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0.9秒反应不及 货车撞骑士无罪

楼主: sean0610 (天龙蛇)   2015-05-22 12:35:08
※ 引述《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之铭言:
: 补充裁判书
: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4年度交易字第67号
: 联合新闻网 记者郑惠仁╱台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5年5月21日 上午1:57
: 两年多前的一件小客货车撞死机车女骑士案,台南车鉴会及覆议委员会分别鉴定李姓驾驶
: 未减速慢行有过失,检察官依过失致死罪嫌将他起诉。但法官认为鉴定时,没考虑到驾驶
: 在不到0.9秒内是否来得及反应避开机车,因此推翻鉴定,判决无罪。
: 李姓男子2013年2月17日上午驾驶小货车,行经台17线七股区玉成里路口时,撞上由小路
: 冲出来的机车,陈姓女骑士伤重送医不治。经台南市车鉴会鉴定,认为支线道陈女未让干
: 道车先行是肇事原因,但小货车在闪光黄灯路口,未注意车前状况,减速慢行,也有过失
: 。
: 检察官再函请车鉴会覆议委员会覆议,也持同样看法,因此,以李没有减速慢行,做随时
: 停车的准备,才撞上机车,依过致死罪嫌将他起诉。
: 李在审理庭坚称到路口时有减速,从时速60多公里降到约50公里,且超过停止线近4公尺
: 才看到陈女冲出来;强调没有多余时间反应,自认没有过失。
: 为了证明李是否有减速及来不及反应,函请交通大学鉴定,从撞击位置、距离、煞车痕等
: ,推算两人都没有超速,李的车速约时速48公里,并推算李看到妇人骑机车从路口冲出来
: ,只有0.76到0.84秒的反应时间。
: 法官参考文献记载,约百分之95的驾驶人可以在1.6秒内对交通险境做出反应,法官认定
: 李根本来不及反应,因此没有过失,判决无罪,但仍可上诉。
: https://goo.gl/QFMx4E
: 心得:
: 刑事责任的过失=应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 报导中倒数第二段是该起事故裁判对于干线道车辆驾驶“能注意”的认定,
: 供各位板友驾驶朋友参考。
: 补充:
: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 第二百十一条
: 特种闪光号志各灯号显示之意义如左:
: 一、闪光黄灯表示“警告”,车辆应减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过。
: ^ ^ ^ ^
: 二、闪光红灯表示“停车再开”,车辆应减速接近,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
: ,让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全时,方得续行。
: ^ ^ ^ ^ ^
: 行车管制号志之红、黄色灯号得视需要改成闪光运转,其显示之意义与特
: 种闪光号志完全相同。
借这标题问一下…
像这种案例,李姓司机货车的赔偿
是否还能跟保险公司要呢?
当然前提是对方有正常的保险啦
还是说如果往生了就只能自己修复?
作者: YJM1106 (YM)   2015-05-22 12:37:00
第三责任险先赔140万
楼主: sean0610 (天龙蛇)   2015-05-22 12:39:00
啊…我是说机车要赔货车的
作者: peachoney   2015-05-22 12:45:00
为何第三责任险140万?
作者: accin (acc)   2015-05-22 13:09:00
人死可以要也不好意思要吧 保险?
作者: YCL13 (静默)   2015-05-22 13:21:00
是强制险先赔,机车骑士可先拿到强制险的死亡给付200万。
作者: dog79721 (热死了干 \(^▽^)/)   2015-05-22 14:37:00
财损…通常是和继承人要 不过很尴尬啊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22 15:29:00
死者有遗产应该是要得到,如果没有,遗属抛弃继承就……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5-05-22 15:39:00
人一死,案件都不起诉了,连告的对象都没了,要谁赔?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22 22:09:00
向其继承人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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