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没打方向灯换车道 免罚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5-04-27 10:02:24
没打方向灯换车道 免罚
作者: 蔡依珍╱桃园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5年4月27日 上午5:50
中国时报【蔡依珍╱桃园报导】
叶姓男子2年前在高速公路未打方向灯即切到外侧车道,遭后后方的巡逻员警撞见,拦下
并祭出3000元“未依规定变换车道”罚单,叶男不服打行政诉讼,由于2方都证称路上只
有2台车,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没其他车的情况下毋须急促换车道,不符“骤然”要件,判
决撤销原处分。
家住桃园的叶男,2012年12月到台中出差,21日凌晨驾驶自小客车从国道3号转国道4号,
在后方行驶的国道警方认为他未使用方向灯即任意变换车道,拦查举发,开出3000元罚单
、并记违规点数1点。
叶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为自己喊冤,反指警车行车纪录器夜晚录影效果不佳,直到进入
匝道3分钟后才被警察拦下,事证不足。
法官传唤卓姓员警以证人身分出庭,他说当时巡逻车在叶车后方约50公尺,和同事目视看
到叶男未打方向灯即变换车道到巡逻车前方,追逐约700公尺后才拦下叶男,并说从看到
叶男车子到开罚单前,未见其他车辆。
法官认为,不得骤然或任意变换车道的立法目的,系为免车子在高速行驶下应变不及发生
碰撞风险,但叶男也说“当时路上只有我1台车”,法官审酌双方证词,认定叶男行车方
向不会危及他车安全,也不会造成后方车辆反应不及,判决叶男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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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官........ 没车就可以不用打灯喔
有种在考驾照时跟考官这样说阿
不过有些做假动作的也很要不得 = =
车商:以后方向灯选配呦 啾咪^.<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5-04-27 10:05:00
三宝表示欣慰
作者: 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   2015-04-27 10:06:00
所以十字路口没车 不危及安全 我可以闯红灯??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5-04-27 10:08:00
打方向灯是避免有可能的车祸,没发生车祸也只是后见之明,这法官实在是…
作者: silentlee (我的沉默)   2015-04-27 10:09:00
干,这是啥小判决?这名法官驾照用买的?法官也是宝?
作者: antan (你的车有镶钻石?)   2015-04-27 10:11:00
这就是台湾的法官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5-04-27 10:13:00
可能法官自己就三宝啊,想想自己也很少在打方向灯这样?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现代丁添廖)   2015-04-27 10:15:00
后照镜是装饰 方向灯也是装饰 连法官脑袋也是装饰
作者: lbllbl (熊的爆发力!!)   2015-04-27 10:15:00
后方约50公尺,应该连影片也拍不清车牌,故免罚。
作者: YellowC (无状态)   2015-04-27 10:18:00
作者: accin (acc)   2015-04-27 10:22:00
WTF??
作者: andyeva (轻微胖)   2015-04-27 10:24:00
哪个法官 要不要纠出来就他去上道安讲习这根本就自己人不挺自己 警察怎开单办案
作者: sheva (sheva)   2015-04-27 10:24:00
瞎透了! 换道打灯 这不是常识吗…
作者: dorbeetle (有害的烟雾)   2015-04-27 10:25:00
还是要看判决文才能知道详细 按照新闻内容就有点夸张了
作者: silentlee (我的沉默)   2015-04-27 10:27:00
来找一下判决文好了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远的蓝空)   2015-04-27 10:30:00
这法官火星来的吗?
作者: supervirus (成成)   2015-04-27 10:39:00
......这到底是哪一招啊?
作者: TURNON (Alt + 0160)   2015-04-27 10:52:00
恐龙法官又一例经典判决……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4-27 10:54:00
台湾的法官水准,,不意外
作者: jeffrank   2015-04-27 10:58:00
这标题..还以为法规变了..
作者: lizlily123 (我爱小太阳)   2015-04-27 11:05:00
打方向灯根本是安全驾驶的反射动作,下一步是不是要告诉我们没车可以闯红灯。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4-27 11:12:00
这法官真的很蠢 但是去打行政诉讼的人也是废物一个
作者: yoyolover (嘿哟)   2015-04-27 11:20:00
桃院103年度交更字第1号看这判决内容不尽然是记者所写的如果没有理解错误,原告是主张他有打方向灯员警主张没有。判决是说员警尚无法举证原告未打方向灯再论纵使原告未打方向灯,但依当时路况原告之行为也不构成然或任意变换车道是说判决的法官是很有名的钱法官耶如果以上有错误理解该判决内容,还请赐教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4-27 11:42:00
未打方向灯一定要跟任意变换车道绑在一起才能开单吗?
作者: tompy (嘎嘎呜啦啦)   2015-04-27 11:44:00
依此逻辑 没车就可以闯红灯囉 恐龙法官
作者: MiRRorX (o(〒﹏〒)o)   2015-04-27 11:50:00
啥鸟恐龙法官呀,干,打个方向灯会很难吗?鬼岛鬼法官而且不是说他变换到员警的前方吗?怎么说没有其它车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4-27 11:56:00
我觉得蠢的永远都会是先依照记者文章先起舞的
作者: lkh7788 (WWW)   2015-04-27 11:58:00
保佑这法官别遇到不打方向灯三宝
作者: jagger (87分不能再高了)   2015-04-27 12:29:00
照这种说法 以后没车也可以闯红灯了吗
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5-04-27 12:30:00
推Nova大 还是请看判决书
作者: yoyolover (嘿哟)   2015-04-27 12:34:00
觉得蛮好玩的,大家最爱骂记者,却又这么相信记者所写已经提供判决法院和字号,看似也不会有人去查证法官到底是怎么写的。虽然不敢认为自己解读法官的文字一定正确,但至少要开骂前也先有所本的骂吧
作者: e1bmwe1 ( )   2015-04-27 12:40:00
法官可能也是不打灯的…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4-27 14:02:00
这种标题很容易让人以为都不用打方向灯,什么鸟记者..
作者: monkeywife (猴子老婆)   2015-04-27 14:51:00
蠢的是记者,下什么烂标题
作者: JHS (慕山驶者)   2015-04-27 15:33:00
看来若确定十字路口没有其他车辆,驾驶也可以闯红灯了
作者: sammy5062 (凡)   2015-04-27 16:17:00
看到这推文,就知道谣言是很可怕的酸民爱酸习惯了,看到黑影就要开枪...
作者: peelu (peelu)   2015-04-27 16:19:00
甘!法条还可以打折扣喔!见鬼了
作者: jric (ㄚ儒.盗亚)   2015-04-27 16:25:00
重点应该是在警方的行车纪录器无法举证吧...不过像场开单好像只要有两名员警证明有违规事实即可这法官......
作者: asukarei (C.C.)   2015-04-27 16:56:00
这标题的确下的很烂…
作者: danbi (阿文)   2015-04-27 17:07:00
违规人别高兴太早。依我看应该是某法官的个人见解。通常上诉后,判决都被废弃较多。违规人别高兴太久
作者: Inar (Inar)   2015-04-27 18:05:00
法官去死一死好了,那是习惯问题,最好是有车就会记得要打另外,本来就没有规定必须照相或录影举发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27 19:46:00
记者报导的内容不一定是事情的真相(以台湾记者的素质而言)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确实证明未打方向灯)那免罚是对的。如果真的像记者写的因为没有危险性所以没打方向灯免罚,那绝对是离谱的判决。
作者: TNTKK (喜欢得冬天快来)   2015-04-27 19:57:00
蠢毙了 三小烂官
作者: meianhua (我是男生唷)   2015-04-27 20:56:00
大家都知识分子先看过判决书再来评断比较妥当,别草率断定
作者: CoolboxXD (预约未来)   2015-04-27 20:59:00
请问这个法官有无驾照?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5-04-27 21:07:00
知识不知识分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判决写这样除了多余以外只是假会而已要论举证不足,就写这点即可,无聊喔,退步言干嘛?你他妈是在写学术论文还是国家考试啊
作者: sam352306 (我们会再相见)   2015-04-28 13:54:00
法官的法律读的很好
作者: lovedog0731 (阿优)   2015-04-29 00:18:00
标题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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