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没王法了吗? 暴怒男挡车、砸车全都来

楼主: HulkSmash (The Avengers)   2015-05-06 21:46:54
※ 引述《okbon66 (专搞8P的灰哥)》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6/605344/
: 一名女子前天(4日)下午5时许,开车行经国道一号南下367公里、高市建国路
: 交流道匣道时,遭一辆淡绿色休旅车从左边硬切,女子按了一下喇叭警示,
: 不料休旅车驾驶却开始不断急停、逼车,最后还下车徒手、拿棍棒攻击该名
: 女子轿车,导致轿车挡风玻璃像蜘蛛网般碎裂,过程十分吓人。
: 被害人家属将影片PO上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AS4cb8yAc)
我只是想问 这位女子为什么都不跑掉
其实只要踩油门往前开 顶多撞掉他的车门 但是就可以暂时远离他了
又或者靠右 也可以跑掉 反正就是尽所能跑走就对了
怎么会是让他彻底的破坏车子 而无反制能力
难道都不怕对方破窗 把他拖下来打吗
https://youtu.be/6f9-QPKhOiI
这是大陆的拦车 但是却很真实 看看那女的被往死里的踢 摔
高雄这男的连棍子都拿下车了 结果还是没跑 让对方当木人桩的敲打
我觉得别跟我说那女的吓傻了 真的吓到就该踩油门冲了 杠 就跟他输赢了呀
最后 他打了一通电话 听口气感觉是叫老公来救他
可是应该是赶快报警吧 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呀
作者: ghb   2015-05-06 21:48:00
我会拿键盘打他
作者: sansui23 (水山)   2015-05-06 21:49:00
开车撞他,到时再谈和解了
作者: cuteSquirrel (松鼠)   2015-05-06 21:52:00
我猜是瞬间吓傻了,来不及反应。
作者: jric (ㄚ儒.盗亚)   2015-05-06 21:53:00
A.踹油门 B.尖叫 C.尖叫+踹油门 (她选了B
作者: softwords (\(^▽^)/)   2015-05-06 21:54:00
是我不会打电话 高速公路欸 先跑再说
作者: Bking1300 (骑帅不骑快)   2015-05-06 21:54:00
宅宅不是都骑劲战 G6 RSZ吗?
作者: rabbit80891 (奶茶也有加底的吗!?)   2015-05-06 21:59:00
凶狠的26,把头当球踢
作者: daae (南极熊猫)   2015-05-06 22:00:00
<---宅宅没钱买新车 骑老豪迈
作者: zaqwsxcde (我们是台湾不是中华台北)   2015-05-06 22:03:00
用说的比较容易,真的遇到尿都不知道滴几滴了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5-06 22:05:00
不懂下车砸车的都不怕被撞嘛?
作者: iceking (blue ice)   2015-05-06 22:18:00
其实被拦下来就输一半了,遇到这种逼车的,绝对要想尽办法甩掉他,千万不要依照自己原本的行车路线,哪里有空间就往哪里去,多几个岔路要甩掉应该不难,只要不被拦下就有机会跑掉. 对方紧追不舍就直奔警察局,宁愿闯红灯也不要被对方拦下. 被拦下就像这样,只能被砸或是撞他车或撞人,大亏.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5-05-06 22:30:00
当下应该先打110报警吧 没拿喷子的话我想为什要跑掉他都砸了 就交给法院吧 只能说这男的赔很大+关了吧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5-06 22:37:00
傻了 被拦下还可以告 你乱飞车出事了要找人负责还找不到
作者: b92345 (zzzzzzzz)   2015-05-06 22:45:00
推原Po 宁愿撞他也不要被打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2:52:00
一堆脑残再说不能撞阿 哪天被打死都不知道 北七
作者: ultratimes   2015-05-06 22:54:00
紧急避难是绝对不适用在你我身上,记得这点就够了为了跑闯红灯 算你的,上法院说紧急避难,谁鸟你你又不是大官儿子女儿,只有依法办理,没有紧急避难就不用把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拿出来秀了,搬法条是一回事,实务上又是一回事
作者: iceking (blue ice)   2015-05-06 23:00:00
我没说闯红灯不算我的阿,比起被砸车,被打,我宁愿缴红单.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00:00
错 明理的法官就是该判这是紧急避难 可免责
作者: NAOHIRO (naohiro)   2015-05-06 23:09:00
那为了飞车逃跑而闯红灯甚至超速行驶去撞到人有伤亡也算你的吗 算你的你担的起 乱教一通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16:00
闯红灯会肇事 代表这不是一个自卫的方法 妳可以撞下去影片都有教了 学一下很难吗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20:00
他只是拿棍子,不能撞伤他,不然可以会防卫过当......可能不踩油门慢慢噜应该是可以.....最好不要冲太快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23:00
错 明理法官或正常脑袋人看到拿棍子就能判辨了不然那棍子要干嘛 打棒球吗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25:00
所以还是要准备一罐MACE比较好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26:00
@archilee: 你的想法多少比以前进步 温馨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26:00
那如果拿棍子只是砸车并没有开车门的意图法官会怎么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28:00
先不说后续怎样 光拿棍子下来就已构成威胁 绝对正当防卫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5-05-06 23:28:00
命都快没了还在想上法院怎样 当然先跑再说啊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28:00
大陆那个被拖下车也是因为窗户没关,如果有可以多争取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5-05-06 23:29:00
如果他跳到我车前档我那只能说是自找的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30:00
我是觉得逃跑可以,但是往人撞下去就免了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30:00
我强调的是正当防卫的检查是不容易的 上次新北大道乱交人的确是你的不对 乱教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31:00
我也没说依定要撞 但很多时后他就是挡再前面好吗B你被打脸打那么惨拜托就别再来被笑了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32:00
如果对方只是想砸车,却把人撞死了那就是违反比例原则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33:00
没什么容不容易的 这明明很好判断 唉你无法知道对方只是想砸车 也许是想杀人 对吧所以并无不符比例原则 这就是美国先进国的脑袋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35:00
法官也在判断你是想正当防卫还是想杀人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36:00
这不需要判断 很明显是正当防卫你会提出这种问题 代表你很浅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36:00
祝福你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36:00
我是觉得只要车子有在移动的话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拖下车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37:00
的确是 动比较好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37:00
慢慢移动开走应该是可以的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38:00
移动OK阿 我上次举的例子跟原PO这次举的 都是很好的示范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38:00
只是旁边车流蛮快的 事故可能比较大 我想法是他冲出来的时候挤到他的驾驶座旁边挡住他 在抢她钥匙不过撞底盘高的车门恐怕会伤到自己
作者: WSzc (WSzc)   2015-05-06 23:40:00
干 大陆那影片没人下车救她是怎样 根本是要把人打死了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5-06 23:41:00
看完大陆水准 难怪人家都说台湾最美丽的风景是人 顶多砸车
作者: WSzc (WSzc)   2015-05-06 23:42:00
那女的也真是... 不会开车 车窗竟然还没关 给人家机会拖出来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43:00
可能怕救他会不符比例原则吧 哇哈哈哈哈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44:00
大陆老人过马路跌倒都没人敢扶了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5-07 00:00:00
美国可以推那么快 是因为治安差加上合法拥有枪支跟什么先进国无关 不是美国拉的屎都是香的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03:00
美国只要你有疑似掏枪动作就会被弊了,台湾警察行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07:00
你拦车我把你撞成残废无罪 这跟治安差有枪枝也无关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11:00
你尽量撞,我还是觉得不能展现出故意要撞人的犯意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13:00
从头到尾我没说故意 都是再自保正当防卫下好吗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0:15:00
某楼的刑法老师时常请假,ㄧ搜寻ID,好不意外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21:00
刑法老师能吃吗 实务例子就是判无罪 眼瞎吗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21:00
但是你把事情简化成:你拦车我把你撞成残废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22:00
那是举其他板友的例子 你不用挑语病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0:22:00
刑法课实务学说都上,你就继续无限上纲正当防卫好了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0:25:00
把判例当标准,笑死,那就不需要法官了,相同案件类推适用就好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26:00
很多法官都会参考案例 不然你以为哩我看过更多是拿案例上法院打法官脸的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7 00:29:00
你是地质系的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32:00
判例当然不是标准 但好的判例就应该当作一个典范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32:00
那请问台湾有把拦车的人撞到残废甚至死亡的无罪判例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33:00
那是板友举美国的例子 你去问他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0:34:00
这件搞不好还要考虑自招防卫(可归究于防卫者引起之攻击)/自招危难(过失型)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36:00
国外的判例可以拿来当作台湾司法判决时引用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36:00
等你到天堂 你有的是时间可以考虑这些^^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0:37:00
乖,我在跟听的懂得人讲的,拿美国例子的麻烦不要来乱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38:00
你可以拿台湾的就好 原PO不是有例子了吗我说的也很实际 你命都快没了 还有空考虑这些....无言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0:42:00
我也支持正当防卫啊,谁会傻傻的在原地等死。问题是法官审查有一套标准,正当防卫要完全阻却违法事由条件很严格阿,动不动就变防卫过当。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45:00
严格就严格阿 但就这几个例子看来很容易成立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5-07 01:51:00
到时候没成立你要帮我扛吗?键盘律师?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02:12:00
查了一下台湾成立正当防卫阻却违法的少之又少,就算一审成立后面也常常被打脸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07 03:51:00
台湾没有正当防卫这种东西,别太相信恐龙法官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8:54:00
一样老话一句 你去天堂再来想成不成立吧 呵呵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9:04:00
结果论来说,女车主上天堂了吗?没有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9:11:00
那我问你 真的等你上天堂了在来后悔?????????????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9:35:00
我都说了可以等人走到车门旁再开车跑走,其实有不用撞人的选项的,你执意要撞我也没办法不用讲得一副现在我不把拦车的撞死待会就是换我死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9:51:00
我也说了 可走就走 但挡再前面就开过去 我的话很难懂?我有说要撞死吗 就挡前面就撞过去 很难懂案例很多 都是直接撞过去也没罪 也没撞死
作者: cocob12 (bj4good)   2015-05-07 10:04:00
推楼上!不过还是要对方有危及生命及财产才可以这样做!明显的砸车已构成毁损以及危及生命了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5-07 12:03:00
法官:挡前面你不会倒车吗?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12:24:00
路你家开的?你说倒车就倒车? 这样是逆向 懂?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12:45:00
案例哪有很多?
作者: dongone   2015-05-07 13:16:00
看到这些连结后马上把甩棍从后车厢再拿回手套箱放...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5-07 14:14:00
倒车就是逆向?不懂。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20:54:00
你要倒车去哪 当后面没有车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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