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nabook (御风者)》之铭言:
: 虽然法律规定重机有一般汽车的路权, 可是我常常遇到喜欢在汽车道钻来钻去(任意变换
: 车道)的重机, 反而不去骑没有什么车流的机慢车道, 是因为觉得丢脸吗?
: 本人对重机没什么偏见, 但对于喜欢在快车道里钻来钻去的重机骑士很有意见:(
虽然推文说很多了,不过我整理一下纠正你的错误。
以下无关红黄白牌机车,一体适用。
1, 没有什么汽车机车道,只有快慢车道。
快慢车道分别在10cm白实线,如果有,左边快车道右边慢车道;如果没有,则没有快慢车
道分别。
2, 机车可以行驶在快车道,除非上面标示禁行机车。
这也是现在一堆人的误解,以为机车不能行驶在快车道;事实上机汽车都可以行驶在快车
道上。
3, 钻车(同车道超车)是可以的。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101条
汽车超车及让车时,应依下列规定:
一、行经设有弯道、陡坡、狭桥、隧道、交岔路口标志之路段或铁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车。
二、在设有学校、医院标志或其他设有禁止超车标志、标线之处所、地段
或对面有来车交会或前行车连贯二辆以上者,不得超车。
三、欲超越同一车道之前车时,须先按鸣喇叭二单响或变换灯光一次,但
不得连续密集按鸣喇叭或变换灯光迫使前车允让。
四、前行车驾驶人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时,如车前
路况无障碍,应即减速靠边或表示允让,并注意后行车超越时之行驶
状况。
五、前行车减速靠边或以手势或亮右方向灯表示允让后,后行车始得超越
。超越时应显示左方向灯并于前车左侧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间隔超过,
行至安全距离后,再显示右方向灯驶入原行路线。
可以举发危险超车,但同车道超车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