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中古车出口根本不切实际,确实是如此
但我在这里提出一个想法供大家参考
还不到报废,但也很难出口的中古车其实在这个政策中也有间接受惠
原因是因为,整体中古车的价格会提高
所以当你把中古车卖掉再去买新车的话
因为中古车卖得比较好价,所以也算有受惠
以政策实施前,"还可以代步,但低于五万"的车子
在政策实施后其价格会超过五万
因为这种车子可以吸引到短期内有用车需求但五年内会买新车的人
如果有人买了一部尚可代步的中古车,开了一两年存够钱买新车了
报废后竟然还还可以抵五万+报废价
所以就会愿意用大于五万去买目前低于五万价格的车子
那原本就五万的车子,当然就不可能只卖五万
就这样一层一层算推下去,整体中古车价就会被垫高
而且愈接近报废的车得到最大价值增加,接下来随车子愈新
被垫上来的价格愈不明显。
所以如果你有能力真的可以出口的话,那就可以得到完整折抵价五万
但没办法出口的,也会因为中古车价被垫上来,卖车时可受惠
只是没那么明显
推文有人说想把目前的车报废去买新一点的中古车
可以跟买新车的人合作各分2.5万,或类似这种做法
但其实他忘了考虑,中古车整体售价也会提高
所以赚到的2.5万也会在必须用较高的价钱买中古车时赔掉了
但我认为这很合理,因为这个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汰旧换新"
你汰旧了,又回去买旧的,当然就得不到优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