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8256 (P.P)》之铭言:
: 刚刚在国道稍微超速行驶
: (不良示范,请勿模仿)
虽然超过11km/h就可以拦,
但雷射枪本身检验合格的误差就比雷达还多不少,(-3~+2)
加上拿在手上会有晃动的疑虑,
所以取缔标准会比宽限值还要更宽松,
我猜你超速至少20km/h以上吧?
: 我开在中间车道
: 警察把车停在路肩
: 然后冲到外车道摇晃他的萤光棒要我靠路边停
那叫指挥棒不是萤光棒....又不是在看演唱会...
: 超速被开罚单天经地义
: 这方面我会乖乖缴罚单
: 但我无法理解的是
: 警察为什么要当场拦车
: 难道不能拍照回去再开罚单吗?
雷射枪携带方便,比大支吹风机还重一点点而已,
要拍照的话还要多带脚架、相机、控制盒。
更重要的是测照相机是专人负责的业务,
且除非特别安排测照勤务,不然不会出动三脚架。
毕竟照片拍了还要回队上整理照片、查车牌资料、最后再送去委外制单,
如果大家都搬相机出去拍了一堆照片,
巡逻回来都要下班了这些谁要处理?
还不如当场写一张给你,回去无事一身轻,
时间度过的也比较快。
打雷射枪除非有在冲分数拼绩效,
否则通常都是一班四小时巡逻,
巡逻箱快签完了但离下班还有一段时间,
停路边抓个几只杀杀时间,维持年终考绩有基本盘就好,
毕竟在公警局年纪都偏大,很多人薪水早就攻顶了。
: 这样会吓到驾驶人
拦车一定会搭配警示灯,甚至搭配超大声的叭叭声警笛,
雷射枪测速要测两次,第二次测距大概都在三百多公尺,
因此拦车时的距离还有两百公尺左右,专心看路倒是不至于被吓到,
不过若是因为小朋友即将出走而吓到,这就无法避免了....
记得被拦车的时候打右方向灯慢慢减速,
经过警车后切到路肩再大力点刹车,
切记不要停在警车后面,否则你之后要汇入主线会没有空间可以加速,
且停在前方如果有不长眼撞上来的时候,还有警车先帮你坦。
停车之后也不要下车,安全带系好在车上等就好,
不用担心这样看起来会不会很大牌,
因为你就算下车了还是会被请回车上等,
毕竟大型车时速九十、一百从你身边距离不到五公尺刷过去,
这可不是件好玩值得体验的事.....
: 也可能造成警察自己的生命危险
: 警察冲进国道摇萤光棒的时候难道都不会怕吗......
今年就两起值勤被撞上新闻的啦,
拦车时你看他他看你,有什么异样还能提早发现提早闪,
怕的是你在做其他事无暇顾及后方的时候,遇到后面飞来的横祸。
所以在高快速公路上值勤需要下车时,
首要的准则就是一定要有一个人负责警戒后方状况,
不能两个人同时都看前方,
然后方形护栏可以往外跳、纽泽西护栏+上面有圆形铁栏杆的千万别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