/29 07:52
: → bruceiq: 问题吗? 12/29 07:52
这个绝对不是你的问题,如果他只是闪灯你可以基于安全/互相尊重礼让
但是只要你在时速80以上即可以行驶在中间车道,
外侧车道要超车只能等你跟外侧车错开并空出安全超车间距
: 推 YCL13: 其实德国不让道是要开罚的,100欧吧! 12/29 09:12
德国不让道是基于路权,中间车道大车并没有优先路权
超车道不得占用,高速车优先于低速车,
德国从来没有一条规定说中间车道是大车超车道,
或规定你必须让出中间车道给大车/慢车
: 嘘 BlueBlood: 要检举就快检举,也请检举自己占用大车超车道 ^_< 12/29 09:26
楼上请重考驾照,嘘别人前先检讨自己的交通规则观念
忘了留给原原po的话
1. 你以100时速行驶于中间车道,你没有义务礼让大车/慢车从外侧车道超车
大车慢车从外侧车道超车首先应注意后方来车,在以100km/h行驶的情况下
外侧车道的车辆超车前速度不应该比你快,
所以是他要等你超过他前车后并且空出足够安全间距,他才能超车
"这是一切依照规矩来说"
2. 你不用避让,但是你应该避让:
这样说是因为你合法以速限行驶于你拥有路权的车道上,你的确没有义务礼让
但是你应该"为了你自身的安全"避让违规驾驶 (对这种违规驾驶不该用礼让一词)
规避不守规矩的三宝驾驶对你的危害 比 坚持合法权益更重要
但是请你
1) 请安装行车纪录器
2) 避让后请通知大客车公司以及更重要的,监理站与国道警察
请拍照后寄信举发
作者: shensnet (蛋蛋侠)   2015-12-29 10:05:00
不能同意你更多。
作者: hzs6111 (hu6111)   2015-12-29 10:07:00
键盘车神会继续跳针要前车闪边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5-12-29 10:09:00
不管啦 人家开比较快想超 你就是要让啦 >.^
作者: BlueBlood (We are X)   2015-12-29 10:40:00
请问规定只限这道超车,却又说不等超车道,这什么逻辑
作者: shensnet (蛋蛋侠)   2015-12-29 10:53:00
楼上,法规明订的“超车道”是“供超车”为主,但无壅塞时“可供最高速限行驶”;而“中线”是“供速限上下标之间速度行驶”为主,但紧邻之外侧车道若有大车要超越其前方车辆时“可暂时利用以超车”。两者的主客体是不一样的。主客体不同,故使用之优先级有别。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0:57:00
请问楼上内容是属于哪条法规的第几条?..
楼主: bluedolphin ( GENAU)   2015-12-29 11:01:00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制规则第8条
作者: YCL13 (静默)   2015-12-29 11:02:00
我没有说中间车道是大车的超车道呀,你是不是弄错什么了?前一篇是在讨论前车要不要让道。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发....)   2015-12-29 11:05:00
好文!PTT一堆键盘车手、键盘舒马克,根本一群法盲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1:06:00
如果是这条,我倒觉得 BlueBlood 的认知也无不可;对大车来说右二车道的确就是超车道,只是对小型车来说不是如此而已只执著在“超车道”这三个字定义是在指哪条车道,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必要,因为实际上的超车道大车根本就用不到..有车祸发生时,该车道是不是超车道会有什么影响,请解惑..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1:12:00
楼上对于车道分类认知是错的,请先看第二条只要有三线道,内侧车道(超车道)就是最左边,不会因为车种不同就有不同的超车道...
作者: YCL13 (静默)   2015-12-29 11:15:00
中间车道,你可以从右边超车,这在德国怎会有挡车问题,想也知道德国警察不会开罚中间车道的前车。左边(上二行打错)不过这系列话题有人讨论德国,有人讨论台湾,还满乱的。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1:16:00
抱歉,我不懂ivan在说什么?是说大型车可以从内侧车道超车?另外我还是不懂,有车祸发生时,会因为该车道是不是超车道而有什么影响?原原po一直在强调这点,不知道可以解惑一下吗?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1:22:00
大型车应行驶于外侧车道,并得暂时利用紧临外侧车道之车道超越前车。 再三线道的高速公路上,大型车没有超车道的定义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1:24:00
So?..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1:26:00
SO如果是这条,你倒觉得 BlueBlood 的认知也无不可但你们的定义根本不对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1:27:00
占用内侧的超车道造成车祸有肇车责任这点,请问可有例子?如果我 11:06~11:09 的推文你有看仔细,不应该说出这句话..原 po 的定义很简单,“超车道”就只有一条,就是内侧车道这个我没有意见;只是以这个定义来说,大型车正常情况下都用不到这条超车道,那大型车永远不能超车了?就法规看来也不是实际上右二车道就是让大型车用来超车用的,那为什么法规不写明?因为右二车道有时候是中间车道,有时候是中外车道,直接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1:33:00
请把超车道跟超车行为分开看...超车行为所行驶的路不一定是超车道....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1:34:00
写出来反而可能造成解释上疑惑(因为中间车道和中外车道是可能同时存在的)。所以我说,要把“超车道”的定义咬死死的说
作者: HsieHsieH (指教)   2015-12-29 11:35:00
台湾就是赶时间的人最大 马力大的优先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5-12-29 11:36:00
是在“内侧车道”,我个人是觉得没有必要...^ 依此来规范大型车的超车行为对错另外还是征求一下,占用超车道造成车祸有责任的例子,谢谢..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1:40:00
是有其意义的,本串元PO根本被骂的无辜<因为原PO的状况,法律上他根本没错,是大型车不当超车这篇讲的才是正确,看本串元PO被骂成这样表示一堆用路人根本搞不清楚法律,还在那边乱骂一通
作者: YCL13 (静默)   2015-12-29 11:43:00
大车的超车道规定请见“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1:48:00
超车道的定义就是 三、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不会因为大车小车而有改变....都是最左侧车道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5-12-29 12:32:00
追根究柢就是高速公路阉割大车的路权应该开放大车于超车时得走内车道开在中车道遇到慢车 后方大车又一直逼前方慢车又不愿意让 反正大车亲上来也不是亲他
作者: BlueBlood (We are X)   2015-12-29 12:34:00
我打1968询问国道大型车超车道是否为外线车道的左边那道,他们又帮忙转接国道警察局,再次询问此问题,国道警察局说若是三线道,中线就是大型车超车道。以上。与其争辩不休我宁愿相信国道警察的说法。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5-12-29 12:36:00
楼上讲的是理论 因为小车110 大客100 大货90
作者: YJM1106 (YM)   2015-12-29 12:36:00
这回答仍无助于解答本讨论串的争执点XD 白作功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5-12-29 12:37:00
所以理论上 当大客追到大货 才切到中线但是理论上 小车还是比较快不会有档道的问题
作者: YJM1106 (YM)   2015-12-29 12:38:00
他们认定是大车超车道,但是小车要不要闪避,没有回答到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5-12-29 12:38:00
反倒是大客以较低速切入中车道 要近快还路于小车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5-12-29 12:50:00
好怪,中线车道合法驾驶,要超车自己用合法途径超车啊不知道有什么好吵的...那是要大家怎么开车最后变成"不是最高速限驾驶人"请开路肩XD你开得比别人慢就得让路吗? 又不是内线车道我是觉得大部分情况在合法范围内,保持车线比较安全中线车道是大车超车道,不是超车专用道这个道理不是非常显而易见嘛中线车道是大车"得"使用之超车道,但并非专用之超车道我的意思是这样如果是专用车道,那就等同于内线车道的精神了但不是"专用道"啊啊!!!!!!所以哪有占用中线的问题,也就更不会有"需要让道"了看了原原PO的文,一堆人搞不懂内线车道的定义...还说中线车道=大车的内线车道...
作者: shensnet (蛋蛋侠)   2015-12-29 13:07:00
blueblood重点放错地方。问题并不是中线可不可以作为大车超车用,而是当大车从中线后方逼车,前车是否有让道义务。同样我亦已去电国道警察局(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队,电话0229099367分机152警员)询问,对方非常明确表示大车对合法速度行驶于中线之小车进行逼车系属违规,小车绝无让道义务且可迳行蒐证举发,但仍建议事发当下采取避让以策安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2-29 13:09:00
对的选择,不一定是正确的选择当乡民走在人行道,后面来了一个 150Kg 壮汉,腰插一把枪快步的走过来,请问乡民该怎么做???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5-12-29 13:10:00
同意shensnet,要看当下情况做出最安全的选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2-29 13:10:00
大概十个有十个直接靠边了....会有哪个人会直接继续慢慢走,然后转身说"你无权超过"或者是先让,走过后立刻拿起手机摄影拍照???车子可以换一台,人命不可.....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5-12-29 13:12:00
楼上说得没错,我也只是觉得有人在检讨原原PO,很好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2-29 13:13:00
你说你对,ok ,但不代表把自己置身危险,是正确的选择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5-12-29 13:13:00
观念很明确"150KG壮汉不对",行为怎么反应就看个人选但是有人觉得壮汉没错,你本来就该让--->WTF?
作者: donny123 (多尼)   2015-12-29 13:17:00
其实我很好奇,测速照相要如何分辨是不是大客车/大货车?
作者: homerunball   2015-12-29 13:17:00
20T以下速限跟小客车一样 我看你驾照也是鸡腿换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2-29 13:17:00
以原PO的作为跟选择,只有一个最夯的词可以形容..."你只有想到你自己"
作者: shensnet (蛋蛋侠)   2015-12-29 13:20:00
二十个壮汉憋了很久想要轮奸一个女孩,女孩奋力反抗,壮汉:“妳只有想到妳自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2-29 13:20:00
原PO车速低于外侧被超车是事实,不愿意屈就外侧也是事实以原PO处断而言,弄个不好,全家家破人亡都有可能.....假如原PO成为了全车唯一幸存者,还写的下这边讨论文吗?原PO大概会恨死自己,恨死一堆说这样是正确的乡民.
作者: homerunball   2015-12-29 13:23:00
中线开80然候叫别人塞外线塞到天荒地老 真是鬼岛奇谈不过看拖车扫小乌龟是我的乐趣 夜路走多总会碰到鬼
作者: hkm1020 (快乐是自找的)   2015-12-29 13:38:00
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状况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请问这则代表以最高限速在内线行驶遇到超速车要让开吗?那是不是代表内线没有超速违规行为?最好笑的是能在内线以最高限速行驶还有塞车情况发生吗?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5-12-29 13:39:00
中线开105还必须让,这才是鬼岛奇谭。
作者: shensnet (蛋蛋侠)   2015-12-29 13:45:00
这一段好拗口,要想一下才看得懂。(笑)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12-29 13:49:00
如果中线要定成大车超车道,大概会有"不得影响小型车辆行驶方可超车"的规定现
作者: hkm1020 (快乐是自找的)   2015-12-29 13:52:00
原来法条规定驾驶人要让后方,为什么要让,帮大家解释因为后方脚大需要超速。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12-29 14:06:00
一堆人喊德国超好超棒 却没见人讲超速宽限值向德国看齐
作者: ivan7296 (张劭)   2015-12-29 14:07:00
我也有同样疑惑,不堵塞行车状况下可以最高速限行驶这句话是在规定什么情况,这点我想不出来但我不认为后车超速可以用这条举发前车违反这一条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12-29 14:12:00
没有这个但书后车超速是不是也可以举发前车?德国人怕计点 超速20才计点市区+30/其它+40吊照 反之台湾+60才吊照
作者: samjhang168   2015-12-29 14:21:00
只有总重20公吨以上大货车速限为90公里,“大车速限比小车低”不完全对。https://goo.gl/uy92lp寄信询问有关堵塞行车部分,高公局回应:“在交通未壅塞状况下,内侧车道小型车是否堵塞后续车辆行车之认定部分,原则仍以内车道以最高速限行驶为标准,惟因考量前后车速度仪表之误差及速限宽容值等因素,部分用路人可能因此导致堵塞车道,故仍请用路人在超车后尽量勿占用内侧车道。”
作者: zaiter (zaiter)   2015-12-29 16:03:00
板上就是一堆因为开快很屌的屁孩
作者: Qaaaa (小Qa)   2015-12-29 16:56:00
基本上高工局就是希望大家超完车就回原车道 这也是超车道的原意 这样也不会有后车比你快前车要让的歪理 因为大家都要回原车道设定可以最高速限使用是为了有效利用分散车流 这高工局也是有说过所以车不多的状态下 还是鼓励大家超完车即回原车道 那种飙车或低于速限的本就违法 不用再误导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12-29 22:20:00
多讲只是浪费口水 直接嘘就对了
作者: BETNPP (NPP)   2015-12-29 22:48:00
看到右侧超车就嘘了
作者: shensnet (蛋蛋侠)   2015-12-30 00:27:00
有些顽固的人就算已经道理说尽也只懂得谩骂,再讲下去确实是浪费口水。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12-30 00:33:00
回归国内法规 超车道示意超车是 变换灯光或鸣按喇叭2次如交通安全规则第101条的规定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12-30 18:59:00
民智未开 可怜台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