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刹不住!女骑士疑低头滑手机 2秒撞车“

楼主: HD0621 (HD0621)   2015-06-19 18:12:09
这不用吵啦
我以前开车遇过一模一样的状态
不管机车有没有滑手机,或把手机拿在手上
的确是开车错比较大 至少要担7成以上
因为警察说毕竟
1.未注意对象有无来车 就 贸然超车
2.逆向侵犯到对方路权
光这两点我就输了,我赔了6千多
赔钱就对了, 人没事都是小事啦
作者: pzboy (大头)   2015-06-19 18:15:00
谢谢你 把某些推文的ID的脸打得肿肿的
作者: jshuang (guest)   2015-06-19 18:15:00
xx5566:你法官?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5-06-19 18:24:00
nXXXXXXX66: 非主因也你们在说阿 我只是持反面看法
作者: joseph0318 (酒色夫)   2015-06-19 18:53:00
我比较好奇 为什么影片中车主没出声 也没按喇叭 车主也在恍神?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6-19 18:58:00
先比路权没错啊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6-19 19:01:00
现在本来就是路权优先制度了,跟以前谁先到谁有路权不同了
作者: Inar (Inar)   2015-06-19 19:29:00
路权优先无误~
作者: TAKEZOU (真难人~)   2015-06-19 20:12:00
你这样打脸让那些没驾照的怎么掰下去?
作者: ultratimes   2015-06-20 00:48:00
但是还有一条 应注意而未注意,看要怎么用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6-20 11:36:00
反正损毁又不罚过失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5-06-20 11:40:00
应注意而未注意,这句话对两造双方都适用,不是只用在手机女或后方那台汽车。手机女应注意但未注意(她单手骑车),影片有看见。后方车辆不等前方货车右转完毕,就强行急着超车,也是应注意而未注意。这句“应注意而未注意”对两造双方都适用。(顺带提一点,刚才去看影片,那汽车驾驶把影片删除了)ㄎㄎ(他为何删除?影片有拍到他逆向,驶入女骑士合法路权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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