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0.9秒反应不及 货车撞骑士无罪

楼主: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22 03:31:47
补充裁判书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4年度交易字第67号
联合新闻网 记者郑惠仁╱台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5年5月21日 上午1:57
两年多前的一件小客货车撞死机车女骑士案,台南车鉴会及覆议委员会分别鉴定李姓驾驶
未减速慢行有过失,检察官依过失致死罪嫌将他起诉。但法官认为鉴定时,没考虑到驾驶
在不到0.9秒内是否来得及反应避开机车,因此推翻鉴定,判决无罪。
李姓男子2013年2月17日上午驾驶小货车,行经台17线七股区玉成里路口时,撞上由小路
冲出来的机车,陈姓女骑士伤重送医不治。经台南市车鉴会鉴定,认为支线道陈女未让干
道车先行是肇事原因,但小货车在闪光黄灯路口,未注意车前状况,减速慢行,也有过失

检察官再函请车鉴会覆议委员会覆议,也持同样看法,因此,以李没有减速慢行,做随时
停车的准备,才撞上机车,依过致死罪嫌将他起诉。
李在审理庭坚称到路口时有减速,从时速60多公里降到约50公里,且超过停止线近4公尺
才看到陈女冲出来;强调没有多余时间反应,自认没有过失。
为了证明李是否有减速及来不及反应,函请交通大学鉴定,从撞击位置、距离、煞车痕等
,推算两人都没有超速,李的车速约时速48公里,并推算李看到妇人骑机车从路口冲出来
,只有0.76到0.84秒的反应时间。
法官参考文献记载,约百分之95的驾驶人可以在1.6秒内对交通险境做出反应,法官认定
李根本来不及反应,因此没有过失,判决无罪,但仍可上诉。
https://goo.gl/QFMx4E
心得:
刑事责任的过失=应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报导中倒数第二段是该起事故裁判对于干线道车辆驾驶“能注意”的认定,
供各位板友驾驶朋友参考。
补充: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第二百十一条
特种闪光号志各灯号显示之意义如左:
一、闪光黄灯表示“警告”,车辆应减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过。
^ ^ ^ ^
二、闪光红灯表示“停车再开”,车辆应减速接近,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
,让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全时,方得续行。
^ ^ ^ ^ ^
行车管制号志之红、黄色灯号得视需要改成闪光运转,其显示之意义与特
种闪光号志完全相同。
作者: gm20090121tx (ZeroCoffee)   2015-05-22 06:22:00
同意法官判决。
作者: siaoren (siaoren)   2015-05-22 06:32:00
同意
作者: oa19870514 (永兰叫贡九逃)   2015-05-22 06:53:00
我湿了....眼眶都湿了!!!!
作者: jamesyu545   2015-05-22 07:10:00
法官包青天再世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accin (acc)   2015-05-22 07:17:00
法官大人英明阿
作者: littleconan   2015-05-22 07:26:00
搞了2年,等同背负了2年的有罪阴影,也够闷的了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15-05-22 07:31:00
原来还是有懂数字的法官我以为多数的法官只认得长官 小朋友跟党证…
作者: loewe (Feline)   2015-05-22 07:57:00
不晓得死者家属会不会上诉,这个判决要推翻也不是不行毕竟闪黄是要求要减速,本来就是为了预防路口有车出来
作者: asiu (一定)   2015-05-22 08:12:00
三宝
作者: Gunslinger (串烧)   2015-05-22 08:15:00
“仍可上诉”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22 08:21:00
法官英明到时候别又司法不公跑去总统府自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22 08:49:00
名茶室里的法官,送你上天堂
作者: alexyen0606 (中国医马修麦康纳)   2015-05-22 08:49:00
社会正义来啦
作者: a22918097 (宝宝狗)   2015-05-22 08:53:00
这个判决应该要成为表范
作者: silentlee (我的沉默)   2015-05-22 09:07:00
法官英明啊!!青天大老爷啊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05-22 09:12:00
其实有被推翻空间阿 60多减速到“50”多,不知道该处速限多少,如果没有特别标,那么速限就是50公里,本案还有得吵咧
作者: Yatta (三发效力射)   2015-05-22 09:15:00
推法官明察秋毫,但诉讼程序仍可上诉......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5-05-22 09:16:00
公平跟正义回来啦~~~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22 09:18:00
‘名茶室’里的……
作者: skywithfish (废墟)   2015-05-22 09:19:00
青天再世啊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05-22 09:39:00
台17限速限应该是70吧?我没查到这条有无特别规定?
作者: kevinkle (悲痛脸庞)   2015-05-22 09:50:00
台湾这样清廉的法官变得寥寥可数 珍奇异兽 保育类需要使用到新闻来大肆夸赞一番~ 而那些乱判的视为当然所以往往没有新闻出现 各位看官 请认清楚本篇新闻价值
作者: fruitnba (q.o)   2015-05-22 09:54:00
英明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05-22 10:03:00
作者: YCL13 (静默)   2015-05-22 10:23:00
不知此案的民事部分是怎么判的?有空再来找找判决书......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5-22 10:40:00
希望这个判决可以多被参考
作者: xxoxooxo (电风扇)   2015-05-22 11:21:00
还以为是久利生公平XD
作者: dullish (tombow )   2015-05-22 11:24:00
推这法官 科学判案! 希望能遏止民粹歪风
作者: FT6034 (耐心等待)   2015-05-22 11:25:00
交通大学鉴定推算两人都没有超速,李的车速约时速48公里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5-05-22 11:27:00
wiki查到,速限70
作者: DREAMER11 (11号)   2015-05-22 11:42:00
迟来的正义
作者: accin (acc)   2015-05-22 11:54:00
遇到自杀机货车还要自己修已经很衰了
作者: razor99 (张仪)   2015-05-22 11:59:00
讨厌自杀机车……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22 12:13:00
珣珣那个例子,被撞的也很衰阿
楼主: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22 12:17:00
路权跟未使用安全装置(安全帽安全带)加起来好难解
作者: Toffy (我也不想这样)   2015-05-22 12:33:00
之前去美国时,同学开车,当路口有stop sign时,都要确实做到停止后再起步,台湾应该是要规定明确些,闪红灯未停止就开罚,这样比较好依循。
作者: fulon1   2015-05-22 12:49:00
头脑清楚的法官
作者: Savior09 (Sakana Mazui)   2015-05-22 14:03:00
干 怎么这种冲出来找死的都是三宝
作者: kevinkle (悲痛脸庞)   2015-05-22 14:15:00
多一些这种判决 让人民了解不是谁敢冲谁就赢 !!!!!
作者: netio (新中间选民)   2015-05-22 15:57:00
正确的判决 干道要注意阿 三宝从支道出来都直接冲的
作者: loewe (Feline)   2015-05-22 17:38:00
以前听过鉴定界的长辈说,减速就是减到不会发生车祸听起来有点白烂,但也不是做不到,只是大家到无号志或闪光号志路口都要减到接近步行的速度吧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22 17:45:00
减速减太多搞不好就被肛了
作者: cashliu (QQ)   2015-05-22 19:16:00
给法官大人推...0.6秒不能预见
作者: dsaco (社会虚伪:)   2015-05-22 19:45:00
社会的公平正义终于来了
作者: xup6fm06 (无尾熊)   2015-05-22 21:13:00
不是做不到?那三宝为何做不到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SakuraHana (樱花)   2015-05-22 21:55:00
希望这种判决多一点,不然两轮都自以为有鬼岛法律和恐龙法官罩,都随便乱骑
作者: soulknight (冷风轻拂花残缺)   2015-05-23 11:50:00
感谢法官英明啊 真的天佑台湾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5-05-23 11:52:00
送啦
作者: sleepgod0602   2015-05-23 14:50:00
大半夜台17减速到15km...被追撞机率超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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