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我女友发生的,并未投保任何第三责任险先自打三十大板.无行车纪录器影片
(未保留),恳请各位提供意见.
某个周六天下午我女友(以下简称我方)行经此路口(如图)绿灯后放开刹车准备
起步时有感觉好像压到东西,此时机车骑士(48年次的妈妈)敲玻璃,我方即下车查看压到
他的左脚外侧并报警,随后有救护车到来先送机车骑士去医院,警方询问一下路人事发过
程后随即与我方各自前往医院,了解伤势后因有要事做完笔录后拿了报案联单即离开.
事发后连续三天皆有打电话去关心,对方态度良好.
事发后下个周末我与女友带三百元太阳饼前去对方家探视,相谈过程不错,想说
不要太快提和解事宜,也了解一下对方情况.得知:目前的工作是菜农,事发当时去医院后
觉得还是国术馆比较习惯,所以天天都有去国术馆包药.然后现在是农忙缺人力的时候,
表示自己不能工作,有损失.我方有告知对方并无保险,赔偿费用都是我方自行处理.
表示会再来探视.
中间第二周没时间前往探视,但依样有电话连络表示关心,第三周周末前有告知
周末前去探视及相谈和解事宜,对方表示可以.当天相同的先话家常关心伤势,大约一小时
后重点来了.对方意是不能下田工作,有请人来工作!工作损失14天*1000元,共计14000元.
加上国术馆21天,前14天一天400元,后七天一天200元.5600+1400=7000元,还有事发当天
及后续两天有去西医回诊的收据大约1500元&诊断证明(上面注明重点:非诉讼用,宜休养
两周).共计14000+7000+1500=22500 我方当场表示与预想金额有落差,我女友喊出一万五
.对方表示愿意接受. 叙述结束.
几个问题想寻求协助:
1.此案肇责目前看来事全部为我方过失or有三成七成比例?
2.对方所提出的无法工作,请人工作14天共计一万四千,照目前看来是提不出依据,
甚至国术馆的费用也无相关证明.这部分如去调解或是进行诉讼,是不是对我方较有利?
3.我已打算先去电告知我这边愿意出五千到七千,如不同意即将申请调解.假如调解破裂
要进行诉讼,对方在刑事上告我方过失伤害如成功,拘役易科罚金15天也要一万五千,
而且会有前科.这个想法对吗?
4.还是说再跟对方喊个一万二把事情结束掉?或是更好的建议~
现况更新:已接受大家意见,一万五与对方和解是很合理的价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