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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交通违规1案,经转承办人,有关XXXX-XX号车煞
车灯不亮之行为,经检视影片内容(该车辆煞车灯确
实无作用,惟无法证明是否为车辆出发前即发现损坏
而未修复,依据台湾桃园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102年
度交字第127号交通裁决事件裁判结果,裁定违规单撤
销),违规事实认定有疑虑,所以,本案以“不举发
为宜”。感谢您的来信,敬祝 行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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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耶…
这种不会受罚,那我不知道他有煞车撞上去我不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