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来源:自由时报
2.新闻标题、内文
开雾灯警示后车 吃1200元罚单
台东县林姓男子今年在国道开车被检举违规打开后雾灯,事后被裁罚一千两百元,他不服
向台东监理站申诉却被驳回。台东监理站长杨财惠昨天指出,雾灯、远光灯都可能干扰其
他驾驶行车视线,未依规定开灯可能被罚。
警政署交通组解释,雾灯光线强烈,如果不是用在起雾或下雨等特殊状况,可能影响前、
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危害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一○九条、道路交通管
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汽车行驶时应依规定使用灯光,“非遇雨、雾时不得使用雾灯”
,违反可处一千两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罚锾。
林姓男子表示,今年三月间晚间七点多,他开车行经中山高速公路,在桃园、新竹交界路
段,为提醒后方车辆注意车距安全,所以才打开后雾灯警示,想不到却被检举乱开雾灯,
但当地为易起雾路段,而且气象报告也证实当时容易起雾,被罚十分冤枉。
他也表示,当地速限为一一○公里,后车至少应保持五十五公尺以上车距,但后车却太靠
近,才会受到雾灯影响并以行车记录器拍下过程,他认为警方也该对检举者开罚。
“原来开错车子的灯也会被罚?”台东市民黄武雄昨天到监理站洽办业务,得知后惊讶不
已,他表示开车时依照直觉开灯,根本没注意是否违规,“原来有的灯是不能随便开的!
台东监理站调阅中央气象局资料,发现当时虽是晚间,但当地并未起雾或下雨,根本不该
开雾灯,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裁罚林。
3.新闻连结
http://goo.gl/4HlKe3
4.备注
有一次问女性朋友开车干嘛不把雾灯关掉
她回答 蛤 那不是小灯吗 那要怎么关掉阿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