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对公务员的认识,写出这种但书一大堆、无法实际执行的法条,绝非偶然。
Why?
因为如果法条能够被如原本设想地执行,
就代表会遇到一堆压力,尤其是民代的压力。
因为被罚的民众,一定有人会找民代对执法单位机机歪歪。
以公务员领死薪水就算摆烂也不会被资遣的立场,
当然是写一个好像做了什么,但其实什么也不能做的行政命令,
让整件事有一个转了一圈不会犯错、完全照旧、什么也没做的 Happy ending。
所以人民只能自救。
成也民代,败也民代,民代也是需要performance的。
以一介乡民的立场,我们能做的就是先从大家发散的意见中收敛出一个方案,
在FB上面串联取得一定的支持,再看交通委员会有没有对这个议题有兴趣的立委。
这样才有机会改变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