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收到的检举回复函,如下:
http://imgur.com/X4pkYSm
收发文号: 北市警安分交字 第10433321xxx号
信件编号: 2015061xxx
检举日期: 2015-06-14
检举内容: 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
回复机关: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处理情形:
亲爱的网络朋友您好: 您于2015年06月14日向本分局检举之交通违规案件,经派人深入查处,谨说明如下: 有关您检举AGH-xxxx号车辆于本辖道路涉交通违规案,经审核检附之检举内容资料显示,该车违规(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行为属实,违规事实明确,本分局业依规定认证举发在案,另因近来违规检举案量暴增,为免延误举发时效,提高效率,本分局业已将相关采证资料移请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队委外中心(以车牌放大系统认证)制单举发,倘若您有需要知悉举发单号,惠请在收到本分局回复内容7天后,于上班时间致电本分局交通组,当立即查询告知,不便之处尚祈
见谅。本案处理之满意度调查表及相关建议,欢迎至“台北便民服务云”之“台
※ 编辑: littleconan (59.115.159.4), 06/25/2015 22: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