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停车位的问题

楼主: Tinchia (最初)   2014-09-21 13:59:36
※ 引述《XP99 (XP99)》之铭言:
: 公寓大楼的一楼,也就是一般街道,画白线或未画线都有人停车,
: 然后他们去上班的时候,会将盆栽、三角锥档在那边。
: 我想去移走盆栽和三角锥,来停我的车,毕竟我也是住那栋楼的一份子。
: 但是隔天起来看到挡风玻璃被贴纸条,叫我不要乱移他的盆栽,不要停他的位置。
: 我哭哭惹。
: 想来问问各位汽车达人,那些位置的所有权人是属于公家的道路用地,
: 还是属于该栋楼的住户?(我自己也是该栋楼的区分所有权人,我持有一户)
: 还有,这里没有设管委会,现在是三不管状态,哭哭惹。
: 想跟各位达人请益这些困扰的停车问题。
: 一,是人人都能停吗?还是特定人士才能停?
: 二,将盆栽或三角锥、废弃轮胎摆在那边,是合法的吗?
: 三,我有没有权利将废弃物移走然后停放?
: 四,那是一个普通的街道,多半是划上白线或者完全无划线。
: 谢谢各位停车达人。
我每天都在看车板。这种问题,大概每个礼拜都会有一次。从来我也没讲过什么,
连推文都没有,但今天就心血来潮想发个文。
这事情的“一开始”,对方就已经是路霸,两边已经是不对等的立场了。想用合法
的解决方式,基本上是无解。
绝大多数能建议处理的方式就是这两种。
要嘛一翻两瞪眼,申请红线大家都不要停,一停就往死里检举。红单开不开得成,
那是后面的另外的问题。
要嘛地下暴力解决,手段自选,后果自负。
我不是鼓吹怎么做,只是讲自己的看法。
我自己也曾有过,并非是受不了,但正好当时种种其他因素加起来,就是一整个火
大,而选择地下暴力的方式(做之前脑袋还是要清楚点,别留证据),把那车子的
耳朵整个坳断。
后来那车还是会停,耳朵也回来了,但起码我比较少看到那些花盆之类的东西了。
那为什么花盆会比较少出现甚至没看到了?
不用说了吧,大家也都知道吧。
以我的个案,手段是错的。但以结果来看,我认为结果是好的。
即便这有点“毒树果实”理论。那又怎样,反正路霸消失了是事实。
再强调一次,我不是鼓吹怎么做,只是讲自己的看法。选择怎么做的人,就自己承
担结果。
(当时我也想过,最大的风险损失就是赔你耳朵的钱,这点钱我还花得起)
也许这作法会被嘘到不行。
不过反正就心血来潮嘛,就是想讲一下。嘘就嘘吧。XD
作者: eddy13 (eddy)   2014-09-21 14:09:00
这种争执看过太多了,还听说过楼上不爽被楼下霸占,就从楼上偷喷去漆剂下来,但又抓不到是哪一楼,最后没人敢停,这才叫同归于尽呀!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4-09-21 14:13:00
被抓到就是刑法354条,最重可处二年有期徒刑。
作者: alstonfju (Fegarowed)   2014-09-21 14:25:00
最大的风险是刑法毁损罪,下手前请先考虑清楚
作者: icehorng (莱汀)   2014-09-21 15:06:00
同意您的想法 不同意思您的做法 您可以叫拖吊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4-09-21 16:47:00
这种做法不如丢ㄧ盆花到搂下(误)被抓自己吃亏ㄧ定大
作者: s123188s (HAN)   2014-09-21 17:00:00
非法正义但还是给你一个推,遇到这种人真的很头痛...检举他没有即时效果,弄他又有风险~唉唉上个月会勘一个消防栓增设现场,陈情人提出要求:1.巷道救灾设备不足,要求增设消防栓。2.未避免影响消防车进出,要求巷道内增划"消防通道"县政府、市公所、议员、警察、事业单位一堆人到现场了解后才知道,用户门前停车位桥不拢...
作者: pkevint (pkloe)   2014-09-21 17:21:00
不赞同作法,对手违规不值得你违法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09-21 18:37:00
有人会不会把拖吊想的太美好
作者: s6525480   2014-09-22 01:45:00
都更拆掉重建 公设多一点 实评小一点 地下室挖深一点户户最少两车位 意下如何?
作者: ddonme (自由所欲)   2014-09-22 22:07:00
我都两个车位了.要都更可以.我要四个. 不要拉倒还要补贴我都更期间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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