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William: 再说一次,开0~10后方有车要让是行车礼仪,不是法律规定.. 04/13
15:2
: → William: 目前法律执行层面就是不会开单,不是你鬼扯的人力不足.. 04/13
15:2
: → William: 为了应付你的跳针,这句我至少讲10次了吧. 04/13
15:2
: → William: 要打我脸就去找任何一张比速限快还被开挡路的罚单来看看 04/13
15:2
: → William: 否则从头到尾就是你对法律条文断章取义 04/13
15:2
: → William: 所以现行状况就是内线超车碰到前方车高于速限和中线并行 04/13
15:3
: → William: 闪个灯如果前车真的不让,也只能摸摸鼻子慢下来回中线顺开 04/13
15:3
: → William: 因为这时候内线和中线都高于速限,实际行车也不慢了 04/13
回你的推文顺便跟各位法条王说明
假设速限为100 所以速限宽限直100~110都不会被罚
以下用0~10来代替较为简易
CASE1
前车可以开 0~10不算超速
后车也可以开0~10不算超速 这叫相同标准
所以我对于你所给的法条 后车若超速 前车可以不让
是在于后车已经超过10以上的速度 前车可以不让
这是我对法条的解读 也是以相同的标准看待每一件事
在这个条件下 你就是完全被打脸
假设前车开4 后车开6
因为后车未超速 前车就算已经在最高速限范围0~10内
还是要遵守超车道的本意 让后车先过
CASE2
前车可以0~10不算超速
后车只要超过0就算超速 这叫双重标准 是一般公家单位不被认可的
好 没关系 既然你的解读是这样 我尊重你
我举个例子一样打妳脸
假设前车表速不准开1好了(实际上-1) 表速差2很正常吧
后车开0 没超速吧!!
后车比前车快 超车道上应该要让吧
但前车却因为他自以为已经在最高速限内0~10而不让道 这样对吗
你不要跟我说他就开5就好了 干嘛开1
那我只能说 他表速差有可能为6!!!! 有可能吧!!
所以既然无法确认实际速度 无法确认表速差
当在"超车道"上后面有车的情况 就应该让道
一样老话一句
你我无法判定谁的表速准 谁才是实际速度
除非你有测速枪 或有红斑马
但唯一能分辨的
就是 我的车比你快!!!!!
请你让道 感恩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4-13 20:19:00人要比车凶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4-13 20:27:00然后看到红斑马变小乖乖
作者:
YellowC (无状态)
2015-04-13 20:29:00有没有这么不想让出内线啊到底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0:56:00法条写得很清楚啊: "只要堵塞行车,就算开到最高速限,也不能持续占用超车道"。这是法条写得一清二楚的。有人看不懂法条写的意思吗?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0:59:00
开到最高速限哪会堵塞行车= =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00:00楼上果然看不懂法条。请仔细看看道安规则怎么写的,OK?
作者:
dyarchon (夜 深了...)
2015-04-13 21:08:00最高速限? 比后车慢就别堵在内线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08:00
╮(﹀_﹀")╭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1:19:00四月份,从初一战到快十五了,大概要休息了,下个月再来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1:22:00想请教,如果中线速度不明,你在表速120缓慢追近中线车,你切近内线保持表120缓慢超越中线车时,后方来了一台迅速逼近狂闪你灯的车,你会怎么做?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4-13 21:24:00等超过中线 进入中线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31:00"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1:33:00我也会这么做,但是很多人会跳针说你占用超车道还挡到后车,所以你是龟车无误...XD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33:00再讲白话一点就是:若堵塞行车,即使最高速限也不能占内线有人问:"开到最高速限怎会堵塞行车? "其实答案是"会"。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37:00
所以在最高速限时,有什么情况会造成堵塞行车?不要讨论表速和实速的因素。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41:00原因有三:1.表速误差因素。2.微罪不罚原则(宽容值10)。3.3.路队长效应(因为国道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当领头羊开110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1:41:00会堵到超速的车,字面上来说只有这个可能性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44:00
第n台他不是110,那他就不是最高速啦!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46:00那是因为被领头羊(路队长)害的。你听不懂我的意思?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46:00
这样只说明没有开在最高速会造成堵塞行车,但没解释开在最高速会造成堵塞行车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47:00因为领头羊坚持以110占内线,导致后面n台越来越慢M大听不懂我的意思。领头羊坚持开110在内线。但是因为后面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48:00
前面110后面也110不就不会慢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49:00的车都要保持安全车距,导致无法达到110,导致堵塞行车。全内线保持110是理想状态,实际上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有安全车距因素和蝴蝶效应。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50:00
保持安全车距跟开110没关啊!不管开多少都有保持安全车距AB两台车相隔100公分,同时以时速110前进10秒,还是相隔100公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52:00M大讲的是理想状态,但实际上行车不是这样的。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54:00
实际当然会有很多因素,所以才会有不同的坚持点啊!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3 21:55:00高速公路调整车距少用煞车 因为煞车会有放大效应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1:55:00
前面有N篇都是因为在考量实际情况,各自有各自的论点才吵这么久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55:00事实上开车,后车速度只会小于或等于前车("等于"是理想状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56:00态"。但是理想状态并不存在。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3 21:57:00h大讲的也很奇怪 同理论"跟上前车"就没有办法保持车距?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1:57:00保持最高速限,会不会堵塞行车,会的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1:57:00如果M大一直坚持一条车龙有办法一直维持最高速度且等间距行驶,那我也没办法 (事实上只有电脑自动控制才办得到)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1:59:00A车表速110,实际105 B车表速100 实际105(因为他被A挡住)B被A挡住所以跟A实际上是等速,但是表速A110 B却是100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3 22:00:00一条车龙如果用踩踏煞车的方式维持车距的话长度会一直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2:00:00
我没啥好坚持的,我只是看你们讨论实际情况这么久都没结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2:01:00我刚刚推文有讲了,保持最高速限仍会堵塞行车有3个原因。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2:01:00
论,看你们要不要讨论理想状况,也许比较容易有共识XD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01:00B想加速至110,这时B与A的车距就会逐渐缩小=A堵塞车流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5-04-13 22:02:00法规也讲了"堵塞行车就不能最高速限占用内线"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04:00在无法精准判定车速情况下,当后车逼近,你就是堵塞车流了也就是说,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占用内侧,就是斑马跟你的车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3 22:08:00
所以我才会问那个问题。因为在理想情况下,那句话是废话至实考虑实际情况,就各自表述了! 于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10:00斑马跟着你,若你自信自己一定是最高速就可以继续占用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3 22:16:00
这个板超好玩的,一堆人无穷廻圈来自己发明法条解读自爽到这种程度,然后忽视一堆人一贴再贴的高公局回函解释法规意涵、公警局对判例的说明,甚至前面推文也有人明确提到高公局官员在广播的专访。他们的说明就是那么一致,这个板还有人可以一直讲自己的法规解读。现况除了要求公警局多去内线抓龟车没别的好方式,如果公警局测出来内线扯有达速限,现况他开多久也不会被开车单。
作者:
colan8 (′◎ω●‵)
2015-04-13 22:20:00M01跟某俱乐部也是时常再吵这月经话题 还好我都开外线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3 22:22:00你开外线,会吓到其他守法的龟车,很不道德
作者:
colan8 (′◎ω●‵)
2015-04-13 22:23:00我也是龟车 超常被插队 ( ′_>`)
去google一下宽限值的定义很难吗?关键字都给你了..速限以上~速限+10(实务是+13之内)都是超速,劝导不开单不是因为不会开单就不是超速好吗?另外如果你有认真去看解释,开速限+10出车祸会被视为超速所以你的case1跟case2都不成立,因为前后车都超速了..另外这里都是讲实际速度,你又要乱换概念到表速跟实际速度当你有10km的buffer,稍微对车熟一点,要控制实际速度在0~10之内有很难吗? 只要实际速度低于速限就可以开单啊一直都是在讨论实际速度已经超过速限的状况,就别跳针了政府解释其实也很简单,当速限100,只要你能开到>100
作者:
minsk (啥...)
2015-04-13 22:43:00咦?有人先前笑别人整天扯表速,结果自己在讨论串推文整天扯表速就算了,今天还特地发一篇表速文,所以到底是在打别人脸还是打自己脸啊?
警察要开罚单根本不会看表速的,拿到你表速100实际速度130被雷射打到你可以说你表速才100要求取消罚单?从你的心态跟你自己发文自爆的实例来看,你不过就是个爱超速所以想逼强车让,还会危险驾驶急煞逼车的xx
作者:
a72737363 (CatRonnie)
2015-04-13 23:00:00虽然我也讨厌龟车占内线,但这篇真是鬼扯希望用路人能彼此体谅,就算不是内车道,但开八十的也不要跟外侧的慢车一起占中间车道造成后方堵塞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3 23:05:00
minsk大,我想发文的终于学到表速差和宽限值两个词了,只是学错了涵义,所以发这一篇完全不伦不类的分析
老实说我觉得他想的是如何曲解法律去符合他的想法而不会去检讨他的想法是不是根本就是错的!!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3 23:26:00
我收回我的话 从推文看应该是还没学到宽限值和超速定义XD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4-13 23:28:00请问法条有说后车较快就要马上让吗??占用超车道不对,但是使用超车道,超完回中线但不代表后车快速逼进前车就要马上让吧龟车长时间占用是一回事,正常与中线有速差使用又是一回事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3:33:00我都说我表120"缓速"接近了,代表中线车只略慢我一点点你要我赶快超过去?所以我表120了你要我冒着被拍照的风险?罚单你付?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4-13 23:38:00你的文章有"持续"??"当在"超车道"上后面有车的情况 就应该让道"这可是你讲的与中线有速差,不管时速多少,就可以认定前车是在进行"超车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3:40:00怪勒,中线比我一点点,我表120不切内线超难道就一路被挡?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4-13 23:41:00超完不回去,才叫做占用,与后车时速多少有何相关
自以为正义还危险急煞想教育龟车的不知道是谁..其实要打脸你的理论很简单啊,你的那句话延伸到最后就是140要让160,问题这个就很明显被说是不成立的了..如果真的照你说的只要后车比较快就要让,140就要让160啊..
作者: s6525480 2015-04-13 23:51:00
到底是谁误认台湾人素领先中国人30年?明明就一样啊
我没说过我不会超速,我是说我不会危险逼车.这个太恶劣.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3 23:59:00假设我实速120中线118,你要不要算一下我不超速前提要安全
我也有说过我如果赶时间但闪灯后前车不让,我会自己想办法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4 00:00:00中线需要多少时间? 如果中线又不只一台车呢?
你到最后只剩一句实际速度没人知道吗?实务上只要用GPS试
吊到很多键盘车手 你会从内线超车 代表中线在龟 如果你内线超完马上回中线反而危险 因为外线可能有车也要超车
过,要由表速推断出实际车速+-的range不是太困难..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3:00
推t大 通常超车都要超到确实整串车 而且确认外线没有人切进来才叫安全 在这过程中后车就是也要等前车超完 至于永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4:00
远开在内车道的 只要他能开在最高速限范围 这是不鼓励但
重点是没让不一定会违规,这样讲得够清楚让你了解吗?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5:00
100%不会被开单的行为w大耐心很足啊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6:00
在这边叫叫叫然后被人打脸 都不如直接去投书公警局说他们错了 然后打我们乡民脸有力 但看这种程度的分析大概没可能了
他程度太差,其实曾经有篇回函有很趣,那篇才会真的变激战我只能说连高速公路警察不同次回复都自己打自己脸..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08:00
我好像有点印象 但是后来的高公局承办回函已经几乎没有模糊空间了 只要公警局能勤加取缔慢车 一点争议也没有因为承办是会换人的 但是判例出来 新的回复出来 官员受访后来的论调都一致 显然政府内部已经取得解释和执法的共识了
是的,以前曾经有人提出过那篇,后来是花了不少时间查过所有回复才发现后期应该是比较明确了所以现在想要打脸就是要有新判例了..不过目前没看过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4 00:16:00某些乡民的结论很简单,只要内线比我慢就是乌龟祸害该死~管他中线有没有车,适不适合让车,内线比后车慢就是该死~
都贴过link给你看了,还在那边违规只是没有抓..阅读能力..再提醒你一次-->"前车未有违规行为"是看不懂吗?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0:22:00
"<110不会开单 但>100就是超速违规懂吗" 这句话在说啥?我自认没有阅读障碍 小时IQ测试130以上 长大网络测试能到150 但是我看不懂这句话要表达什么喔喔 我看懂了 所以楼主看懂宽限值的意义了 感恩但是这两个CASE还是有不同 超速宽限值内不开罚是微罪不举所以公警局的枪是明确知道有没有违规的 但是持续以速限开在内线道 公警局不罚的原因有几个: 1. 很难定义对方是否还在超车过程 或是对安全距离切入判定有疑虑 2) 如果四下完全无车 那表示他也没可能造成壅塞 不管怎么看公警局都很难明确判断是违规 所以无法开单 红斑马都很难了 后车的乡民都比他们厉害 知道前车一定在违规状态?
作者:
Veyron (Bugatti)
2015-04-14 00:39:00我没说你的理论对与错,但实际上路要花1~2分钟才能在不超速的前提之下超完中线的一串车,这1~2分钟会让很多人抓狂然后喇叭+闪灯通常就会出现了,这就是真实的台湾路况ok?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4-14 00:42:00喇叭闪灯没那么多啦 北部中山高没怎么听到喇叭声
作者:
TWeng (TWenG)
2015-04-14 04:57:00一堆人在秀下限,这么简单的问题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8:27:00
如果可以有很如果可以有很清楚也很简单而且又公正的方式,去判断前车是否在超中线车群,及他的安全距离判断,还有所谓的路网壅塞,拜托赶快把你的高见去教公警局,他们也会很感激你。这问题如果简单,判例就不会那样说明。国家需要你这种突破的人才!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08:41:00
大家都有行车纪录器吧,照某些人的说法,内线挡到后车就违法了,速度不是重点,建议这些人拿影片去报官,我也很想看看这样会不会真的有人在“超车道”挡后车吃红单不要讲到最后又是过的了法律门过不了道德门这种戏码
作者:
choq (ChoQ)
2015-04-14 09:06:00一堆不给超被逼车又要哭哭的人讲再多好像也一样有脑就有脑 无脑再逼他也没办法吧?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09:25:00
我个人是超完整串车就会回中线的车主 但是我很清楚知道要分辨还在超车中、安全距离是否出来、壅塞这些问题很难,有没有回去多久回去才是对的 这对执法上很难看出来 所以我开内线除非遇到速度很明显感觉出来很低的(那种你发现你降到8x 才能跟他保持距离)这种 该大力谴责 也希望公警局用力抓 剩下遇到速度差不多的 不会默认立场说人家违法 搞不好他也在安全范围内超整串车 现况下这种情形合法就是合法 不满就是找公警局去说明你有公正的方法可以挑出完全不回中线的车看看人家要不要找你的意思罚 连"被逼车哭哭""再逼也没用" 这种话都在这版出现 就知道能把逼车合理化的版有多少相同水平的人这样出没开车被挡当然会影响心情 但如果都可能在合法的范围内开要彼此尊重 前车适当时机该离开 后车不要预期前车不让或还没让就是违规 现状就是测速枪打下去才知道是前面违规、后面违规、都违规还是都没违规 我自己根本没闲到要观察前车是不是违规 觉得不够快中线去就走掉了 但是我也不会去逼人家车 而且别忘了法律规定"连续密集变换灯光" "行驶时任意减速" 是不但罚钱还要吊照的更严重违规行为 乡民执行正义自以为的时候 法条就会为他转弯了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09:53:00
比起内线一路开100的人,逼车狂飙的才是现在台湾交通的大毒瘤还有乱钻车缝老想和欧洲比内车道,人家守法是全面性的,谁在那只知道内车道!喜欢乱钻逼车的自己去欧洲开开看,看看你在台湾的这一套在欧洲吃不吃得开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4 13:25:00大家都是150 160,我开120是要钻去哪里啦?钻是要看路况耶,老兄你钻过没? 你开一台烂车,车速慢人二三十趴,安全性比人家差,请问你要怎么钻?当然我知道,一定会有人说有钱买好车就能钻吗?拜托,有钱人的时间成本是你多少倍,就是钻一下,少块肉?而且要钻,我就是让阿,危险车辆不让他,难道你这么正义就是你们自以为蝙蝠侠,人家飙车要赴死,为何你要挡路呢?而且当你发现四周的人都在钻的时候...提醒你,你太慢了!!大家都钻,你最守法,真的提醒你,加速吧,你真的太慢了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14:51:00
你因为欧洲就是150冲来冲去?去youtube上看看,照你说被乱钻的人扫到翻车的不就自找的?最好你还有办法让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4 15:10:00
开110~120的遇到150以上的 让的思维是离这种人远一点比较安全 不让的话高公局回函有说没义务要让 所以让不让是前车决定 而且前车没有对错问题 但可以确定后车错很大 恳请公警局尽力抓龟车和危险驾驶的案例 钱真的对有钱人不是问题 但是扣点到吊照 看看自己亲友人头有多少张驾照可以借扣 省下来的时间被叫去听道安讲习课程辅导有比较省吗XD
作者:
PHINEAR (忙完 我回来了)
2015-04-14 19:36:00我开高价车钻你不让我 只要不是全责我赔得起你的七 你赔得起我的三吗?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5-04-14 20:49:00
P大的例子不管在哪里撞都一样啦,这没啥好讨论的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04-14 20:56:00
通常钻最凶的都不是多贵的车,真的很凶的车反倒都比较低调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5-04-14 23:24:00纯嘘超速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5 00:18:00
超好笑的 你一个人逻辑跟台湾执法单位通通不一样 赶快自荐公警局请你当顾问 想不出一个公平执法的方式 一直跳针后车一定看得出前车 就是有这种自私的后车车主思维 才会让很多前车车主产生我不会被开单干嘛让的心态 认清一个事实 现况只要前车车主有开到速限 他爱怎么挡你这种后车车主也不会被开单 而且也不是因为他被认定违规 而是他无法被认定违规 如果这种细微差异看不出来 那你再怎么推论也永远跟公警局判决不同 只能在网络上鬼叫如果高速公路上面速度因为无法自证 所以前车都要默认速度不够或违规 那拿相同标准看最高最低速限那条 因为无法自证就直接默认违规 那每个人都不用上高速公路了 因为不能证明自己的速度是否开在最高和最低速限内 法条认定的标准要一致啊 还是你每一条条例都是看心情转弯?
作者:
danish (丹)
2015-04-15 08:45:00好了啦,四月份初一战到十五了,休息一下,五月再来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4-15 12:07:00
不用讲我违规 我前面有说我是切完就会回中线的车主 但是我清楚知道对于达到速限的内线车主要判断他有没有违规 有多困难 也举了速限条例的例子 说明执法的底线必须各条例公平一致 开不了单的行为是未违规 警察选择不开单的行为(如微超速)是已经掌握证据(但警察选择微罪不举)的宽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