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共汽车辗压行人,争议颇多

楼主: since1959 (有点老的男人)   2015-09-18 15:55:1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918/694355#
台北市松江路南京东路附近,发生行人跑步通过斑马线,被转弯的
公共汽车撞倒后辗压的不幸事件。
影片中可以看到行人跑得不慢,以小跑步通过斑马线。结果在斑马线
上,被转弯的公共汽车撞倒。
大家开车通过斑马线时,有没有被跑步的人或者冲过来的脚踏车,吓到的
经验?
公共汽车司机也一定被吓到了,他大概不会料想到有人会这样冲过来。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5-09-18 23:09:00
新闻说行人双脚骨折无生命危险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5-09-18 21:57:00
台北公共汽车不意外啦为何公共汽车不能装鹰眼?
作者: meles (海阔天空)   2015-09-18 21:31:00
看不出来有任何争议,公共汽车司机要负全部过失责任
作者: powei33 (deliver the goods)   2015-09-18 21:24:00
公司可以转弯冲这么快,都不用减速吗?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兰)   2015-09-18 20:41:00
这哪有什么争议...就司机不长眼而已,那样都能撞到
作者: gethappiness (得到幸福)   2015-09-18 20:25:00
行人走斑马线是无敌星星吧 就算闯红灯 但走在斑马线上 撞到他就是开车的错 我记得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5-09-18 20:09:00
业务过失伤害给他告下去,折衷司机就是欠惩罚
楼主: since1959 (有点老的男人)   2015-09-18 15:59:00
作者: krit1009 (噜噜奥瑞)   2015-09-18 16:06:00
早上就看到了 比较想知道人怎么了Y
作者: kenro   2015-09-18 16:07:00
法官用应注意未注意就把你打死了
楼主: since1959 (有点老的男人)   2015-09-18 16:09:00
http://goo.gl/pG6aBx影片 4:30 的地方
作者: sai1268 (....)   2015-09-18 16:11:00
这篇跟1f那个很明显车子的错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9-18 16:11:00
1F那个驾驶睡着了吧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9-18 16:12:00
行人+斑马线 很明显司机的错
作者: shuo1010 (凉风有讯)   2015-09-18 16:14:00
在台湾走斑马线真的要小心车子冲过来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09-18 16:26:00
司机自己要检讨吧= =
作者: krit1009 (噜噜奥瑞)   2015-09-18 16:31:00
应该修法关于法官爱用这条应注意而未注意害死多少害死多少真正守规矩开车的人 哎多打一次害死QQ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9-18 16:34:00
哇靠 辗过去又卡车底耶 这一定很惨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36:00
过失认定没什么问题啊 是民众认知怎么都可以不实事求
作者: asukarei (C.C.)   2015-09-18 16:36:00
公共汽车的错,看不出哪里有争议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37:00
明明过失的叙述是全文是,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什么总是有人要少中间的能注意呢 然后可以以讹传讹好多年好多网站 好多次 然后逆宣导总是无效 XDDDD请参考中华民国刑法第14条。
作者: sai1268 (....)   2015-09-18 16:40:00
不过那句我觉得还是有争议,太主观认定了,到底什么是应注意能注意?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现代丁添廖)   2015-09-18 16:41:00
司机一样要倒大楣
作者: krit1009 (噜噜奥瑞)   2015-09-18 16:42:00
因为媒体总是这样报导啊 颗颗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2:00
刑法过失的定义不只是适用在交通事件,是定义 过失一个事件当然要先区分是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那就要界定是不是 有过失
作者: hober (啊呜的季节)   2015-09-18 16:42:00
真正守规距开车就不会撞到人了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3:00
对阿 就照规矩来啊 有照规举来 有尽到须注意的义务自然就没过失啦。但实际上 交通道路规则的 注意事项 大家可能考驾照都懂,也就是实际上路需注意的部分比"通念"要多得多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9-18 16:44:00
问题出在早期法院对于"能"注意标准过苛 强人所难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5:00
就请交通鉴定出来,由第三方去认可他是否为过失他需要做的只需要做最后的适用法律的部分而已。有过失就是有过失,无过失就是无过失。是否有无酒驾 是否有无超速 过行人穿越道是否有尽良善的注意义务 (查看 减速)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9-18 16:47:00
不用太认真...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48:00
能不能很重要,如果是所谓的不能注意,自然无过失那应注意就是本应达到的(守中华民国的各种交通规则)简述是这样了。 其余不强求 只需各位青年好板友,记住是 “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5-09-18 16:51:00
这根本没争议吧,完全司机的错阿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9-18 16:51:00
正字记号 真心不骗 不服我不辨了...
作者: flymomo2001   2015-09-18 16:55:00
司机转弯过斑马线这速度太快吧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现代丁添廖)   2015-09-18 16:58:00
转弯太凶 就算没撞到人 车上乘客跌倒撞破头司机也要负责
作者: voluntery (Taipei single man)   2015-09-18 17:01:00
这人也很有guts,这么大台公共汽车他都能无视勇往直前
作者: suntex (中产小市民)   2015-09-18 17:01:00
这公共汽车看来就没怎么减速
作者: insingW   2015-09-18 17:13:00
自己开车就知道守规矩不抢快,根本不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件。
作者: xxoxooxo (电风扇)   2015-09-18 17:15:00
哪有争议?日本车辆左右转都会减速或停车确认,反观鬼岛
作者: insingW   2015-09-18 17:15:00
转弯要踩煞车,不能没看到人车就甩过去,驾驶要负责任啊
作者: happyalex (单眼皮滴男生)   2015-09-18 17:29:00
行人绿灯 小跑步过斑马线 有问题吗?公共汽车本来就死角大转湾行经斑马线 还开那么快几乎没减速……
楼主: since1959 (有点老的男人)   2015-09-18 17:42:00
看起来公共汽车跟行人都在抢最后那几秒绿灯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9-18 17:47:00
脑残公共汽车驾驶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9-18 17:49:00
行人也不惶多让
作者: Inar (Inar)   2015-09-18 18:02:00
旁边有另一台自行车就停住了阿~ 人反而往死角冲~而且那人不知道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看到公共汽车,原本还在看右边问题是右边不会有来车,左边才会有公共汽车部分我认为他在抢自行车之前右转,速度也明显太快了
作者: yu1210yu   2015-09-18 18:22:00
这哪里有争议阿...美国日本都会停确认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15-09-18 19:11:00
请问行人过马路绿灯走斑马线有什么争议?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9-19 03:17:00
转湾那快是赶着回去大便吗,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9-19 07:40:00
这件根本没争议,公共汽车司机脑残 结案绿灯时行人走斑马线在法律上就是无敌
作者: SEEDA (喜德)   2015-09-19 08:53:00
司机被吓到??这是行人穿越道耶,你司机是要吓到什么??礼让行人的观念没养成,类似的事就只会不断发生啦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9-19 09:31:00
灯号变的规则应该要改了
作者: ASG   2015-09-19 11:37:00
转弯要减速
作者: likeastar ( )   2015-09-19 12:06:00
这非常明显是司机的错 太夸张了
作者: terryate (花开花落)   2015-09-19 13:52:00
经过路口本来就要减速路人过马路本来就是要小跑步有事吗
作者: cuteyy (cuteyy)   2015-09-19 14:53:00
行人在斑马线上路权最大,连行人闯红灯都是
作者: Catlaco (深渊正凝视着你)   2015-09-19 16:20:00
这种驾驶....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5-09-19 17:50:00
开公共汽车大车都一堆流氓心态 拎北大车没在怕 反正出事保险会赔 还有一堆低能帮腔 大车死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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