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部,先附上影片,都是用高雄市检举信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JGqNmHPeq8&feature=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1KQxtpiE3w&feature=youtu.be&t=39s
超车不要是太夸张的我都还觉得不需要去检举,但这种高速乱剪过来的......
但是检举之后,第一部的回复是 本案经检视 台端所检附相关影(相)片资料,该车并无明
显违规事实且变换车道时有打方向灯,无法判断有逼车之情形,故无法予以迳行举发,以
免造成违规人后续陈诉之争议。
从视线内出现到切过来不到两秒,这打方向灯有意义吗.....
而且这台从最外侧切到最内侧,已经是蛇行了,但我想警察也没认真到去调监视器
第二部是该车行驶状态尚有不明之处,故暂不宜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建请将
该车全程录影行驶画面迳寄林园分局,俾利举发。
他再切过来之前根本都快亲到右侧的车子了
我想请问板友们,遇到检举违规结果警察为了避免造成后续陈诉之争议而不受理
还有什么好方法吗?遇到这种驾驶,车上乘客都吓了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