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车祸 警不再提供肇事初判

楼主: YCL13 (静默)   2015-10-20 09:33:10
车祸 警不再提供肇事初判
2015-10-18 02:47:03 联合报 记者陈金松/台北报导
全国警察机关现行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虽是产险业
者理赔的重要依据,但因涉及肇事责任研判,有适法性争议;警政署决定
下月起取消初判表的“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字段,但仍会列明
当事人“违规事实”,避免诉讼和理赔纷争。
警察处理交通事故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简称初判表)”
,已施行十年,常作为保险理赔依据;因时空环境改变,适法性屡遭学者
、民众质疑,且增加员警工作负担;警政署先前开会讨论,打算不再提供
初判表,但引发产险业者恐慌,金管会也来函希望维持现行机制。
警政署经与相关单位开会研议,最后虽同意维持提供初判表,但决定把原
有的“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字段取消,不再为肇事责任背书,
但仍会列明当事人的“违规事实”。
警政署强调,根据现行相关法令规范,警察处理交通事故,本就无权判定
肇事原因、责任归属,初判表在法律上也不具公证力,应该不能作为保险
理赔、调解、法院判决使用。
警政署认为,如果初判表研判的肇事原因与鉴定机关结果不同,不但会伤
害政府公信力,也会衍生质疑警察处理不公的争议,伤害警察形象。警察
回归现场勘察、蒐证等分内工作,肇事责任由事故发生地的行车事故鉴定
委员会鉴定或根据法院判决。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256227-%E8%BB%8A%E7%A6%8D-%E8%AD%A6%E4%B8%8D%E5
缩网址:http://goo.gl/ZrYFF1
前两天的新闻,下个月起警察改成只写事实而不进行初判了,对于小
车祸的处理应该会变麻烦吧,特别是有些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会要求至少
要看到初判表来决定肇责的,应该会比以往拖很久才能搞定。不过对于很
阿杀力的保险公司则应该没什么差别。
至于大车祸则没差,这应该都会走鉴定程序的。
总之,还是最好不要发生车祸啦!
作者: dasala (small LU)   2015-10-20 12:37:00
支持不初判,有时候员警会有些刻板印象,反而误导后续理赔什么职业做什么事就好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5-10-20 12:27:00
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也没好到哪去
作者: AirLee (不屑鸡鸡队)   2015-10-20 12:09:00
支持不初判啊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10-20 11:54:00
正确的决定 初判没公信却认可有的问题影响才大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却觉得瘦好多)   2015-10-20 09:57:00
这样才好,不然大车错,各输一点变成惯例,根本没有意义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杂碎)   2015-10-20 10:06:00
没差啦!什么险都不要保,就不会有这方面的困扰了
作者: MoominX   2015-10-20 11:07:00
重点就是没有阿莎力的保险公司阿...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5-10-20 14:34:00
有初判就很多争议了,以后可能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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