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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妇开车撞上滑板男童成伤,却肇事逃逸遭法办,不仅赔60万,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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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07 月 24 日 17:29
新竹市 1 名 54 岁的陈姓妇人,去年 10 月间开车行经新竹市一处巷口,
疏于注意左转时撞上玩滑板车的于姓 5 岁男童,造成他左踝挫伤。
陈妇肇事后明知伤者是未满 12 岁儿童,未留在现场照说伤患或采取救护措施,
并等警方到场处理,驾车离去,被警方调阅监视器查到到案。
法官认为,陈妇明知已肇事致人受伤,竟忽视他人生命身体,未救护伤者,即离开现场,
造成被害男童身心损害,审酌陈妇犯后坦承犯行,赔偿 60 万元双方和解,
撤销伤害告诉,但陈妇触犯儿童犯肇事逃逸罪判刑 1 年 2 个月,缓刑 3 年,
另捐国库 5 万元。
(突发中心杨胜裕/新竹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