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汽车燃料费(内涵为 道路使用费)改成随油征收。
如果现在燃料费默认民众每日使用道路公里数倘若过高不符现状,
(据推文苹果报导是60公里)
那就直接调降公式的公里数,比如调低为40或30公里,燃料费自然也会跟着调降。
(至于营业车辆维持目前收费标准不变。)
燃料费是地方政府税收,收燃料费来维护区内道路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对于每天走高速公路长距离通勤的那些用路人,
走高速公路已经有被收过路费了。
还要多负担随油征收的燃料费,
这样不就变相成为一头牛扒两层皮?
明明没使用这么多地方政府的道路,却要付那么多的燃料费,这也是不太合理吧?
※ 引述《taco13 (章鱼烧)》之铭言:
: 说真的 油价高时没人想将燃料费并入油价
: 即使大多数人认为这样才公平
: 现在油价正低 正式改革的好时机
: 大家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