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homb (风吹菅芒花)》之铭言:
: 请问这样是正常的吗?
: 事发于前阵子在台中三民路/林森路
: 那边跟一般不一样 如果要左转要看左转灯
: 晚上常常会忽略 一弯就过去了
: 然后警察就在那边等
: 好几年下来都这样
: 那天坐我朋友的车 又发生这样的情形
: 身边已经有两人在这里被开单
: 重点是
: 我朋友被开单
: 却要我出示身份证
: 因为我从未遇过这情形
: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 如果我拒绝出示、或是表示未带证件
: 又会怎么样呢?
: 谢谢大家
我没遇过这种情况,如果我是原po(坐副驾座,正驾已违规)
被员警盘查要求出示身份证时,我的作法会是这样:
警:“请你出示身份证”(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8条)
我:“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4条,我得先确认你的身份是不是真的员警才会配合盘查”
我想这时候大多数员警应该都不会配合,继续要求你出示身份证
我大概会说:“你很认真,但作法有违法之虞,遇到有闲有钱又懂法律的人会很麻烦”
我没钱没闲没资源,只能囉唆两句,然后乖乖出示身份证后离开
我的想法就这么简单,适时伸张自己的权利,别让自己的权利睡着,并非故意抵制或顽抗
至于台湾员警形象问题,多年前我在警察局打工,仅仅两个月就看到一堆陋习
只能说整个警界环境、风纪、人员素质、劳动条件,各各面向都是问题
美国员警执勤很强悍,但美国又是全世界最爱兴讼的国家
他们的员警能在职勤时兼顾打击犯罪、维护人权,又能赢得人民信任、不怕被告
自然有其基层教育、法治观念、风纪、劳动条件等等台湾警界需要学习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